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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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于1961年6月作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
业四十条)。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又制定了《商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商业一
百条)。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作出《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山东省
根据中央加强商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纠正了“大跃进”时期商业工作的失误,
使商业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
  (一)恢复商业、供销、外贸分设体制,加强企业管理
  1961年上半年,根据省政府决定,省商业厅、供销社、外贸局恢复原体制,重新
单设,市、地、县也先后全部分开。同时恢复省专业公司,收回下放的二级站等省
属企业,仍归省公司直接领导。自上而下建立了计划、财务等各种管理制度,重新
理顺了行业管理体制。围绕降低商品流通费用和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了改善经营管
理活动。各级商业干部职工,从反浪费入手,查漏洞、找差距、制定整改方案,千
方百计减少流转环节,调整货流路线,降低商品损耗,减少食品、蔬菜、煤炭等经
营性亏损。其中调整货流路线3642条,恢复商品按经济区域供应,商品损耗降低
30%,整个流通费用降低13%。1964年,通过继续开展改善经济管理活动,全省商业
系统商品流转费用由上年的10.58%降为8.49%,节省费用2200多万元。这一年,根据
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原则,采取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全面
调整了商品供应区划:有24个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三级批发企业被撤销;基层供销社,
有358个由行政区划进货调整为跨区进货,有6个调整为跨省进货;济南、青岛两市
改变了按行政区划分割市场的现象,实行专业公司一杆子到底的体制,撤销29个区
公司、区店和9个分工过细的市县公司。
  (二)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
  恢复了“大跃进”时期被关闭的农贸市场。统派购的农产品,1959年为67种,
1961年减少到24种;合理确定了棉花、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购留比例。除粮、油、
棉只许卖给国家外,其他农副产品,农民完成交售任务后,都可上市自由成交。本
着等价交换原则,商业部门从1961年开始,每年都挤出部分城乡都紧缺的棉布、针
织品、胶鞋、卷烟、食糖等商品用来奖售,换购农副产品。
  (三)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商品,安排市场
  对关系群众生活重要的商品,实行按人或按户凭票(证)供应,如火柴、肥皂、
食糖、卷烟、鞋、香皂等,对职业特殊需要和病员等,安排专项特需供应。济南、
青岛、淄博、枣庄等8个城市,对定量配售后尚有一定剩余或不能实行定量的少数
短缺商品,如呢绒、绸缎、毛线和茶叶等,按工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购货(物)券,
实行凭券供应。
  (四)组织部分高价商品供应,回笼货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高价商品销售的精神,于1961年3月先后在全省专区驻
地以上城市开展高价糖果、高价糕点、高价炒菜的供应。1962年又增加了毛巾、袜
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床单、衬衣、毛巾被等7种高级针织品以及自行车、钟
表、酒和茶叶的高价销售业务。后随市场好转,高价商品品种逐步减少。从1961年
3月到1965年7月结束高价商品经营,全省共销售高价商品5.34亿元,实现利润3.24
亿元。
  通过贯彻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发展生产,保证城乡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保
持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在农业迅速恢复的基础上,1962年下半年,全省城镇
非农业人口恢复了猪肉定量供应。轻工生产也有较快恢复。由于货源增加,市场供
应趋向缓和,农村集市贸易价格回落40%。
  1963~1965年是贯彻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继续进行“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3年,市场情况全面好转。全省社会商品零售额1963年34.24亿元,比上年
增长1.5%;1964年36.92亿元,增长4.6%;1965年40.52亿元,增长9.8%。社会总供
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物价稳定,货币流通正常。到1965,城乡市场消费品供应除
粮、油、棉布等少数商品不足外,其余日用工业品和副食品都已敞开销售。特别是
猪肉的供应变化较大,1962年城市每月人均100克,1963年150~200克,到1964年、
1965年连续两年,在收购旺季降价卖肉,鼓励消费。1965年全省城乡人均消费达2
.5~3公斤。与此同时,许多工业品由畅销变平销、滞销。商业部门库存商品与市
场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明显暴露出来。市场发生这种变化后,全省商业部门大力组
织推销,销往农村的工业品比重增加。为了支持工业生产,进一步加强了工业品收
购工作。1963年提出并执行了凡已生产出来的属于商业包销的商品只要能够使用和
销售,全部收购,质量次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不收购。属于商业选购的产品,
积极帮助生产厂打开销路,解决困难。各二级站也积极配合生产厂,按照市场需要
研制新产品。1965年根据商业部提出的“多比少好,质量第一,农村市场,储备观
点”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调发挥商业部门“蓄水池”作用,对于凡是可以长期保
管、又是生产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商品,在切实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都积极组织生产
和收购,不受计划限制,超产超购,销售不了的,增加储备。从而密切工商关系,
支持了工业生产。1963~1965年,商业系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商品购销两旺。购
进,年平均增长14%;销售,年平均增长6.4%,生活消费品供应缓和。但随着战备
工作、“三线”建设的发展和基建投资的扩大,石油、煤炭和五金商品中的部分生
产资料供应仍比较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