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新中国建立后的动物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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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后,陆生动物资源由农、林部门负责,水生动物资源由水产部门负责,分
工执行,更由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法令,规章制度日臻完善。70年代后期,又分别划定
和筹建一批国家和地方的自然保护区,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在
积极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利用现代科技,增殖资源,对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生产,
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有关动物资源保护的法规与条例
建国以来,有关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法规有4种类型: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规。如《宪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
法》、《森林法》、《草原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
由国务院或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法规。这些法规不能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
法规相抵触。如各种有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决定、指示、通知、条例、章程、暂行
规定、暂行办法和决议等。在国家制定法规以前,大部分法规是以这种形式发布的。
建国以后,这类形式的法规最多。
地方性法规。指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政府根据本
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定权限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决议或命
令等。这些法规只在本辖区生效,并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只能遵守
和执行国家的法规,同时又可有一定的灵活性。
由中国签订或加入的动物保护国际条约,对于国内的国家机关和公民具有法律效
力。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所发布的有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条例、决
定和通知有:1978年山东省政府批准由省林业厅等联合下达的关于保护鸟类的联合通
知。1982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
保护协定的请示的通知》精神,下达文件并批转《关于加强鸟类保护的报告》的通知,
并确定每年4月23日~29日为山东省的“爱鸟周” 。1991年12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法》 ;1991年12月11日省政府批准《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4年4月21
日山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其中第二条
明确指出:“农业环境,是指影响农业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
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土壤、水、大气、生物等”。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保护青蛙、
蛇、猫头鹰等有益动物,严禁猎捕、收购、出售。
山东省有关执行国家《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的实施细则、条例、通知等
也都有相应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内容。
