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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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流通〗〖发展〗〖衰退〗〖原因〗〖征收〗〖制度〗〖原则〗
    〖概述〗〖建国前〗
  山东盛产粮食、油料。小麦、杂粮种植遍布全省各地,花生产量、品质居全国
之冠。丰富的粮油物产,为粮油商品流通奠定了基础。
  山东的粮食商品流通,进入清代中叶有明显的发展。首先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
展,大小城镇的崛起和城镇人口的增长,扩大了商品粮食需求量,大规模、远距离
的粮食运销日渐增多,集中交易市场迅速形成,一些水陆交通沿线地区,如临清、
德州、泰安、周村、潍县、胶州、烟台等地,因集散便捷而发展成为粮食交易中心。
其次是赈灾粮食的需求和运销,扩大了地区间的粮食流通。山东地域广阔,区域之
间天时地利条件互有差异,粮食丰歉、余缺的不平衡性较大,常自东北、内蒙及邻
省地区输入粮食补给,以接济灾区。再次是经济作物(如棉、油、烟、麻等)集中
产区逐渐形成、扩展,当地口粮须从各地调剂供给。还有以农村集市为基本形式的
粮食初级市场遍及全省各地,成交量不断扩大。这些都大大促进了地区间的粮食流
通。
  山东的粮食商品流通,经历了起伏曲折的发展历程。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外
国资本主义不断入侵,清王朝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压榨日甚一日,农村经济遭
受破坏。为数众多的农民失去生产手段,生活贫困化程度日益加深。全省除少数地
主有粮食进入市场推销以外,广大农民所产粮食绝大部分是供个人消费,因而粮食
商品率很低。
  辛亥革命以后,由于近代工业的兴起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促进了粮食商品
流通的发展。山东的粮食购销、储运、加工各业,均呈兴旺发达之势,小麦加工和
面粉营销发展尤为迅速。粮油对外贸易亦有较大发展。1913年,青岛、烟台两地出
口花生108万担,占全国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1918年,济南市经营粮食的店铺达
到140余家,油铺油坊遍布城乡各地。至1923年,济南已有十余家面粉厂,成为全
国新兴面粉业的六大中心之一。但是,在此期间,北洋政府各派系军阀割据一方,
相互封锁,颁布商品流通禁令,使地区间远距离粮食运销受阻。1928年,北洋军阀
覆灭后,南京国民政府虽曾三令五申推行自由贸易,屡颁粮食自由流通条例,但割
据局面依然存在,粮食商品仍不能正常流通;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则不断渗透,
美国的米麦、面粉大量涌入山东市场,使省内民族粮食加工业受到很大冲击。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侵略军进犯山东,所到之处,无不进行经济掠
夺,粮食生产、流通俱遭破坏。日军侵占济南不久,即对各面粉厂实行军事管制,
继而又以“中日合办”为名,强行将成记等4家面粉厂掠入日本东亚制粉株式会社。
其他各面粉厂亦被迫陷入半停产状态,有的则破产倒闭。油料市场亦随之衰退,
1941年与战前相比,全年花生仁进销量减少70%~80%,经营花生仁的货栈由40家
减为24家。市场粮油供求严重失调,粮荒四起,商民交困。而日伪政权又先后对10
余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实行统制政策,面粉、大米、小麦、杂粮均被宣布禁
止流通,民营粮商货源短缺,生意日渐凋零。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发动全面内战。山东国民党统治区城乡经济日
趋衰竭,社会秩序极度混乱,各地粮食流通阻隔,供求失衡,抢购囤积、投机倒把
猖獗,市场粮价暴涨。至1948年8月,济南市小麦价格每50公斤2145万元,比1945
年9月的340元上涨6.3万倍,比1937年12月的6.15元上涨348万倍。此间民营粮食
商业已是濒临绝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十分重视粮食工作,使之在抗日战争和解放
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抗日战争中,根据地人民政权采取以发展农业为主、
发展手工业为辅的生产建设方针,实行减租减息,整顿田赋税收,开展大生产运动。
原有的赋税整顿以后,实行公粮征收制度,由各地粮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征收的
粮食主要用于军政人员口粮供给,以支援前线、争取抗战胜利为主旨。粮食征收的
基本原则是军民兼顾,既尽量保证军粮供应,又力求减轻农民负担。其间,日本侵
略军对各抗日根据地特别是沂蒙山区进行频繁扫荡,野蛮推行杀光、抢光、烧光的
“三光”政策,根据地各战略区之间的粮食转运调剂基本中断。处在艰苦环境中的
根据地党政军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人民群众为支援前线省吃俭用,军政人员
为减轻群众负担节衣缩食,共同克服困难,保证军粮供给,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
胜利。
  解放战争期间,粮食工作以大力支援前线为中心,征购、储运、加工、供应等
各环节,均与战争形势相适应。解放战争规模大、战线长、流动性强,参战人数不
断增多,粮食供应任务相当艰巨。1946年9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山东省政府和山
东军区联合组成山东省支援前线委员会,以加强支前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指导
支前工作。支前委员会依靠人民群众,多方组织粮源和有效地组织运输力量,将后
方各地分散的粮食集中起来,及时运往战区,使军粮得以充分供应,保证了解放战
争的胜利。
    〖粮食〗〖购销〗〖改革〗〖管理〗〖经营〗〖科技〗
    〖成果〗〖概述〗〖建国后〗
  山东革命根据地除粮食部门征收公粮以外,尚有公营贸易公司和合作社的粮食
经营,进行民间余缺调剂,对平抑市场粮价,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建设均
起到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显重要。国民经济恢复时
