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工业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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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从50年代起,国营商业对工业品经营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关系国计民生
重要程度划分为一、二、三类商品,占货源绝大部分的一、二类计划商品,工业不
能自销,商业收购、调拨分配和销售指标均纳入国家和部、省级计划分级管理。比
较次要的三类小商品由企业自由购销。为适应计划管理的需要,商品批发实行区划、
对象、价格三固定模式。在商品分配上,对普遍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实行按人定量
供应;“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重要的生产生活紧缺商品“城乡兼
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对军需、侨汇和少数民族需要的商品实行特需供应,
从而安排了市场,保证了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供应和市场物价的稳定。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业体制的改革,绝大多数消费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
多种所有制商业,多渠道流通的竞争形势,打破了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格局。工业
品经营从计划管理逐步转变为开放式的自由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