三、统制运输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0&rec=110&run=13

    〖统制〗〖运输〗〖方法〗〖粮油〗〖建国前〗
  日伪时期,伪山东省公署对粮食运输实行高度统制。除采运社、合作社运送伪
华北物质物价处理委员会食粮管理局山东分局的食粮外,其他机关团体搬运粮食均
须由食粮管理局山东分局(后由伪建设厅)发给许可证。许可证注明食粮品种、数
量及运往地点等,如查出与许可证有不符之处,均予以扣留。
  合作社、采运社、食粮公社的粮食由所在县伪县长组织大车、小车等工具运输,
并有警备班护送。合作社、食粮公社的粮食运输计划,与华北交通公司联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