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原则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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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
国营商业基本控制主要商品货源,零售市场也占有较大份额。国营商业计划购销指
标不仅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求,还反映工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和城乡人民的
生活改善程度。因此,编制商品流转计划,涉及工业、农业、外贸等许多部门,政
策性强。在此历史阶段,编制计划的原则和计划管理的基本职能主要是:
  (一)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以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
中心任务和各项政策为依据,正确编制计划,发挥商业工作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如建国初经济恢复时期,对生产经营有困难的资本主义工业,从原料供应到产品购
销,分别在商业计划上予以安排,以期尽快恢复生产,支援战争,稳定市场物价。
市场物价稳定后,根据中央几次调整私营工商业的指示,为扶持私营商业,发挥其
积极作用,国营商业在计划安排上一般只经营大宗主要商品,次要农副土特产品则
组织私营商业经营。
  (二)注意掌握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量之间的平衡。商业厅根据国家宏观经济
管理要求和商业部的部署,从50年代初开始,即主动配合省计委等有关部门定期调
查、计算每年社会购买力和商品可供量的增减变化,以及二者之间的平衡情况,从
总体上把握住计划期内市场供求关系,作为计划编制依据。1955年山东为解决商品
可供量大于社会购买力的问题,扩大了1956年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提高职工工资等,
从而达到供需平衡,促进了生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购买力迅速增长,
到1981年全省购买力达到182.55亿元,较1976年和1978年分别提高104%和68%。
为适应购买力增长需要,山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加强农产品收购、增加轻纺
和家用电器生产、进口部分高档消费品等方面,增加有效供给,使供需之间基本达
到平衡。
  (三)立足于发展生产,做好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计划衔接平衡工作。在主要
商品产销平衡方面,山东生产的火柴,1955年以前调往省外的部分占产量近1/3的
数额。但1956年不少兄弟省自己建厂生产,山东火柴外调困难。商业厅在上报1956
年计划时,即向商业部提出增加外调或调减山东火柴的生产和收购计划。60年代初,
经济困难,部分轻工产品原料不足,产量减少,内、外贸为货源经常发生矛盾,商
业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加强了商业、外贸收购计划同工业生产计划衔接平衡,
减少了矛盾。
  (四)安排农副产品收购计划,正确处理商业同农民的关系。属商业厅系统主管
的农副产品主要是猪、牛、羊、禽、蛋和城市蔬菜供应。这些商品在50年代前期,
产销主要靠市场,国营商业只经营少量生猪和干菜。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
城乡消费量增加,全省肉食供应渐趋紧张,城市蔬菜也日益不足,为保证出口和国
内必不可少的供应,从1955年冬季开始对生猪实行指令性“派养派购”(即派购)办
法,直到1985年。“派购”是根据每年生猪的成肥量,兼顾国家、集体(农业合作
社)、农民个人三者利益,确定给农民留多少,国家收多少,把国家收购的部分,
纳入全省国民经济计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层层落实到集体和农户。为鼓励农民饲养
和交售积极性,规定在农民完成“派购”任务后,多余的生猪可自行处理,增养不
增购。对按任务交售的,还给予饲料粮和布票的奖励。在实行“派购”的30年中,
1964~1967年和80年代初,也曾出现过产大于销的矛盾,商业部门从保护生猪生产
出发,采取预购、寄存寄养,以及财政补贴降价销肉等措施,缓解了产销矛盾,满
足了农民售猪要求。
  鲜蛋,“一五”期间,产销基本正常,国营商业是按经营需要编制计划。1958
年“大跃进”后,农民养鸡减少,产蛋量下降,市价很高,国营商业收购非常困难,
1959年收购量较1958年减少3/4,为保证出口、特需和城市最低需要,全省从60年
代初开始,对农村养鸡户实行“派购”。每只产蛋母鸡,全年“派购”500~750克
鸡蛋,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粮食或食糖、茶叶等奖励,实际上形成“换购”。1965年
市场商品供应好转后,取消了奖售物资,1984年退出“派购”,价格、渠道放开,
国营商业经营量逐渐减少。
  蔬菜,国营商业1956年在城市建立机构经营蔬菜。多年来一直坚持货源“近郊
为主,远郊为辅,外埠调剂,保证供应”方针,以及“按需生产,产稍大于销”的
原则组织生产、供应。由于粮食不足,长期存在粮、菜争田矛盾,城市郊区还有种
菜和工副业收益的矛盾,故一直实行指令性计划种植,辅之以物质奖励办法,即对
城郊专业菜田和远郊基地的蔬菜生产,纳入农业生产计划,逐级落实到生产单位;
同时,国家在菜农吃粮、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供应上,给予适当优惠。实行这种
安排生产的办法,一般只能保证蔬菜的生产、交售总量,品种、质量等问题很多,
造成国营商业的亏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为“大管小活”,对常年菜、大
路菜的种植面积、上市量,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细菜放开,但统购包销体制
下菜农生产积极性不高,国营蔬菜公司的亏损也有增无减。1985年省内各主要城市
陆续放开蔬菜市场,城市居民吃菜主要转向农贸市场,城市、工矿区国营商业经营
量逐渐减少,1990年全省收购3.74亿公斤,较放开前的1984年减少55%。
  (五)合理分配商品。从50年代末~80年代初,除1963~1965年外,全省市场商
品供应长期紧张。安排销售计划是根据不同商品的货源力量和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
程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的原则,处理好城乡之
间、内外销之间、不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对货源来自农村的猪肉,首先是保证
出口、外调大城市,适当照顾济南、青岛两市(1961年人均月供应100克),其他中
小城市停止平日定量供应,只在新年、春节临时安排定量供应;对城乡群众生活必
需的火柴、肥皂等,城乡普遍按人(户)定量供应;对烟、酒、糖、茶等副食品和供
应紧张的日用工业品,除安排特需外,在城市实行定量供应,在农村以奖售、换购
农副产品的办法供应。非生活必需的少数商品(定量以外的糖果、糕点等),高价敞
开销售。对少数工农业生产需要的物资,如棉花打包用铁丝、农田水利工具等,确
定专项指标予以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