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物价改革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
1984年,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重点调整历史遗留的不合理价格;第二阶
段从1985~1988年实行“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由放开小商品转为逐步放开主要
商品价格;第三阶段从1989年起,深化价格改革,建立适合商品经济的新型价格体
系和管理体制。至1990年,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国家定价、指导价(浮动价)、市
场调节价并存的新格局,商业物价行政职能逐渐由管理监督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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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业物价改革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
1984年,采取“调放结合、以调为主”,重点调整历史遗留的不合理价格;第二阶
段从1985~1988年实行“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由放开小商品转为逐步放开主要
商品价格;第三阶段从1989年起,深化价格改革,建立适合商品经济的新型价格体
系和管理体制。至1990年,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国家定价、指导价(浮动价)、市
场调节价并存的新格局,商业物价行政职能逐渐由管理监督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