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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 利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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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国家为了改进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把企业上缴利润纳入法制轨道, 决定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制度(第一步利改税),所得税率,按企业 规模分别执行不同税率。大中型企业,除执行55%的统一税率外,利润多的还要再 缴调节税。调节税率是由财税机关会同商业行政部门,以企业1983年利润为基数扣 除55%的所得税和1983年企业合理留利后剩余的利润,占实现利润的比例,为调节 税率。一户一率,逐户核定。这样,大中型企业对国家财政,由单一上缴利润变为 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税后利润即是原来的利润留成,对企业财力的增减无实质性 变化,仍是利润留成的继续;小型国有企业利改税后,一律执行8级超额累进税率; 饮食服务企业,仍本着“以业养业”的精神,维持按实现利润的20%缴财政,企业 留80%的分配格局。实现第一步利改税的1983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和调节税占企业利润的78.03%,企业税后利润占21.97%,低于利改税前实行 利润留成时期4年平均23%的留利水平。   1984年第四季度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对商业企业主要调整了以下政策:一是扩 大小型企业范围,取消对职工人数的限制,调整了利润限额。济南、青岛和烟台市 区,以自然网点为单位,年利润由第一步利改税时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它市、 县年利润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凡不超过此限额的都属小企业,可执行集体企业财 会制度。同时,调整了8级累进税征收起点和级距。二是对大中型企业的税赋也作 适当减轻,对比上年增长部分的利润,减征调节税的比例由60%提高到70%,增加 了企业财力。   从1983年实行利改税到1987年,5年时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共 实现利润16.21亿元,缴所得税、调节税13.46亿元,税前还贷2.42亿元,企业税后 利润6.72亿元。   1988年,全省商业系统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基本办法是:包死基数,确保上 缴,超收留用,欠收自补。承包期一般都是3年。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国 家财政收入,也增加了企业财力。1988~1990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 后共实现利润8.29亿元,上缴财政5.29亿元,税前还贷4.98亿元,企业留利5.06亿 元。   自1979年改变统收统支,实行利润留成,1983年又利改税,到1990年共12年, 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盈亏相抵后累计实现利润43.8亿元,上缴财政36.05亿元, 企业留利16.2亿元(含政策性亏损企业减亏分成)。企业部分留利,除缴纳15%的能 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0%的国家预算外调节基金以及买国库券外,主要用在商业 企业的自身建设。   40多年来,商业系统的国有企业,在所得税和调节税以外,还缴纳了其它一些 税金。1978年以前,有关商业的税种不多,主要是零售单位3%的营业税和生产加 工企业5%的产品税。1979年后,国家加强了税收在调控经济中的力度,先后增加 了一些新税种,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有:批发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此外,国家对亏损企业的分配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行过不同的政策和办法。 第一种类型是城市中经营肉、蛋、菜的食品、蔬菜公司,因执行计划价格而形成的 政策性亏损企业,1980年以前是盈亏统算,盈利上缴财政,亏损财政弥补。1981年 为加强政策性亏损企业的管理,对当时的4个省辖市(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供 应本市的肉禽蛋,在批发环节上,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定额标准,一年一定。蔬菜 补贴的范围,由各地、市财政、商业两局商定。补贴办法可以是主兼营业务统算, 总额包干,也可按销售量定额补贴。这两个政策性亏损公司,通过自身改善经营管 理,比定额减少亏损的部分,实行企业与财政四、六分成办法即企业为40%,缴财 政60%(统称减亏分成)。执行此政策,对调动亏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收到 了很好效果。1984年,商业、财政两厅对政策性补贴,进一步加强管理,实行分品 种单项定额补贴,减亏分成,超亏不补,并要求积极开展议价经营业务,满足不同 层次消费者需要,减少亏损。到1988年改暗补为明补,将原由财政补贴给商业的办 法,改明补给职工居民(肉蛋副食品价格补贴)。随着价格的放开,政策性补贴在济 南等城市已取消或减少。   全省食品公司系统,1953~1990年盈亏相抵后亏损额6亿多元,最高亏损年份 为1990年,亏损1.74亿元。亏损原因,除一般价格倒挂、少数年份为支持生产而削 价卖肉外,1985年后,主要是生猪取消派购,多头经营,市场竞争激烈,传统销区 自给率提高,致使食品公司系统经营量锐减。