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企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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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根据商业部部署和省财委《关于财贸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几点意见》,
结合山东商业企业特点,商业厅制定了全面整顿企业的意见和验收标准细则,确定
从7个方面进行:1、整顿完善经营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2、整顿财经纪律,健
全财务管理;3、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奖惩制度;4、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服务
质量;5、调整不合理的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6、加强政治工作,建设好职工
队伍;7、建设好领导班子,实现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要求。
  整顿工作分期分批进行,1983年验收合格率为35%,1984年为45%,1985年为
20%。在整顿过程中,商业厅成立企业整顿办公室,1982年3月派出46名干部组成
两个调查组,副厅长带队在济南、济宁两市地蹲点。6月商业厅在济宁召开企业整
顿试点工作汇报会交流了经验,10月商业厅在青岛召开全省企业整顿经验交流会。
各市地县局一级抓一级,实行部门分工,对口负责,把整顿任务分别落实到各科室,
组织专业人员抓整顿。全省各级商业部门建立办事机构162个,工作人员1119名,
从而保证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企业整顿中,全省开展了评选“六好”(政治思想好、经济效益好、服务质
量好、文明经商好、劳动纪律好、三者利益兼顾好)企业活动。通过全面整顿逐步
建设起一个民主集中的领导体制,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
制度和一大批“六好”企业。到1984年年底累计,验收合格企业2012个, 占企业
总数的85.5%,其中23个大中型企业全部验收合格,超额完成了原规划指标。商业
部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商业企业整顿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商业厅受到表彰并被授予奖
旗。
  通过整顿,企业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领导班子干部的“四化”程度有明显提
高。据11个地市95个国营商业企业统计,整顿后平均职数由5.69职减少为4.73职;
平均年龄由52岁降为44.5岁;文化程度有了提高,有技术职称的52人,占领导班子
总人数的11.6%,较整顿前增加3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8人,占总数的15.86
%;同时,完善了企业经营责任制,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了财
务管理、经济核算、经济活动分析等制度;整顿了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安置了富
余人员,劳动组织趋于合理;改善了经营管理,经济效益有所增长。
  整顿后尚需验收复查,以巩固整顿成果。1983年6月,商业部印发《企业整顿
验收标准》,商业厅结合山东实际制订了《山东省商业系统整顿企业验收标准细则》
,共5项20条:1、整顿和完善了经营责任制;2、建立了劳动纪律和良好的秩序;3、
加强了财经纪律和财会工作;4、改进了劳动组织,提高了劳动效率;5、建立了符
合“四化”要求的领导班子,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山东省企业整顿领导小组规定
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企业验收工作,坚持“从全、从高、从严、从细”的原则,
凡有一项工作达不到标准就不能视为合格。为了搞好验收,各市地县建立了一支精
干有力、专业配套、工作严细、纪律严明、相对稳定的检查验收队伍。验收组主要
抓预验和复查两个环节,严把质量关,防止走过场。凡经预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
限期补课,缺什么补什么,然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发给全
省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省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关于企业整顿验收奖惩制度规定,在
验收期内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以通报表扬(见报)、记功,按最高奖金限额核定奖金;
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扣发奖金、停发奖金、行政处分、领导干部就地免职等。实
行这一办法后,提高了整顿质量,加快了进度。到1985年10月,全省2112个大中小
型国营商业企业,共有2111个整顿验收合格,占企业总数的99.95%。至此,经过
三年多的努力,全省商业企业基本完成了整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