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利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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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国家为了改进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把企业上缴利润纳入法制轨道,
决定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制度(第一步利改税),所得税率,按企业
规模分别执行不同税率。大中型企业,除执行55%的统一税率外,利润多的还要再
缴调节税。调节税率是由财税机关会同商业行政部门,以企业1983年利润为基数扣
除55%的所得税和1983年企业合理留利后剩余的利润,占实现利润的比例,为调节
税率。一户一率,逐户核定。这样,大中型企业对国家财政,由单一上缴利润变为
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税后利润即是原来的利润留成,对企业财力的增减无实质性
变化,仍是利润留成的继续;小型国有企业利改税后,一律执行8级超额累进税率;
饮食服务企业,仍本着“以业养业”的精神,维持按实现利润的20%缴财政,企业
留80%的分配格局。实现第一步利改税的1983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和调节税占企业利润的78.03%,企业税后利润占21.97%,低于利改税前实行
利润留成时期4年平均23%的留利水平。
  1984年第四季度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对商业企业主要调整了以下政策:一是扩
大小型企业范围,取消对职工人数的限制,调整了利润限额。济南、青岛和烟台市
区,以自然网点为单位,年利润由第一步利改税时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它市、
县年利润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凡不超过此限额的都属小企业,可执行集体企业财
会制度。同时,调整了8级累进税征收起点和级距。二是对大中型企业的税赋也作
适当减轻,对比上年增长部分的利润,减征调节税的比例由60%提高到70%,增加
了企业财力。
  从1983年实行利改税到1987年,5年时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共
实现利润16.21亿元,缴所得税、调节税13.46亿元,税前还贷2.42亿元,企业税后
利润6.72亿元。
  1988年,全省商业系统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基本办法是:包死基数,确保上
缴,超收留用,欠收自补。承包期一般都是3年。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国
家财政收入,也增加了企业财力。1988~1990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
后共实现利润8.29亿元,上缴财政5.29亿元,税前还贷4.98亿元,企业留利5.06亿
元。
  自1979年改变统收统支,实行利润留成,1983年又利改税,到1990年共12年,
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后累计实现利润43.8亿元,上缴财政36.05亿元,
企业留利16.2亿元(含政策性亏损企业减亏分成)。企业部分留利,除缴纳15%的能
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0%的国家预算外调节基金以及买国库券外,主要用在商业
企业的自身建设。
  40多年来,商业系统的国有企业,在所得税和调节税以外,还缴纳了其它一些
税金。1978年以前,有关商业的税种不多,主要是零售单位3%的营业税和生产加
工企业5%的产品税。1979年后,国家加强了税收在调控经济中的力度,先后增加
了一些新税种,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有:批发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此外,国家对亏损企业的分配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行过不同的政策和办法。
第一种类型是城市中经营肉、蛋、菜的食品、蔬菜公司,因执行计划价格而形成的
政策性亏损企业,1980年以前是盈亏统算,盈利上缴财政,亏损财政弥补。1981年
为加强政策性亏损企业的管理,对当时的4个省辖市(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供
应本市的肉禽蛋,在批发环节上,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定额标准,一年一定。蔬菜
补贴的范围,由各地、市财政、商业两局商定。补贴办法可以是主兼营业务统算,
总额包干,也可按销售量定额补贴。这两个政策性亏损公司,通过自身改善经营管
理,比定额减少亏损的部分,实行企业与财政四、六分成办法即企业为40%,缴财
政60%(统称减亏分成)。执行此政策,对调动亏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收到
了很好效果。1984年,商业、财政两厅对政策性补贴,进一步加强管理,实行分品
种单项定额补贴,减亏分成,超亏不补,并要求积极开展议价经营业务,满足不同
层次消费者需要,减少亏损。到1988年改暗补为明补,将原由财政补贴给商业的办
法,改明补给职工居民(肉蛋副食品价格补贴)。随着价格的放开,政策性补贴在济
南等城市已取消或减少。
  全省食品公司系统,1953~1990年盈亏相抵后亏损额6亿多元,最高亏损年份
为1990年,亏损1.74亿元。亏损原因,除一般价格倒挂、少数年份为支持生产而削
价卖肉外,1985年后,主要是生猪取消派购,多头经营,市场竞争激烈,传统销区
自给率提高,致使食品公司系统经营量锐减。曾经发挥过历史作用的大中型肉类联
