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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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商业系统在60、70年代坚持了春防、夏防、冬防,国庆、新年、春节安
全检查制度,即由商业厅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季节和工作需要,提出重点内容,采取
企业自查,市、地局复查,条块结合检查。省商业厅组织人员分组划片、分赴市、
地深入重点县、市、企业仓库、零售商店(场)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每
次检查除夏季防汛、节日防盗、防破坏之外,均以防火为主要内容。为了严肃检查
处理各种事故,商业厅于1978年部署全省商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凡发生万
元以上火灾、千元以上被盗事故和死亡1人、伤3人以上的行车、生产事故,要随即
上报省厅安全办公室;并要坚持‘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
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检查处理,处理结果报省备案”,
同时规定了年终综合上报制度。自此对各种事故的检查处理严肃认真,起数、原因、
损失统计全面准确。1978~1982年,全省商业系统共发生火灾60起,损失96.85万
元,死亡2人;车祸129起,死亡104人,伤48人;被盗21起,损失8.16万元;工伤
12起,死亡10人,伤7人。1983~1987年,发生火灾31起,损失181.6万元;车祸95
起,死亡82人,伤51人;被盗17起,损失13.46万元;工伤15起,死亡14人,伤5人。
后5年较前5年各种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有所下降,唯火灾虽次数下降50%,而损
失金额却上升1倍,主要原因是几起重大火灾。如:1987年1月16日,莱芜市商业百
货大楼被该店女职工纵火,发生特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68.3万元;同年2月14日,
阳信县百货公司第一零售门市部因该店职工用火炉取暖,下班时未灭火,酿成重大
火灾,烧毁房屋15间和大宗商品,直接损失近20万元。行车事故虽有所减少,但几
起恶性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且多系违章肇事。如:1985年8月,威海市储运
公司驾驶员陈永超(临时工)酒后开车,驾驶140挂斗大货车驶至平度县境内,抢占
对方行车路线,与交会的33900部队面包车相撞,致对方6人死亡,3人受伤;1987
年5月,诸城市肉联厂司机驾驶保温车去安丘,途中撞在树上,汽车起火,致车内3
人被撞烧而死。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减少事故损失,山东省商业厅、公安厅、保险
公司决定,在全省商业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于1987年11月发出以防火
为中心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商业系统电话会议,要求各市、
地必须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督促检查,克服薄弱环节,消除各种隐
患,并要求培养典型,总结经验,做好评比表彰工作。1988年4月,经过全省检查
总结,对评为全省商业系统“百日安全竞赛优胜单位”的济宁市商业局、潍坊市商
委、泰安市商业局、惠民地区商业局、聊城地区商业局和6个“达标”市地商业局
进行了通报表彰,同时布置了下期工作。1989年5月召开了全省商业部门第二次“
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总结会议,据综合统计,1988年全省商业系统发生万元以上的
各类事故损失92.84万元,交通事故和因公死亡10人,分别比上年度减少13.53%和
23.1%,其中火灾损失减少28.65%。各级商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共成立安全领导小
组3990个,召开大小座谈会8601次;新建和修订安全消防制度9621条;按标准要求
添置和更换消防器材15832件,开支168万多元;组织检查1332次,参加人数达
44941人次;查出事故隐患23232条,已改进22141条;经全省评比,评出“百日安
全”竞赛优胜市、地商业局6个,达标市、地商业局8个,优胜县、市(区)商业局82
个,达标县、市商业局34个,以商业厅、公安厅、保险公司名义颁发了锦旗,以资
奖励。1990年5月,省商业厅发出关于表彰第三次“百日安全”竞赛优胜达标单位
和198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表彰了优胜市、地商业局(委
)15个,达标市地商业局3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1个,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17名。
全省商业系统第三次以防火为中心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间,共发生各种事故
4起,比上期下降88%,经济损失0.94万元,下降99.2%,没有发生任何火灾和万
元以上被盗、车祸或工伤事故,达到山东省“百日安全”领导小组规定的“杜绝特
大火灾,力争不发生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