曾经发挥过历史作用的大中型肉类联 合加工厂,由于功能单一,陷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第二种类型的亏损企业,主要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大体是从60年代初期, 调整经济,市场好转后开始出现的。1962年,全省商业系统有210个独立核算单位 亏损,亏损额360万元,后又逐渐增加,进入80年代,由于工业自销和多渠道经营,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城市原有的工业品二级站和部分三级批发,出现大批亏损企业。 按独立核算单位计算,1990年全省商业系统国有企业亏损单位404个,亏损额28739 万元,亏损面13.8%。其中百货行业27个,亏损899万元;五交化行业41个,亏损 额917万元;糖茶酒副食品行业26个,亏损额455万元;食品行业31个县公司,亏损 额1620万元。   1950~1990年全省商业厅系统国有企业实现利税情况见表6-10。   1950~1990年商业厅系统国有企业利税情况 表6-10          单位:万元 ┌──┬────┬────┬────┐ │年份│利税合计│实现利润│缴纳税金│ ├──┼────┼────┼────┤ │总计│1416768 │1024852 │391916 │ ├──┼────┼────┼────┤ │1950│2817  │2244  │573   │ ├──┼────┼────┼────┤ │1951│5097  │4061  │1036  │ ├──┼────┼────┼────┤ │1952│9324  │7428  │1896  │ ├──┼────┼────┼────┤ │1953│12428  │9901  │2527  │ ├──┼────┼────┼────┤ │1954│15993  │12741  │3252  │ ├──┼────┼────┼────┤ │1955│16802  │13386  │3416  │ ├──┼────┼────┼────┤ │1956│15175  │12090  │3085  │ ├──┼────┼────┼────┤ │1957│9689  │7719  │1970  │ ├──┼────┼────┼────┤ │1958│19548  │15574  │3974  │ ├──┼────┼────┼────┤ │1959│25658  │20441  │5217  │ ├──┼────┼────┼────┤ │1960│25830  │20578  │5252  │ ├──┼────┼────┼────┤ │1961│17331  │13807  │3524  │ ├──┼────┼────┼────┤ │1962│16530  │13169  │3361  │ ├──┼────┼────┼────┤ │1963│17456  │13907  │3549  │ ├──┼────┼────┼────┤ │1964│19058  │15183  │3875  │ ├──┼────┼────┼────┤ │1965│20934  │16678  │4256  │ ├──┼────┼────┼────┤ │1966│21254  │16933  │4321  │ ├──┼────┼────┼────┤ │1967│26532  │21138  │5394  │ └──┴────┴────┴────┘ ┌─────────────────┐ │续表               │ ├──┬────┬────┬────┤ │年份│利税合计│实现利润│缴纳税金│ ├──┼────┼────┼────┤ │1968│32702  │26053  │6649  │ ├──┼────┼────┼────┤ │1969│32329  │25756  │6573  │ ├──┼────┼────┼────┤ │1970│36194  │28835  │7359  │ ├──┼────┼────┼────┤ │1971│351889 │28035  │7154  │ ├──┼────┼────┼────┤ │1972│39023  │31089  │7934  │ ├──┼────┼────┼────┤ │1973│42731  │34043  │8688  │ ├──┼────┼────┼────┤ │1974│31689  │25246  │6443  │ ├──┼────┼────┼────┤ │1975│42679  │35210  │7469  │ ├──┼────┼────┼────┤ │1976│43382  │33269  │10113  │ ├──┼────┼────┼────┤ │1977│51756  │40730  │11026  │ ├──┼────┼────┼────┤ │1978│52682  │41408  │11274  │ ├──┼────┼────┼────┤ │1979│58628  │45118  │13510  │ ├──┼────┼────┼────┤ │1980│62800  │51306  │11494  │ ├──┼────┼────┼────┤ │1981│70108  │58233  │11875  │ ├──┼────┼────┼────┤ │1982│54398  │38753  │15645  │ ├──┼────┼────┼────┤ │1983│58879  │42898  │15981  │ ├──┼────┼────┼────┤ │1984│53714  │37332  │16382  │ ├──┼────┼────┼────┤ │1985│52358  │33428  │18930  │ ├──┼────┼────┼────┤ │1986│46525  │25548  │20977  │ ├──┼────┼────┼────┤ │1987│44766  │22927  │21839  │ ├──┼────┼────┼────┤ │1988│65334  │42441  │22893  │ ├──┼────┼────┼────┤ │1989│65849  │30843  │35006  │ ├──┼────┼────┼────┤ │1990│45597  │9373  │36224  │ └──┴────┴────┴────┘ 注:1980年以前商业厅先后划出的木材、煤建、医药、药材等专业公司历年利润、 税金数字均已剔除;1980年以后陆续划出的石油、纺织品公司和卷烟业务,历史数 字未作剔除,自交出之年起即不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