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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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商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制订商办工业产品标准,协助商
业部和省工业部门制订、修订部分日用工业产品标准,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包装标
准。组织贯彻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化管理规定、办法等。自1973~1977年,有
关处室、公司组织参加制(修)订企业标准16项、部颁标准7项。1979年7月,国务院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条例》中规定,标准分为三级,即国家标准、部颁
(行业)标准、企业(地方)标准。1981年12月商业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指出,凡是正式批量生产的产品都必须制订标准,部标准和
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企业可制订比国家标准和部标准先进的质量标准
或内控标准。1982年,山东省商业厅转发了部颁《标准化管理方案》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1983年,将有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汇编成册,
印发全省商业企业贯彻执行。到1985年,山东省商业系统共制(修)订标准77个,其
中会同工业部门制订产品、包装标准35个,制订肉食标准12个,副食品标准30个,
协助企业制订了部分内控产品标准。1987年,省商业厅会同省标准局下达了《关于
实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并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要坚持
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食品,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经营原则。1989年印发了山东省
标准局制订的《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草案管理办法》,并强调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准的产品,应及早制订企业标准,到当地标准管理部门备案,无标准的产品不得生
产和销售。随着商办工业的发展,在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同时,制订了
一些产品的地方标准,并根据优质产品评比工作的要求,同有关部门和企业一起制
订了优质产品评比标准,促进了商办工业产品上质量、上档次的工作,优质产品、
优质包装不断增多。1981~1990年,全省商业系统被评为省厅级以上的优质产品
780个,其中获得全国食品博览会金、银、铜牌奖的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