山东省也执行中国签订或加入的有关国际野生动物法规,如国际捕鲸规则公约、
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

二、水生动物资源保护
(一)成立专业行政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与科学指导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整顿秩序,大力扶助并恢复渔业生产,成立了专业行政机构。
1950年,省人民政府成立水产局,全省沿海(沿湖)8专区、2市、37县先后建立了水产
科(股),以后大都独立成局或合并为水利水产局。70年代以后,还建立了跨省际的黄、
渤海渔业生产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黄、渤海渔业生产。沿海和内陆渔区的渔政建
设也先后逐渐加强。
为了加强科技指导与新技术推广,省、地县水产局均先后增设了渔业技术推广站,
对保护和利用资源、发展生产起了推动作用。
(二)制订和完善渔业法规
1950年发布了《山东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整顿生产秩序、加强管理和
保护资源。
建国后在狠抓海洋渔业的同时,也加强了淡水水域渔业管理:1952年,省人民政
府颁布《山东省淡水区水产事业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为了取得行政上的保证,在加
强南四湖区的治安管理以后,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湖区组建微山县,统一
管理渔湖业生产。
195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令》,在
各海区近海划定严格的禁渔区。1970年,国家水产部公布《渤海区鱼、虾资源繁殖保
护条例》。1979年,省水产局发布《关于莱州湾毛蚶资源繁殖保护的规定》,对毛蚶
保护区、 禁渔期和采捕的船只数量、网目尺寸及可捕标准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同年1
0月, 又颁布《山东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结合省内实际,
规定了具体办法。
80年代,根据科技发展及当时生产情况,又对对虾、鲅鱼、太平洋鲱的资源保护,
分别作出了规定或提出意见。
(三)签订国际协议,共同保护海洋资源
1955年6月中国渔业协会和日本日中渔业协议会签订《关于黄海东海渔业协定》,
在中日两国尚未建交的情况下由民间团体签订协议,共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1957年,中、苏、朝、越四国签订《太平洋西部渔业、海洋学、湖沼学研究合作
协定》,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同年对黄、东海海洋生物、海洋物理和海洋化学
进行了调查。
1960年签订《中国与朝鲜黄海渔业协定》。
70年代以后, 山东省和澳、新、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特别是日本的水产科技
交流日益频繁,合作项目逐渐增多,对资源保护、开发与增殖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应用现代科技,调查、人工繁殖、引种和增殖资源
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都必须弄清资源情况,在开展资源调查方面:1958年省水产
局组织山东大学水产、 生物、海洋3系师生进行山东沿海水产养殖资源调查;1959年
又组织生物系师生对南四湖进行水产养殖资源调查;1960年组织山东大学和山东师范
学院生物系进行山东四大家鱼亲鱼资源及性腺发育调查,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山东家
鱼人工繁殖试验。70年代~80年代山东参加了全国海岸带的部分调查。80年代济宁市
科委组织了南四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等。
大力开展资源人工繁殖、 人工养殖和人工增殖:除50年代海带人工育苗外,196
0年山东草鱼人工繁殖获得成功, 到1964年山东草、鲢、鳙鱼人工鱼苗达到自给,使
淡水养殖获得突破性进展。70年代~80年代,对虾人工养殖、工厂化育苗,海蜇、中
华绒螯蟹的人工育苗,刺参、毛蚶、皱纹盘鲍、真鲷、牙鲆、河豚等人工养殖不断取
得成功,对虾人工放流、增殖资源也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还引进了许多优良品种:70年代以后,引进罗非鱼、银鲫、虹鳟、巨藻、海
湾扇贝、斑点叉尾 等皆获成功,有的已经“安家落户”,扩大了养殖品种。

三、陆栖脊椎动物资源保护
(一)两栖类和爬行类