期,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情况下,国家采取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公私兼顾、劳资
两利的方针,在原有公营商业基础上,建立与壮大国营粮食商业,逐步发挥其市场
主导作用;对私营粮食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保护粮商正当经营。
1950年初,山东省粮食公司与其他专业公司相继成立,各公司互相配合,大力组织
粮食等物资调运、抛售,加快货币回笼和扩大销售阵地,平抑以粮食为中心的市场
物价;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取缔黑市成交,打击不法商人抢购囤积
粮食和哄抬粮价的投机倒把活动,从而稳定了粮食局势,结束了自新中国成立前持
续多年的粮价上涨和市场混乱局面。与此同时,为了活跃城乡粮食市场,扩大粮食
流通,还根据全国统一部署,适当放宽市场与价格管理,扩大国家对私营粮油工商
业的加工订货和经销代销,调整批零差价、批发起点和地区差价,使私商保持了适
当范围内的正常经营和有限度的发展。国营粮食商业则通过自身业务扩大和委托供
销合作社代购代销,不仅完全控制了粮食批发市场,而且零售市场阵地亦逐渐扩大
并占据优势。
  1953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山东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在粮食流通领域取消自
由贸易,由国家控制粮源,统一购销。1954年对食油也实行统购统销,取消食油自
由贸易,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有效地控制了全省的粮源、油
源,保证了城乡各方面的粮油供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1955年底和1956年初,全省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形成高潮。各地的私营粮油代销店,在各行业实
行公私合营的高潮中,先后转为国营或公私合营粮油店。全省粮油商品流通领域,
以国营粮食商业为主体、粮油集市贸易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即已形成。
  1958年的“大跃进”,浮夸风盛行,粮食产量指标层层加码、拔高。自夏粮收
获开始,各地竞相放出“高产卫星”,至秋粮征购时,全省当年的粮食总产量预报
数高达200亿、250亿公斤(后经核实,只有122.5亿公斤),使粮食产、购、销计
划的安排和实施失去真实依据。粮食高估产,导致高征购。1958、1959两年同前两
年相比,粮食实际总产量减少22.5亿公斤,征购却增加20亿公斤,征购量占生产
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超过了政策允许的限度。过度的粮食征购,使农村留量出
现很大缺口,即使返销,仍难补足,给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困难;又加遭
受自然灾害,粮食大幅度减产,到1960年全省总产量降到82.5亿公斤,成为新中
国成立后年产量最低的一年。粮食收不敷支,库存急剧减少,最少时全省只有2亿
多公斤,济南、青岛等主要城市仅有5天的可供量。
  1960年下半年起,山东连续两年反复调整粮食购销政策和产、购、留比例关系,
实行少购、少销方针和包购政策,严格控制和整顿粮食统销,压缩非农业人口和粮
食供应标准,削减各项粮食补助,大力宣传计划用粮和节约用粮,以减少粮食支出。
1961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达了《国家粮食管理十项规定》,
要求彻底克服粮食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现象,使有限的粮食在统一管理、统一调
度下,作到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到1962年底,粮食形势开始好转,1963-1965年,
山东粮食连续增产,总产量比前3年增长34%。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提出的立足省内,
自力更生,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方针,从增加生产和合理分配两方面采取措施,
做到了省内粮食自给有余。3年实际征购粮食67亿公斤,占产量的19.4%,比前3
年降低了10个百分点。粮食库存增加,粮食局势日趋稳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粮食流通领域出现混乱现象。农村集市贸易、农
民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批判,国营粮食商业的议价购销经
营陷于停顿状态。国家粮食支大于收,1968-1971年三个年度挖库存6.5亿公斤。
中央及省为稳定粮食局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71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继
续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的通知》和1972年3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的《关
于加强粮食管理的规定》,在坚持实行粮食“四统一”(征购、销售、调拨、库存)
管理制度,调整征购任务和包购一定五年,稳定农民负担,整顿粮食统销,改进供
应方法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粮食系统的广大职工,绝大多数都能坚守岗
位,各司其职,各项粮食业务基本保持了正常运行,城乡粮食供应比较稳定,未曾
中断、脱销,受到群众赞誉。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粮食经济体制改革的普遍展开,促进了
购、销、调、存、加等各项粮食事业蓬勃发展。
  不断改革粮食分配流通体制,从封闭式、单渠道、多层次的旧体制逐步向开放
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新体制转变。1979年起,放开了粮食集市贸易,恢复了国营
粮食商业的议价粮油经营。1983年以后,进一步放开、扩大粮食市场,拓宽流通领
域,统购以外的余粮实行多渠道经营。1985-1988年4年中,全省粮食收购总数325.
