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贷款管理
随着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大,自有资金不足,需要靠银行贷款来保证经
营所需的资金。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联合通知规定,国家银
行在放款业务上给合作社以优待,供销合作社可以借用期限一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和期
限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1973年以前供销合作社使用银行贷款,基本上实行自上而下
逐级下达计划指标,各地供销合作社按分配指标向当地银行洽贷的办法。经营主要农
副产品所需资金,可以全部使用银行贷款。
1973年起,银行改变了对商业放款的办法,下放管理权限,供销合作社也不再管
理下级供销合作社的贷款。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银行申请商品流转
资金贷款,只用于商品购销,不能用于其他开支。
1985年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对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的办法。对11种
主要农副产品设专项帐户,实行单独统计考核。并核定商品流转资金贷款限额(定额),
超过限额需用资金时,可申请临时贷款,由银行审核后使用。但对经营农副产品和农
业生产资料所需的资金,给予重点支持。随着购销业务的扩大,供销合作社使用银行
贷款金额逐年增加。
(二)商品资金管理
从50年代起,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商品资金逐步探索管理办法,按照购销情况,农
副产品收购后上交和工业品购进的在途天数等各种因素,计算资金需用量并进行核定;
基层供销合作社对所属各商店,也实行资金定额管理,并规定销货款上交时间,以加
速资金周转。60年代开始,各级供销合作社实行了商品资金分类管理,对主要农副产
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所需资金,予以充分保证,不致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收购和供应。
这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保障国家收购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作用。商品资金分类管
理,大体分为6类:
第一类,国家需要的供不应求的商品,大力收购,超产超收,保证所需资金;
第二类,供求基本平衡,按计划收购的商品,按收购计划供应资金;
第三类,生产、生活经常需要的小土产、小手工业品,按确定的合理库存定额供
应资金;
第四类,以销定购的商品,根据多销多进、少销少进的原则供应资金;
第五类,试销的新产品,根据试销情况适当供应资金;
第六类,已经确定不收购或没有销路的商品,停止收购,不供应资金。
(三)固定资金管理
生产、经营设施是供销合作社完成生产购销业务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手段,随着业
务发展的需要和供销合作社积累的增加,固定资产逐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
企业自我积累,使用银行贷款,也必须经过慎重论证,并充分考虑自身还贷能力,在
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优先发展经营服务设施,基本建设服从并服务于
扩大业务经营”的指导方针。从1952年到198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新增固定资产,以
平均每年3600万元左右的速度增长。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体制改革以后,增长较快,
全省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年平均增长3.8亿元以上。
此外,各级供销合作社十分重视降低商品流转费用,严格核算,处处精打细算,
厉行节约,开展自装、自卸、自运商品,包装物回收利用,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
动,保持和发扬了艰苦创业、勤俭办社的优良传统,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了积
极作用。
五、资金管理
(一)银行贷款管理
随着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的不断扩大,自有资金不足,需要靠银行贷款来保证经
营所需的资金。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联合通知规定,国家银
行在放款业务上给合作社以优待,供销合作社可以借用期限一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和期
限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1973年以前供销合作社使用银行贷款,基本上实行自上而下
逐级下达计划指标,各地供销合作社按分配指标向当地银行洽贷的办法。经营主要农
副产品所需资金,可以全部使用银行贷款。
1973年起,银行改变了对商业放款的办法,下放管理权限,供销合作社也不再管
理下级供销合作社的贷款。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银行申请商品流转
资金贷款,只用于商品购销,不能用于其他开支。
1985年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对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的办法。对11种
主要农副产品设专项帐户,实行单独统计考核。并核定商品流转资金贷款限额(定额),
超过限额需用资金时,可申请临时贷款,由银行审核后使用。但对经营农副产品和农
业生产资料所需的资金,给予重点支持。随着购销业务的扩大,供销合作社使用银行
贷款金额逐年增加。
(二)商品资金管理
从50年代起,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商品资金逐步探索管理办法,按照购销情况,农
副产品收购后上交和工业品购进的在途天数等各种因素,计算资金需用量并进行核定;
基层供销合作社对所属各商店,也实行资金定额管理,并规定销货款上交时间,以加
速资金周转。60年代开始,各级供销合作社实行了商品资金分类管理,对主要农副产
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所需资金,予以充分保证,不致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收购和供应。
这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保障国家收购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作用。商品资金分类管
理,大体分为6类:
第一类,国家需要的供不应求的商品,大力收购,超产超收,保证所需资金;
第二类,供求基本平衡,按计划收购的商品,按收购计划供应资金;
第三类,生产、生活经常需要的小土产、小手工业品,按确定的合理库存定额供
应资金;
第四类,以销定购的商品,根据多销多进、少销少进的原则供应资金;
第五类,试销的新产品,根据试销情况适当供应资金;
第六类,已经确定不收购或没有销路的商品,停止收购,不供应资金。
(三)固定资金管理
生产、经营设施是供销合作社完成生产购销业务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手段,随着业
务发展的需要和供销合作社积累的增加,固定资产逐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
企业自我积累,使用银行贷款,也必须经过慎重论证,并充分考虑自身还贷能力,在
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优先发展经营服务设施,基本建设服从并服务于
扩大业务经营”的指导方针。从1952年到198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新增固定资产,以
平均每年3600万元左右的速度增长。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体制改革以后,增长较快,
全省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年平均增长3.8亿元以上。
此外,各级供销合作社十分重视降低商品流转费用,严格核算,处处精打细算,
厉行节约,开展自装、自卸、自运商品,包装物回收利用,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
动,保持和发扬了艰苦创业、勤俭办社的优良传统,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了积
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