山东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种类较少,资源利用方式也限于较简单的捕杀直接食用
或粗制成药品。甚至有人大量捕杀蛙类在集市出售“田鸡肉”。鲁南地区常采集中华
大蟾蜍,取其耳后腺及皮肤腺干制成蟾酥,作为清热、解毒、消肿的药材。中华鳖现
已成为滋补的珍品。近些年更有捕蛇食用或药用。乌龟被当作玩物甚至宠物饲养,在
济宁一带常有出售。由于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不够,这些动物资源呈急剧下降趋势,
加以滥用农药加重了环境污染,影响了繁殖产卵,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因中毒而死亡的
事经常发生。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严禁乱捕滥猎,多发展人工养殖食用蛙、鳖和蛇类。
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再开发利用。
中国林蛙在山区、沿海及岛屿有一定数量,可喜尚未被捕杀利用。东北地区早已
利用雌性林蛙的输卵管制成“蛤士蟆油”作为滋补珍品,价格昂贵。当前要防止外地
人员到山东来捕杀林蛙。省内可以通过资源调查,开展人工养殖,有计划地开发利用
这一资源,使自然种群不受破坏,以保证资源的持续利用。
蝮蛇蛇毒可以制成抗血栓剂和整体蛇泡制成有抗风湿等功效的药酒出售。山东东
部和南部的蝮蛇资源也未开发利用,很有利用的潜力。
山东的蝮蛇、中国林蛙、东方铃蟾、乌龟及几种海产爬行动物均需列入全省保护
动物名单。
(二)鸟类
目前利用鸟类资源主要是取肉、蛋、羽毛,供食用、药用、制作羽绒制品或工艺
美术品, 或饲养供观赏等,山东可供直接猎取的鸟类资源已经极少。南四湖一带在6
0年代以前, 年产野鸭达数十万斤。现在,野鸭类的种类与数量也已下降到不允许猎
取的程度,唯斑鸠、金翅雀、麻雀数量多时尚可猎取一部分。鸟类在消灭害虫、害鼠,
传播植物种子,调节生态系统的物流和能流中均有重要作用。多少年来,随着人类的
开发和森林面积的减少,鸟类的种类与数量一直呈下降趋势,许多鸟类已处于濒临灭
绝的境地。现在几乎所有的自然界栖息的鸟类均需要保护。今后发展人工养殖业是人
类利用鸟类资源的主要途径。不仅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已大量饲养,而且近些
年世界各地已发展起多种鸟类的养殖业,以满足人类生产与生活对资源不断增长的需
要,如孔雀、锦鸡、雉鸡、石鸡、美国山鸡、鸳鸯、绿头鸭、鸿雁、斑嘴鸭、天鹅、
鸵鸟等也大批饲养,其肉、蛋、皮、羽毛等均可利用,其价值远比普通家禽高。沂源、
泰安、济南等地已有不少野禽饲养专业户,济宁人工饲养孔雀还向外地供应产品。
1985年以前,青岛外贸曾组织出口猫头鹰,后被省有关部门查封。有些鸟贩在民
间收购珍稀濒危鸟类亦应严加禁止。山东近些年多次运用法制手段审理了数起猎杀珍
稀鸟类的案件,很好地宣传了保护鸟类的有关法规。
为了满足外贸、旅游业和离退休人员的需求,各地也发展起观赏鸟类的养殖。各
地动物园、花鸟公司、笼鸟饲养专业户均大量饲养繁殖各种笼鸟,其中以金丝雀、黄
雀、金翅雀、黄喉 、朱雀、红交嘴雀、文鸟类、虎皮鹦鹉、绯胸鹦鹉、画眉、百灵、
红点颏、 玉鸟、鹩哥、八哥、相思鸟等为多见。临清市金郝庄乡的120余位老人每年
向国内外出售10万只玉鸟,收入百万元以上。作为商品大批饲养的有珍珠鸡、石鸡、
山鸡、孔雀、鹌鹑、雉鸡等肉、羽兼用鸟类。
《本草纲目》中列出77味鸟类药物,涉及72种鸟类,产于山东的有30种,入药的
部位有肉、脑、肌胃内皮、血等。
利用鸟类作为防治病虫鼠害的天敌,维护生态平衡,其生态与经济效益更无法估
量。 1只灰喜鹊在松林中1年可吃掉1500多条松毛虫,可保护1亩松林免受危害。日照
县涛雒乡华山林场,通过保护鸟类、人工饲养灰喜鹊防治松毛虫已取得明显效果。该
林场基本上不用农药就控制了松毛虫的危害。
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在60年代就在平邑县浚河林场用悬挂人工巢箱招引斑啄木
鸟,仅用3年时间就控制了光肩星天牛对林木的危害,达到用农药都难以取得的效果。
山东省还在一些林区内悬挂人工巢箱招引大山雀等食虫鸟类。1只大山雀1天吃的
害虫重量约等于其体重, 相当于1842条1龄~2龄松毛虫。1对家燕或金腰燕,夏季在
山东境内停留繁殖期间,可吃掉50万只各种昆虫。苍蝇、蚊子是燕子大量吞食的对象。
山东省栖居的戴胜鸟也善于啄食地上地下的各种害虫, 如金针虫、蝼蛄等。1只
杜鹃(布谷鸟)1小时内可捕食近百条松毛虫。
山东境内分布的长耳 、雕 、草 、红隼等都是鼠类的天敌。德州地区商业贮
运公司库区,自1979年有长耳常住。由于认真保护,长耳逐年增多,从1979年不
足10只到1985年增加至311只, 1986年超过400只,使贮运仓库的鼠害逐年减轻,198
5年后基本无鼠害。 从长耳吐出的食物残团中检出的主要是黑线仓鼠、大仓鼠和小
家鼠的头骨和毛,清楚地说明了长耳的灭鼠作用。林业部和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
