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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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百货、文化用品调往省外的商品所占销售总值的比重历年大都保持在10%
左右。随着省内工业的发展,调出省外的商品逐年增加。1985年,全省百货、文化
类商品调出总值为1.36亿余元,比1952年增长15.7倍。1986~1988年继续上升,到
1988年调出总值达1.9亿元,又比1985年增长39%以上。
  调出省外的百货、文化类商品,建国初期主要有火柴、钟、缝衣针、机制薄纸
等少数品种。到1985年,除上述商品外,还有洗衣粉、香皂、手表、铅笔、胶鞋、
铝锅、缝纫机、牙膏、钢笔、油墨等。调出省外的百货三类商品,主要是济南、青
岛、烟台、淄博的产品,如青岛的搪瓷杂件、五金制品、化妆品、儿童玩具、眼镜,
济南的搪瓷杂件、民用镜子、民用锁、布伞、塑料伞、小开刀、打火机,淄博的理
发刀、打火机、打火石、指甲钳、铝茶壶、泡沫拖鞋、民用镜子,烟台的民用锁、
搪瓷杂件、布伞、家用机针等。调出省外的文化用品三类商品,主要是济南、青岛、
淄博的产品,如青岛的文具、办公学习用品、测绘用品,以及照相机、文娱体育用
品,淄博的铜响器、铝报夹、军号,济南的文具、办公用品以及纸制品等。此外,
临沂、潍坊、泰安、德州等地生产的百货、文化类三类商品也有少量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