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业食品卫生管理工作,50年代初期由地方工商局、卫生局、供销社兼
管。1955年8月国务院确定,屠宰场内的兽医卫生工作由商业部门及所属食品公司
统一领导。山东省商业厅确定由省食品公司具体管理,1958年改由商业厅饮食服务
处负责。其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制度,对全省商业食
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事故处理等。1964年,省商业厅、水产厅、轻工厅、供销
合作社联合下达《关于山东省饮食品卫生检验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
贯彻执行并制订实施细则。
1976年成立山东省商业局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7年下达《关于
加强食品卫生工作领导的通知》,同年,省商业厅食品卫生办公室对13个地市、90
多个县(市)、2100多个商业基层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较普遍地存在对防止食品
污染和预防食物中毒认识不足、卫生设施不完善、检测手段不健全、食品中乱用添
加剂、经营中“大把抓”和“万能抹布”等问题。为全面解决上述问题,省商业厅
会同山东省食品卫生领导小组联合编印了《食品卫生知识普训教材》9000册,并在
德州、昌乐、兖州举办了食品卫生培训班,为各地培训卫生骨干4500多人。1978年,
商业食品卫生工作划归科技处管理后,召开了全省商业食品卫生工作会议,会议强
调把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抓好职工培训,用经济手段加强卫生工
作管理,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改造旧设备,改革旧工艺,改善卫生状况。1979
年,制定《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监督员试行办法》,在全省选配监督员1059人,
加强了企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1980年和1981年,全省商业系统共发生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28起,1494人
中毒,6人死亡。1982年1月,省商业厅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防止食物中毒座谈会,会
后会同山东省食品卫生领导小组联合下达《山东省商业系统熟肉、熟下货、猪血卫
生管理暂行规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山东省商
业系统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征订普法教材13400册,制定了《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
卫生检查评比标准》。1983年5月,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工作会议,表彰了
30个先进单位。同年制定了《山东省商业系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报告实施办
法》和《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情况统计上报办法》,印发了743个卫生监督员
证章,在全省推行了基层单位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制度。1984年为更好地贯彻《食品
卫生法》,全省商业系统共举办食品卫生培训班912期,培训职工43222人;对从业
人员进行查体80862人,查出因患有传染疾病调离原工作岗位的805人,占查体人数
的0.99%。1985年,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和环保工作会议,表彰了53个食品
卫生先进单位和2个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其中荣成县食品厂、诸城县百尺河食品站
受到商业部、卫生部的表彰。
1987年,山东省商业厅、卫生厅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决定在全省商
业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重新修订了分行
业《食品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包括肉联厂、食品站、肉食门市部、熟肉加工厂、
副食品商店、糕点厂、酿造厂、酱菜厂、饭店、旅馆、食堂等。同时印发了“食品
卫生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复习题及有关规定。同年6月与卫生厅等10个部门联合
转发了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贯彻意见。年底,商业厅、
卫生厅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表彰会议,授予济南市燕喜堂等474
个单位为1987年度“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1988年有济南肉联厂等632
个单位,1989年有山东省商业服务中心等821个单位相继获得“山东省商业系统食
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山东省商业系统自1960~1985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
故344起,中毒人数33799人,死亡91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在生产经营中生熟不分,
交叉污染,出售变质食品等。自1985年加强检查管理,全省商业系统食品生产和经
营单位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
第四辑 食品卫生
山东省商业食品卫生管理工作,50年代初期由地方工商局、卫生局、供销社兼
管。1955年8月国务院确定,屠宰场内的兽医卫生工作由商业部门及所属食品公司
统一领导。山东省商业厅确定由省食品公司具体管理,1958年改由商业厅饮食服务
处负责。其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制度,对全省商业食
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事故处理等。1964年,省商业厅、水产厅、轻工厅、供销
合作社联合下达《关于山东省饮食品卫生检验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
贯彻执行并制订实施细则。
1976年成立山东省商业局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7年下达《关于
加强食品卫生工作领导的通知》,同年,省商业厅食品卫生办公室对13个地市、90
多个县(市)、2100多个商业基层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较普遍地存在对防止食品
污染和预防食物中毒认识不足、卫生设施不完善、检测手段不健全、食品中乱用添
加剂、经营中“大把抓”和“万能抹布”等问题。为全面解决上述问题,省商业厅
会同山东省食品卫生领导小组联合编印了《食品卫生知识普训教材》9000册,并在
德州、昌乐、兖州举办了食品卫生培训班,为各地培训卫生骨干4500多人。1978年,
商业食品卫生工作划归科技处管理后,召开了全省商业食品卫生工作会议,会议强
调把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抓好职工培训,用经济手段加强卫生工
作管理,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改造旧设备,改革旧工艺,改善卫生状况。1979
年,制定《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监督员试行办法》,在全省选配监督员1059人,
加强了企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1980年和1981年,全省商业系统共发生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28起,1494人
中毒,6人死亡。1982年1月,省商业厅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防止食物中毒座谈会,会
后会同山东省食品卫生领导小组联合下达《山东省商业系统熟肉、熟下货、猪血卫
生管理暂行规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山东省商
业系统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征订普法教材13400册,制定了《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
卫生检查评比标准》。1983年5月,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工作会议,表彰了
30个先进单位。同年制定了《山东省商业系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报告实施办
法》和《山东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情况统计上报办法》,印发了743个卫生监督员
证章,在全省推行了基层单位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制度。1984年为更好地贯彻《食品
卫生法》,全省商业系统共举办食品卫生培训班912期,培训职工43222人;对从业
人员进行查体80862人,查出因患有传染疾病调离原工作岗位的805人,占查体人数
的0.99%。1985年,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和环保工作会议,表彰了53个食品
卫生先进单位和2个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其中荣成县食品厂、诸城县百尺河食品站
受到商业部、卫生部的表彰。
1987年,山东省商业厅、卫生厅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决定在全省商
业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重新修订了分行
业《食品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包括肉联厂、食品站、肉食门市部、熟肉加工厂、
副食品商店、糕点厂、酿造厂、酱菜厂、饭店、旅馆、食堂等。同时印发了“食品
卫生信得过单位”竞赛活动复习题及有关规定。同年6月与卫生厅等10个部门联合
转发了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贯彻意见。年底,商业厅、
卫生厅召开全省商业系统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表彰会议,授予济南市燕喜堂等474
个单位为1987年度“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1988年有济南肉联厂等632
个单位,1989年有山东省商业服务中心等821个单位相继获得“山东省商业系统食
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山东省商业系统自1960~1985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
故344起,中毒人数33799人,死亡91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在生产经营中生熟不分,
交叉污染,出售变质食品等。自1985年加强检查管理,全省商业系统食品生产和经
营单位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