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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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仓储管理以系统、行业管理为主。1957年以前,限于当时的仓储条件,
大多数单位缺乏科学化的仓储管理制度,商品仓储损耗率较高。1957年,全国供销合
作总社颁发了《供销合作社仓库管理办法》后,省供销合作社制订了实施细则,在全
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贯彻执行,并逐步建立了商品进出库检验、登记制度,推行定额管
理,商品分仓、分区、分垛保管,实行商品库存卡片及对剧毒、危险品特殊保管等项
制度,仓储管理开始走上正轨。1958年,省供销合作社颁发了《山东省供销社仓储保
管损耗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各类商品库存损耗标准、处理范围及计算方法,
使仓储管理规范化。
1962年6月, 国家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颁发了《商业、供销社系统仓
库管理制度(试行)》,对商品入库、储存、养护、检查、出库及仓库安全,逐项规
定了具体要求。1963年5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又制订了《供销合作社仓储工作条例》
及各类专业仓库管理办法,在全省贯彻执行后,进一步提高了仓储管理水平。
1983年3月, 商业部颁发《商业仓库管理条例》,省供销合作社根据《条例》内
容制订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四好”“四无”仓库竞赛活动检查评比实施
细则》(“四好”指服务思想好、保管养护好、指标完成好、安全生产好,“四无”
指无火灾、无盗窃、无霉变虫蛀鼠咬、无差错事故),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评
比竞赛活动。 至1990年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达到“四好” “四无”标准的仓库有
2011处。其中,23个仓库受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的表彰,999个仓库和188名
仓库保管人员受到省供销合作社表彰。寿光县稻田供销合作社十几年一直保持仓储工
作先进单位的荣誉,多次受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表彰
奖励,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仓储工作的先进典型。
1977年起, 省供销合作社先后举办保管员及商品养护培训班9期,培训1000多人
(次)。各级供销合作社结合当地经验编写出版商品保管养护教材10余种,在省以上
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0多篇,促进了仓储管理的企业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在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新形势下,为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社会职能,提高服
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省供销合作社又制订了《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储运设施向社会开
放的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仓储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各级供销合作
社在完成自身任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代储、代运、代包装、代加工整理
业务,取得了明显的效益。至1990年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外开放仓库25.3万平
方米, 货场57万平方米,冷库和冷风库8.7万吨,代理各种货物 139.6万吨,代理手
续费收入 3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