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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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0年代开始,国家对流通领域的主要商品实行计划管理,其中一些重要商品实
行计划分配。而供销合作社分管收购的农副产品,大都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和保证市场
供应的物资;供销合作社供应给群众的商品,绝大部分是计划管理的工业产品。供销
合作社购销计划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因而搞好计划执行情
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就显得十分重要。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三种。
一是报表检查。在年度和季度计划批复执行以后,通过每月的统计报表检查执行
情况。除总体分析检查之外,对实际完成与原计划数差距较大或反应灵敏的主要商品,
要作具体分析对比,对超过原计划数或与完成计划差距大的品种,须如实反映其原因,
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使政府领导机关了解情况,正确指导工作。
二是汇报检查。对大宗重要商品(如农副产品收购中的棉花、黄红麻、果品,供
应商品中的食盐、棉布、火柴、铁锅、饭碗等),发现某些地区的供销合作社实际完
成数量与计划量有重大出入时,即召集该地区供销合作社有关人员汇报情况,分析原
因,预计可能产生的后果,研究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必要时专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和
上级供销合作社报告。
三是实地检查。对计划执行情况极为特殊的地区和单位,一经发现即派员实地检
查,做具体的调查研究。属于计划编制不当,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可吸取教训,作
为今后编报、批复计划的参考;属于执行计划中的工作失误,及时予以纠正。实地检
查后写成书面报告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汇报;紧急情况,先口头汇报,
然后报文字材料。
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减少,供销合
作社大部分购销商品通过业务合同兑现,计划检查逐步向指导业务的方向转移,成为
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但对国家仍实行计划管理的商品,如工业原料的棉花、奖
售兑现 的化肥、 救灾物资、抗旱防汛物资、军需特供物资等,仍继续执行计划检查
制度。在产销矛盾或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年度或季度,计划检查则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