合加工厂,由于功能单一,陷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第二种类型的亏损企业,主要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大体是从60年代初期,
调整经济,市场好转后开始出现的。1962年,全省商业系统有210个独立核算单位
亏损,亏损额360万元,后又逐渐增加,进入80年代,由于工业自销和多渠道经营,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城市原有的工业品二级站和部分三级批发,出现大批亏损企业。
按独立核算单位计算,1990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亏损单位404个,亏损额28739
万元,亏损面13.8%。其中百货行业27个,亏损899万元;五交化行业41个,亏损
额917万元;糖茶酒副食品行业26个,亏损额455万元;食品行业31个县公司,亏损
额1620万元。
  1950~1990年全省商业厅系统国有企业实现利税情况见表6-10。
  1950~1990年商业厅系统国有企业利税情况
表6-10          单位:万元
┌──┬────┬────┬────┐
│年份│利税合计│实现利润│缴纳税金│
├──┼────┼────┼────┤
│总计│1416768 │1024852 │391916 │
├──┼────┼────┼────┤
│1950│2817  │2244  │573   │
├──┼────┼────┼────┤
│1951│5097  │4061  │1036  │
├──┼────┼────┼────┤
│1952│9324  │7428  │1896  │
├──┼────┼────┼────┤
│1953│12428  │9901  │2527  │
├──┼────┼────┼────┤
│1954│15993  │12741  │3252  │
├──┼────┼────┼────┤
│1955│16802  │13386  │3416  │
├──┼────┼────┼────┤
│1956│15175  │12090  │3085  │
├──┼────┼────┼────┤
│1957│9689  │7719  │1970  │
├──┼────┼────┼────┤
│1958│19548  │15574  │3974  │
├──┼────┼────┼────┤
│1959│25658  │20441  │5217  │
├──┼────┼────┼────┤
│1960│25830  │20578  │5252  │
├──┼────┼────┼────┤
│1961│17331  │13807  │3524  │
├──┼────┼────┼────┤
│1962│16530  │13169  │3361  │
├──┼────┼────┼────┤
│1963│17456  │13907  │3549  │
├──┼────┼────┼────┤
│1964│19058  │15183  │3875  │
├──┼────┼────┼────┤
│1965│20934  │16678  │4256  │
├──┼────┼────┼────┤
│1966│21254  │16933  │4321  │
├──┼────┼────┼────┤
│1967│26532  │21138  │5394  │
└──┴────┴────┴────┘
┌─────────────────┐
│续表               │
├──┬────┬────┬────┤
│年份│利税合计│实现利润│缴纳税金│
├──┼────┼────┼────┤
│1968│32702  │26053  │6649  │
├──┼────┼────┼────┤
│1969│32329  │25756  │6573  │
├──┼────┼────┼────┤
│1970│36194  │28835  │7359  │
├──┼────┼────┼────┤
│1971│351889 │28035  │7154  │
├──┼────┼────┼────┤
│1972│39023  │31089  │7934  │
├──┼────┼────┼────┤
│1973│42731  │34043  │8688  │
├──┼────┼────┼────┤
│1974│31689  │25246  │6443  │
├──┼────┼────┼────┤
│1975│42679  │35210  │7469  │
├──┼────┼────┼────┤
│1976│43382  │33269  │10113  │
├──┼────┼────┼────┤
│1977│51756  │40730  │11026  │
├──┼────┼────┼────┤
│1978│52682  │41408  │11274  │
├──┼────┼────┼────┤
│1979│58628  │45118  │13510  │
├──┼────┼────┼────┤
│1980│62800  │51306  │11494  │
├──┼────┼────┼────┤
│1981│70108  │58233  │11875  │
├──┼────┼────┼────┤
│1982│54398  │38753  │15645  │
├──┼────┼────┼────┤
│1983│58879  │42898  │15981  │
├──┼────┼────┼────┤
│1984│53714  │37332  │16382  │
├──┼────┼────┼────┤
│1985│52358  │33428  │18930  │
├──┼────┼────┼────┤
│1986│46525  │25548  │20977  │
├──┼────┼────┼────┤
│1987│44766  │22927  │21839  │
├──┼────┼────┼────┤
│1988│65334  │42441  │22893  │
├──┼────┼────┼────┤
│1989│65849  │30843  │35006  │
├──┼────┼────┼────┤
│1990│45597  │9373  │36224  │
└──┴────┴────┴────┘
注:1980年以前商业厅先后划出的木材、煤建、医药、药材等专业公司历年利润、
税金数字均已剔除;1980年以后陆续划出的石油、纺织品公司和卷烟业务,历史数
字未作剔除,自交出之年起即不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