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其它生活资料的优惠政策及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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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扶持供销合作社,改善农村市场的供应,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1950年
10月,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交通运输、信贷、邮电、税务及国营商业对供销合
作社实行优待。铁路、航运、公路对供销合作社的物资优先装运,铁路运价减低1级,
轮船运费减收5~10%。邮电局对合作社的电报按公电优待办理。银行给予合作社的短
期贷款,利息比国营企业减收10%。税务机关对新成立的供销合作社,免征所得税1年,
原有的供销合作社所得税减半征收;营业税减征20%;上下级社货物调拨免征营业税。
国营商业对供销合作社供货,货源优先照顾,价格优待,按当地批发牌价,棉纱、棉
布减1%,细粮、百货减2%,粗粮、食油、煤油减3%(同年12月,优待率调整为:棉纱、
棉布、食油2%,细粮、百货、煤油3%,食盐5%,煤炭6%)。对供销合作社社员定量配
售的9种生活必需品(食盐、大米、面粉、粗粮、白糖、煤炭、棉布、碱粉、煤油),
按牌价优待6~12%。 1954年9月国家取消了对供销合作社的商品价格优待。从此供销
合作社同国营商业一样执行国家牌价;凡实行定量供应的商品,同国营商业一样执行
国家规定的供应办法。
为了组织工业品下乡, 1980年5月,国务院要求认真贯彻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
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对货源紧缺的自行车,缝纫机、半导体收音机、木钟、煤油、铁
丝、元钉、电灯泡、保温瓶、碱粉等日用工业品,当年货源比上年增加的部分,应全
部或大部分供应农村;经过批准减价处理的商品,凡是适合农村需要的,应主要供应
农村。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后,全省供销合作社日用工业品货源增加,供应状况得到改
善。同时,为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国家要求按照供销合作社调查的农民需求品种、
规格、数量,以销定产生产农房构件及建材,由供销合作社经销、代销或以组织业务
的形式供应给农民。 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商业批发企业掌握的自行车、缝纫机
货源, 在保持1978年城乡分配比例的基础上,从1981年起每年增加的部分,80%分配
给供销合作社供应农村。1982年体制改革以后,逐步突破了计划分配的限制,生产有
了很大发展,供销合作社进货源道拓宽,生活资料供应状况明显改观。
二、经营方式
供销合作社向农民供应生活资料,除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定量供应标准执行外,
为保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从1952年起,全省供销合作社零售网点普遍推行“必备商
品目录”和“库存商品定额”制度,并作为评价供应服务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
内容。“必备商品目录”除因地制宜确定商品品种数外,对一些价格低、微利甚至无
利、却又为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品,如火柴、煤油、食糖、缝衣针、铅笔、信封、调料
等,均列入目录,不准断档脱销。对生活必需的主要商品,规定库存定额(即库存数
量不得少于平均日销量的天数),以保证生活必需品不脱销。
同时,对手工业者积极扶持,并把他们组织起来,生产市场需要可供货源不足的
商品,以改善农村市场的供应状况。基层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前店后厂”作坊
式的加工,生产当地需求的调料、糕点、冷饮等副食品。绝大多数不独立核算,只作
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或所属门市部的附属单位。 据统计,此类加工单位,1952年有179
个, 1965年发展到641个,1975年发展到1323个,后因原料供应困难,平价粮、油、
糖没有供应指标, 全部用议价原料生产成本太高, 到1978年大部分停产,全省仅存
192个。 1980年以后,随着市场变化,议价原料来源扩大,平议差价缩小,为了满足
群众需求, 调料、 糕点等副食生产又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加工生产单位发展到
1148个,1985年达到 2055个。年产糕点1374吨、糖果50吨、调料14000吨、饮料制品
1540吨、其他小食品757吨。1986年以后,调料、糕点等副食业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
是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业企业的组成部分。
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商品分工以后,生活资料中
的日用工业品由国营商业控制货源,供销合作社只经营农村市场的零售业务,由基层
供销合作社从国营商业的三级批发专业公司进货;属于计划分配的商品,自上而下逐
级分配指标,由国营商业按计划供货。基层供销合作社除在驻地门市部零售以外,为
了方便群众,外村门市部、分销店、代购代销店等零售网点,也以供应生活资料为主。
基层供销合作社还组织流动送货队、流动货摊、赶集赶会参与集市贸易,并采用预约
登记送货等办法向农民供应生活资料,活跃了农村市场,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1980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供销合作社建立贸易货栈,县以上供销合作社
开始经营计划外的日用工业品,通过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形式,开辟了工业品
下乡的另一条渠道,组织货源向基层供销合作社供货。之后,县以上供销合作社逐步
建立了日用工业品公司,开展了联购分销业务,改变了日用工业品经营的格局,农村
供应状况进一步改善。 1980年统计,全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建立贸易货栈127处,日
用工业品批发机构179处。 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日用工业品批发
业务的逐步发展,对活跃农村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日用工业品取消计划管理,实行市场调节的品种逐步增加,为满足农民的生活资料需
求创造了有利条件。199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向消费者供应生活资料79.2亿元,占全省
城乡生活消费品零售总额416.8亿元的19%, 占全省商业生活资料零售额302.2亿元的
26.2%; 占全省县以下生活资料社会零售额161.9亿元的48.9%。1990年,全省供销合
作社对集体、个体商业批发生活资料商品20.9亿元,占全省城乡个体有证商户商品零
售额77.9亿元的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