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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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商业行政机构是在解放区工商行政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发展起来的。1948
年9月济南解放后,原华东财办工商部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工商部,管理全省商业
和进出口贸易。1950年7月,经政务院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工商部
改组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商业厅(9月20日正式成立)。商业厅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国营
商业、私营商业、对外贸易、市场物价、工商行政管理、度量衡检定,内设秘书室、
计划处、业务处、财务处、专业指导处、人事处,行政编制87人。另设驻上海、天
津办事处。1952年12月,又增设对外贸易处、物价处、组织技术处、监察室。各市、
专署、县均相应设立工商局(科),形成统一的商业行政管理系统。
  在“一五”时期,商业机构进行调整,1953年下半年,撤销商业厅外贸处,建
立外贸部驻山东特派员办事处,旋即成立山东省对外贸易局。1955年初,山东省人
民政府商业厅改称山东省商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物价处、计划处、商政处、
业务处、监察处、组织技术处、财务处等9个处室,编制137人。1956年又增设教育
处、劳动工资处、业务二处。各市、县工商局(科)改为商业局(科),各专员公署仍
保留工商科。1957年3月将工资处、教育处、保卫处重新合并到人事处,处室由13
个减为10个,人员由182减到125名。同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
制的决定》,山东省对国营商业管理体制进行大调整,各级行政机构与企业管理机
构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核算,分级负责。“政企合一”后,商业
厅内设办公室、财务处、计划处、人事处、监察室、商政物价处、组织技术处以及
百货处、纺织品处、工业器材处、煤建石油木材处、烟酒糖茶处,共12个处室,编
制379人。1958年8月,省商业厅和省供销社、省对外贸易局、省服务厅合并为山东
省商业厅,对外保留省供销社名义。合并后机关编制450人,内设办公室、人事处、
计划处、财务处、物价处、商政处、组织技术处、饮食服务处、对外贸易处、棉烟
麻处、生产企业处、煤炭木材石油处、生产资料处、烟酒糖茶处、食品处、蔬菜果
品处、土产废品处、日用工业品处、工业器材处,共19个处室,另设驻上海、天津
两个办事处。
  1959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恢复成立山东省对外贸易局,商业厅外贸处撤
销;9月,土产废品处和生产资料处分别改为厅属局,同时成立水产处、山东济南
石油一级站。11月,煤炭石油处改为局,撤销日用工业品处,成立百货处、纺织品
处。此时共有办公室、人事处、计划处、财务处、物价处、储运处、组织技术处、
饮食服务处、生产企业处、工业器材处、百货处、纺织处、棉烟麻处、食品处、水
产处、蔬菜果品处、烟酒糖茶处、农业生产资料局、煤炭石油木材局以及山东石油
一级站等20个处室。1960年12月,机关处室调减为16个,百货处与烟酒糖茶处合并
为百货处,食品处与水产处合并为食品处,饮食服务处合并到商政物价处,组技处
与储运处合并为组技储运处,人事处与党委合并办公,另增设驻福建、武汉两个办
事处。
  1961年8月,省人委决定商业厅同供销社分设,并把行政与企业分开,专业处
改为公司。厅内设办公室、计划处、财务处、商政物价处、组技处、人事处、业务
处、储运处、饮食服务处、监察室等共10个处室,编制159人。1962年8月,省编委
同意内部处室11个,人事处为人事教育处。11月,商政物价处分设商政处和物价处。
  为了加强工商行政工作和市场管理,1963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立山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附设在商业厅,厅长兼工商局长,工作由商政物价处承担。
  1964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学习解放军,加强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共
山东省委决定设立山东省商业厅政治部,下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宣传处、
直属处、监察室6个职能处室。1965年10月,组技处、储运处合并,政治部办公室、
宣传处撤销。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2月,商业厅机关与直属单位的群众组织联合夺
了商业厅领导权,3月成立商业厅革命委员会。1968年9月成立商业厅革命领导小组,
12月工宣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商业厅,把持领导权。1968年下半年到
1969年,商业厅业务工作收归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财贸组管理,厅机关工作人员除少
数抽调到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作外,其余人员分批下放到济宁农村和齐河农场劳动,
到1969年冬才回到机关参加“斗、批、改”。1970年2月省商业厅与供销社合并成
立山东省商业局,并建立了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11月改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商业
局。1970年春到1973年10月,解放军“支左”部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机关,
由领导干部、群众代表、军代表组成“三结合”的领导班子,负责日常领导工作。
  1975年6月,恢复成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7月与商业局正式分设。同时恢复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制,与商业局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
作。商业局内部机构相应调整,下设办公室、计划处、财务物价处、基层工作处、
政工处,编制144人。1977年2月,基建储运处分为企业处、基建处。1978年6月撤
销政工处,成立政治处、干部处、科技处。12月撤销基层处,成立劳动工资处、组
织宣传处。
  1979年10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单设,与商业局分开。1980年初,山东省
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更名为山东省商业厅,内设办公室、计划处、财务物价处、组宣
处、劳动工资处、基建处、企业处、科技处、饮食服务处、政治处、干部处,编制
171人。1981年,劳资处、组宣处、饮食服务处撤销,另设基层处、教育处、物价
处和饮食服务公司。
  1983年,根据省委、省府关于省级机构进行改革的部署和省编委的安排,本着
政企分开,精简机构、紧缩人员编制的要求,对处室作了较大调整。一是为了统一
管理、提高效率,将性质相近的部门适当合并,原干部处、政治处和基层处劳动工
资部分合并,成立人事劳资处;主管系统政治思想教育、体制网点的基层处和负责
学校管理、职工教育的教育处合并成立基层教育处。二是为加强政策研究,提高工
作决策预见性,增设政策研究室,为适应离退休干部逐年增多的情况,增设老干部
处,计划处、物价处和办公室仍然单设,共有处室8个,行政编制90人。厅属事业
单位科技处和科技研究所合并成立山东省商业科技研究所。基建处和企业处合并,
成立山东省商业基建储运管理处(企业编制),新增机关生活服务站和山东省商业经
济研究所。企事业编制151人(其中事业编制88人)。
  1984年,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成立中共山东省商业厅党组纪
检组。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行业对外贸易的指示精神,1986年2月厅设外经处,开展
商业对外贸易。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经省编委批准,于1990年增设审计处。商业
厅编制为99人。见表6-7、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