厂还联合在那里摄制了科教片《 》 。 应扩大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改变猫头鹰是
“不祥之鸟”的错误观念。
1985年3月,由北京科教电影制片厂和日照县林业局共同摄制的科教片《灰喜鹊》,
在葡萄牙圣塔伦市举行的农业环境国际电影节上荣获一等奖--金葡萄奖。该片在国内
曾获优秀科教片奖和金鸡奖。
自1981年每年开展爱鸟周活动以来,每年的爱鸟周宣传活动都有一位副省长在爱
鸟护鸟宣传活动会上讲话。1985年以前,省林业厅、教育厅、环保局等联合发文,对
每年的“爱鸟周”活动提出要求。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山东动物学会、山东林
学会、山东环境科学会等经常组织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学术报告会、展览会、
科教电影放映、爱鸟巡回报告等。全省各地市也都积极开展爱鸟宣传活动。
荣成马山港自1983年冬季有300多只大天鹅在此越冬, 以后逐年增加,1985年冬
已多达1500多只。由于认真保护,大天鹅在此已不怕人。大天鹅冬天到来,春天飞往
西伯利亚去繁殖。1985年后,每年还有10多只大天鹅不再北迁,而是留在马山港与家
鹅为伴。现在马山港成了黄海之滨的“天鹅湖”,作为旅游景点闻名全国。
全国鸟类环志中心1982年建立后,自1983年至1985年在山东省长岛、崂山、日照、
济南、荣成、德州和南四湖等地环志放飞了鹰、隼、、灰喜鹊、杜鹃、雁鸭类、楼
燕、大天鹅及雀形目鸟类共5678只,其中崂山放飞了2393只,居全国各鸟类环志点之
首。崂山、长岛县已设置了鸟类环志的机构。这是一项以候鸟为主要对象,掌握候鸟
的迁徙规律,使之为人类服务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长岛、崂山两地环志鸟类的种类
和数量均居全国鸟类环志点之首(占全国候鸟已环志种数的41.38%) ,放飞后的回收
率也居国内最高记录。 一般国际上鸟类放飞回收率为千分之几, 中国1983年8月至
1985年共环志放飞11411只候鸟, 从国内外回收到21只环志鸟的下落, 回收率只有
0.184%。山东长岛鸟类环志中心站1984年9月30日环志的H00-0773号红隼,10月11日
即在广东博罗县被回收,其间仅隔11天,飞行直线距离达1950公里,平均日迁徙速度
为177公里。 1985年9月24日长岛放飞的红角 ,于当年11月2日在广西北海市回收。
19 86年10月30日在崂山放飞的1只松雀鹰,于1986年12月24日在江西宁岗县回收。长
岛放飞的首批环志鸟回收率达到0.86%。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名录,山东被列为一类保护的有丹顶鹤、白鹳、黑鹳、白
头鹤、白鹤、白枕鹤、大鸨、短尾信天翁、白尾海雕及现已在山东绝迹的朱 等16种;
列入二类保护的山东有鸳鸯、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地 、红角 、雕 、长
耳 、短耳 、白琵鹭、游隼、苍鹰、鸢、红隼和红脚隼等52种。
山东省还有100多种食虫益鸟也需要保护, 如大山雀、黄鹂、家燕、金腰燕、楼
燕、白腰雨燕、戴胜、各种啄木鸟、杜鹃、灰喜鹊、伯劳、黑卷尾、灰椋鸟、夜莺、
鹪鹩和各种莺、 等。
1981年3月3日,中国与日本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
并列出227种中日候鸟保护名录, 其中大部分种类山东省有分布,仅长岛观察到的候
鸟就达158种。
为了有效地保护各种鸟类,198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长山列岛、昆嵛山、
泰山、曲阜孔林、崂山、沂河、沭河流域、黄河两岸、日照、云门山、南四湖等地为
鸟类自然保护区。比较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有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的有长岛、黄
河三角洲、荣成、抱犊崮等地。
(三)兽类
山东现代野生兽类的资源比较贫乏,可供开发利用的兽类极少。60年代以前,山
东黄鼬皮的质量与数量均居全国首位,每年出口50万张左右。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特
别是环境条件改变、污染及乱捕滥猎,黄鼬数量急剧下降,至80年代每年已不足万张
收购量。狐狸皮张在60年代年收购数百张,目前只有零星记录。艾虎、豹猫、花面狸、
狗獾、豺等也因数量不多,应加保护,不宜捕杀。
蝙蝠和野兔的粪便都称“夜明砂”,是一种中药材,省内只有偶尔利用。山东民
间将刺猬、狗獾的皮下脂肪作为治烫伤、烧伤的外用药,效果很好。农村集市上冬季
常见到有野兔出售,野兔肉味美,冬季的皮毛质软而密,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