18亿公斤,其中粮食部门平议价收购242.3亿公斤,占74.5%,其他渠道收购82.
88亿公斤,占25.5%,逐步形成了城乡畅通、地区交流、纵横交错的粮食经营网
络。
  不断改革粮食购销制度。1979、1981年,两次调减粮食包购基数,以减轻农民
负担。1984年又缩小了粮食统购品种、范围,除小麦、稻谷、大豆、玉米、谷子5
种粮食,余者放开自由购销。 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任务几
经调整,在比较合理的基础上基本稳定下来。粮食销售,平价部分逐步减少,议价
部分相对增多,各方面用粮均得以满足供应,国家粮食收支状况渐趋好转,实现了
省内粮食自给,收支平衡。1980-1988年,共收入粮食334.22亿公斤(不含棉奖
粮顶征购和找差价部分),支出321.55亿公斤(不含棉奖售粮和产业结构用粮),
平均每年收支余额近1.5亿公斤,国家粮食库存续有增加。食油随同粮食实行多渠
道经营后,市场日趋活跃。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并连续调减国家定购计划,
扩大议购议销。此间,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不够稳定,多渠道经营竞争激烈,市场
油价波动较大,牌市价严重脱节的地方,市价高出国家定购价一倍以上,影响了国
家计划收购;食油计划销售则持续上升,1986、1988年两个年度均出现销大于购,
两年共收购2.35亿公斤,销售2.6亿公斤,购销逆差0.25亿公斤。除省内食油正
常供应外,自1985年起,外调逐年减少,1988年净调出517万公斤,比1985年(
5700万公斤)减少90.9%。国家粮油收购价格,自1979年以后,均有较大幅度提
高,超购加价幅度由30%扩大为50%。1985年粮食实行合同定购以后,按“倒三七”
比例(30%统购价,70%超购价)计算购价,缓解了因原来征购基数差异而产生的
农民收益多少不均的矛盾,为理顺粮油价格奠定了基础。
  改革粮食管理体制。自1981年起,改征购、销售、调拨、库存“四统一”管理
制度为购销调拨包干制度,使之由高度集中管理型转换为分级管理型。各地包干之
后,收购完不成计划者,其差额部分相应抵减当地开支;销售超销不补,节余归地
方;调拨如完不成计划,欠调部分找补平议差价,调入地区如需增加计划外调入,
以议价粮补给。财务管理体制亦相应改革,由省统收统支下放到县级管理。管理体
制的改革,调动了各地管粮理财和改善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粮
食生产的发展。
  粮食经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拓展经营和服务领域,从分配管
理型向经营型转化,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各级粮食部门本着“一
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在搞好粮油购销主业前提下,大力扩展议价粮油经营
和粮油食品综合经营,开展粮油深加工和精加工,发展饲料和饲养业,增加了花色
品种,丰富了食品供应,方便了群众生活。同时,逐步拓展为振兴农村商品经济提
供系列化服务领域,初步建立起粮油购销、粮油科技、饲料饲养和花生产销等4个
系列化服务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
  在粮食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粮食科技得到迅速发展。1979年以后,省、市(
地)粮食部门陆续建立了科技机构,配备了科技人员,从粮油食品加工、饲料加工
和储藏运输等方面,不断进行科技实验研究,取得多项成果。到1988年底,全省科
研项目共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商业部进步奖25项,省科技进步奖和科技成果
奖35项。这对发展粮食事业,提高粮油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山东的粮食经济体制改革,尽管在某些方面尚不健全、完善,工作中还有不少
薄弱环节,但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化,粮食事业必将在振兴腾飞的运行轨道上大放异
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