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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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基层供销合作社都是以行政村建立的,规模很小,大都是一社一店。1949
年7月, 省人民政府提出有重点地试办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战争年代被破坏的农村
商业网点,以适应农村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为此,开始发展新社、改组老社,扩大
经营网点。当时扩大的经营网点,多数是借用祠堂、庙宇或租用的民房,设施比较简
陋。随着业务经营的发展,经营网点逐步增加,经营条件得以改善。据1950年对65个
县的1678处合作社统计, 除经营日用品、生产资料及农副产品外,附设油坊851处,
医药部266处,弹花轧花154处,染坊31处,缫丝48处,铁匠炉37处,网扣加工23处,
织布32处,信贷部19处,绣花14处,草帽辫加工10处,花边加工6处。
1951年实行以集镇为中心建社后,陆续增设经营网点,至1952年底,基层供销合
作社的经营网点发展到13553处。另外有货摊705处,流动购销组2245个,初步形成新
的农村购销网络。
1953年,在继续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建制的同时,在重点集镇大力增设经营网点,
到年底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点发展到15584处, 货摊增加到3566处,流动购
销组增加到3671个。
1954年 6月,省供销合作社确定,按行政区划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供销店以乡
为中心建立,同时,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增设收购站、信用部、医药部和加工单位。10
月,为了适应统购统销的需要,基层供销合作社在驻地集镇设立粮食店,具体办理指
定范围内的粮食购销业务。 1955年5月,粮食购销全部交由粮食部门直接经营,基层
供销合作社开始在驻地建立综合门市部,把若干小店归并成综合经营的大店。1955年
底,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有网点15489处,数量虽比上年减少,但经营规模普遍扩大,
货摊、流动购销组相应减少为3076处和2675处。在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为
适应广大农民的需要, 基层供销合作社增设中药材门市部983处,兼营中药材的门市
部222处, 信贷部发展到1044处。后经调整,中药材门市部移交给卫生部门,信贷部
也因信用合作社建立而撤销。
1956年4月, 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上,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网
点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供应机构上,除大型农具由县供销合作社按方圆40华里设
1处供应站外,基层供销合作社所在集镇一般应设布匹、百货、副食调料、文化用品、
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交通、建筑材料、煤炭等专业商店,更大的集镇还可多设
一些专业商店。每一个小集或一个乡范围设一处综合性的供销店,50户左右的村庄设
一处杂货铺。另外设若干流动购销货郎担。要求做到全省80%左右的农村人口,在本
村即可买到日用必需品。并要求每个县在农村设置一处能容纳3000种以上商品的综合
零售店,除经营一般商品外,特别要经营群众需要而又不便于每个基层供销合作社都
经营的高档商品。对土产、废旧物资的收购,基层合作社应设采购站,除本站及组织
本社零售机构兼营收购外,应广泛利用非编制的采购人员和大力组织小商小贩串乡代
购。在全省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特别是在全面贯彻全省社员代表大
会精神以后,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点建设速度加快,至1956年底,全省基层供销
合作社经营网点发展到33453处, 比上年增加 17964处,达到每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平
均有网点15个左右,每个县都建有3~5处大型农具供应站。
1957年,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省供销合作社提出的“便利群众购销,合乎经营核
算”的原则,将专业商店、综合商店、固定门市部和流动购销组做了适当调整,分工
过细的专业商店进行了适当的合并。设在集市和乡村的网点,一般既购又销,以方便
群众。年末,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调整为30880处。
1958年供销合作社被并入国营商业,1961年恢复后,根据当时发展农村多种经营、
活跃农村市场的需要,基层供销合作社设立一批货栈和交易所,以吞吐商品,调节供
应,平抑物价。而其他经营网点并未完全恢复,1962年底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
点仅有22244处, 而且设在村里的供销店大都是一人店或两人店,因规模过小,经营
品种少, 既不方便群众购销,也难于管理。后来,这类小店一般改建为3人以上的综
合店,有些小店则撤销或改设代购代销店。1965年末,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
调整为18799处,而代购代销店发展到23964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按人民公社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生产大队建立供销店,
对网点又进行了调整。同时,基层供销合作社逐步增设了一些委托服务部、木材议销
门市部、蔬菜门市部及饭店、旅馆、照相馆、浴池、洗染店等服务网点,至1978年底
统计,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有经营网点26737处,1980年增加为27803处。
1982年以后,供销合作社开始进行体制改革,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自主权逐步扩
大。同时,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购销需求迅速增长,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
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层供销合作社一方面增设了建材、农业机械、煤炭、
石油等新的网点,另一方面,采取自筹资金、扩股集资、使用贷款等多种筹资渠道,
有计划地对原有经营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多数基层供销合作社驻地新建或改建了百货
大楼和综合商场,改造或新建了饭店、旅馆,并有重点地扩建或改造了部分供销店。
1987年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门市部就有120处, 总面积26万平方米,网点设施
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1990年底, 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达到35663处, 比
1981年增加 653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