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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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以前,贯彻以批发为主的经营方针,把供应重点放在扶持基层供销社的
发展和保障机关、学校、工矿、企业的供给上。对基层供销社需要的商品,尽量满
足需要,做到“国合一家”;对机关、学校、工矿、企业,由专人负责,建立固定
的供应关系。同时,通过开展批发业务,团结利用私营个体商贩,鼓励他们下乡推
销。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本着活跃城乡经济、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在做
好城市工矿区供应的同时,加强了工业品下乡的工作,重点抓了食糖、纸张、火柴、
自行车、玻璃、毛巾、袜子、肥皂、胶鞋、煤油等主要商品的推销供应。由于货源
充裕,推销得力,全省百货、文化用品销售量大幅度增长。1953~1957年,平均每
年递增24.7%。1957年,省内销售总值达1.8亿元,较1952年增长2倍。
  1958年因受“大跃进”和“大购大销”运动的影响,一些主要商品销量大增。
如皮鞋较上年增长6倍,胶鞋增长41%,铝锅增长53%,牙膏、香皂增长1倍,钟、
面盆增长2倍,省内销售达到4.55亿元,比1957年增长153%。1960~1962年,工业
生产下降,商品货源不足,市场供应全面紧张,商品销售下降。1962年,省内销售
27546万元,比1960年下降39.5%。1963~1965年,经过三年调整,国民经济全面
好转,百货、文化用品敞开供应,除个别品种外,货源都比较充裕,销售量开始回
升。到1965年,省内销售总值达到2.81亿余元,比1962年增长2.01%。
  1966~1975年,由于搞“文化大革命”,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某些商品货源减
少,市场供应又趋紧张。但因百货系统职工坚守岗位,积极组织商品货源,合理分
配供应,省内销售仍有增长。1975年,省内销售总值达6亿元以上,比1965年增长
114%,平均递增7.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迅速发展,市场日趋繁荣。实行“三多一少”
流通体制后,出现了多家经商、多渠道经营的新格局。工业自销虽然扩大,国营商
业的销售仍不断增长。1985年,省内百货销售总值达12亿余元,比1975年增长99.5
%。到1990年,省内销售总额更上升到17.5亿元以上,又比1985年增长42%。这一
时期,由于人民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对百货、文化用品的需求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
皮鞋、旅游鞋、高压锅、电饭锅、石英钟、不锈钢餐具、照相机、彩色胶卷、儿童
用品、儿童玩具等中高档商品的销售,均呈大幅度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