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洋政府商务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8&rec=257&run=13

  1912年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后,3月15日,原山东巡抚改称山东都督,都督府各
司道官制仍依清制,农工商事仍由劝业道统管。5月18日都督府任石金声为劝业道
道员。1913年1月8日,山东行政公署成立(省行政首长称民政长),商业归实业司统
管。1月25日省行政公署任潘复为实业司长。实业司所办商业具体事项是:1、劝业
会;2、度量衡的检查和推行;3、输出品的奖励;4、商品陈列;5、保险业和其他
商业监督;6、工商业团体;此外,尚有中央委令省办的商业事项。1914年5月23日,
裁撤原行政公署及所设处、司,置巡按使公署(省民政长改称巡按使),并改司为科,
实业司即改称实业科,设于政务厅,科长由巡按使委任。
  1915年2月山东巡按使整顿商务,颁布三条办法:1、组织公司。2、各行业仿
照商会,组合分立团体,调查市况,登布广告,以期改良推广。3、扩充海外贸易,
研究发明制造成品,筹集资金,直接与外商交易。1916年6月7日,巡按使公署改称
省长公署,公署内设置仍维持原来格局,实业科改称实业厅。1917年9月6日,北洋
政府颁布《实业厅暂行条例》。9月8日,通令全国,各省设立实业厅,山东省实业
厅直属于中央工商部,受山东省长监督,负责全省实业行政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及
办理地方实业。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1928年北洋政府结束。1917年9月8日北洋政府
委陈介任实业厅厅长,1918年8月14日由田步蟾接任,至1923年12月1日。
  此外,北洋政府时期,实行省、道、县三级行政制。各道设置观察使公署,公
署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地方商政归实业科管理,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
人。各县公署于1920年设县劝业所,1923年各县劝业所改为实业局,这种设置一直
延续到19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