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日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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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时期,为了打破日伪的封锁,山东根据地和苏中、苏北、冀鲁豫根据地以
及山东各战区之间开展了贸易。如胶东的东海区于1941年和苏中建立了贸易关系,
设立了驻苏中办事处,双方订立合同以胶东的花生油、食盐换苏中棉花,并以胶东
的肥皂、手榴弹、炸药支援苏中地区。1944~1945年,胶东区海上贸易有了发展,
有航行于华中的公营风船26只,小汽艇2艘,另有5艘准备航行。胶东大小海港可以
停泊的有:黄海岸西起即墨、海阳交界的马虎港;向东有羊角萍、辛家港,至乳山
县的乳山口、浪暖口,文登县的五垒岛、长会口、张家埠、涨蒙港、沙窝岛、苏山
岛,荣成县的斜口流、俚岛;向北是威海的皂埠港、鹿道口,文西县(昆嵛县)的金
山港,牟平县的吕格庄、营城,福山县的八角、刘家,蓬莱县的山后初家、李家、
陈家、平畅河、朱家庄、刘家疃,掖县的黑港口、太平湾、钧龙嘴、石湾嘴、三山
岛、虎头崖等10县32个港口;拥有商船254只、渔船4467只、驳力船465只。各营船
行业中,有公营8家,民营356家。港口最繁盛的是乳山口、五垒岛,各港口停泊商
船达百余只。海阳、乳山、文登、荣成港以与华中贸易为主,据1944年1~9月统计,
贸易总额为4891万元(北海币)。渤海区工商管理总局1945年对友邻区以自由贸易为
原则,为了不使奸商投机或抬高物价,经双方协商,通过公营商店统一采购,按市
价批发,对棉花、土布、土硝的输出,须持有其战区的采购证,准予免税或免收专
卖费。
  1945年6月,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指示,开展抗日邻区间的物资交流,互相调
剂有无,在贸易政策上协同动作,以使对敌经济斗争更有力量。邻区已互相连接不
通过敌占区的,原则上进行自由贸易,不征收进出境税,不加任何限制,必须征税
或限制输出的经省政委会批准;专卖及禁出物资须持邻区采购证准予输出;棉花、
粮食互相调剂,给邻区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