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抑市场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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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和全国一样市场物价波动较大,1949年11月棉花纱布和
粮食面粉等主要商品价格环比指数上涨3倍多,1950年2月主要商品价格暴涨1倍多。
面对投机资本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追求暴利行为,国营商业贯彻执行国家在经济
战线上集中力量“四面出击”,打击投机的政策措施,一面加强市场管理,一面大
量抛售物资,很快平抑了市场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