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沿区对敌贸易斗争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8&rec=25&run=13

  在根据地、解放区和敌占区之间的边沿区的经济斗争,采取争取与斗争相结合
的方针,封锁敌人与照顾群众两者兼顾。据1944年胶东工商管理总局统计,1~5月
共辑私5538次,查获物资价值61万元,主要有粮食、棉花、花生油、猪肉等,其中
走私输入物资25.97万元,主要是布匹、奢侈品及伪钞汇票。由于边沿区斗争的政
策性很强,也曾发生了一些混乱。有的地区往往滥用行政力量,动辄乱处罚、乱没
收、乱捉人。1946年11月,省工商管理总局指示,掌握政策是边沿区经济斗争胜败
的关键。对没收处罚事件的处理必须分别对象与情节轻重。对不了解政策而初犯的
贫苦群众与有意走私资敌的奸商要严格区别;对小本经营与大商人要有区别,对前
者轻,对后者严;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少数物品自用的基本群众,不予没收处罚;
对初犯的小商人着重教育,从宽处理;对特务奸商及武装走私的送公安机关从严处
理;对边沿区、游击区群众购买少数物品(如粮食),予以适当照顾,允许到边沿区
以内指定的集市购买。
  缉私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区别对待。在环境困难,走私特别严重的地方
(如渤海)采取“税率低、缉私严”的原则,促使商人自愿报税,不敢走私。1947年
为配合军事政治斗争,胶东区开展了反掠夺斗争,在边沿区设武装经济工作队,对
国民党据点施行严密封锁,对烟台、龙口、黄县、莱阳、潍县的封锁尤严,凡解放
区一切粮油、柴盐、药品绝对禁止输出,只准许水产输出,以换回物资。1947年鲁
中区沂山工商四分局积极组织内地物资,开展贸易,组织了数万斤花生油、黄丝输
出,获得巨额收入。孟良崮战役前后,在敌机疯狂骚扰轰炸的情况下,从益都到泰
安300多里的边沿地带,严密封锁物资外流,仅上半年即查获走私耕牛300余头,粮
食、花生油数十万斤,并配合民兵、武工队保护集市进行正常交易。收复益都时,
市面充斥法币20亿元,不及半个月就被排挤出去。
  在边沿区开展对敌贸易斗争与武装斗争相结合,用武装保护贸易斗争,武装缉
私,保护内地经济。1946年国民党军队进攻山东,还乡团四处抢劫,8月份曾发生
多起还乡团分子侵入解放区对工商机构进行破坏,抢劫物资。如一次对潍县支局总
店抢劫放火,被工商人员击退;一次放火烧了沂北支局马站总店部分物资,后被击
退。边沿区的公营商店与群众的关系融洽密切。战时委托群众看管或藏匿的物资,
群众千方百计保护,完整交还。1947年春节,国民党军队向滨海地区大举进攻,竹
日支局总店的干部职工同群众一起布地雷、打游击。敌人进犯碑廊时,工商局干部
组织群众抢运物资,成立了抢运物资指挥部,能埋藏的埋在地下(如汽油),不好埋
的分散在甲子山的山沟、山洞里。有的分散在群众家里,做好品种、数量、地址、
标记记载,全部安全转移。钞票在晚上埋起来,白天再扒出来,防备敌人偷袭。敌
人采取武装走私和武装掠夺,工商部门也以武装斗争来对付。鲁中工商四分局景芝
工商事务所,组织武装工作队,打特防匪,围困敌人,有力地保护了边沿区集市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