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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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发业始于清代。清王朝统治者强令汉民“剃发梳辫”,仿效满族习俗,
“奉旨剃头”,不从者则施以种种刑罚,此后剃头差役逐渐演变成一种民间谋生的
社会职业。1911年爆发辛亥革命,省城济南引发了剪辫子的群众性活动,因而在市
民中萌发出理新式发型的需求。民国初年,有一江苏理发师傅来到济南开设理发店,
青岛、烟台等市也先后出现了江苏人开设的理发店。随着南方理发师傅不断涌入,
南方与当地两个理发帮派出现了竞争。理发行业形成高、中、低档分类,多种服务
方式并存的经营格局。大体上分为固定门市服务、剃头挑走街串巷或集市服务、登
门服务等方式。他们注重服务技艺,以态度和蔼、分等收费赢得顾客。
  建国前理发业处于各行业的最低层。1922年5月,济南理发工人群众,在中国
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王尽美的发动下,为抗拒军阀统治当局的苛捐杂税举行了罢工
罢市斗争,其他行业广大群众声援,迫使当局取消了卫生执照捐,取得了斗争的胜
利。1947年6月,济南理发业工人配合上海理发业工人的斗争,抗议电影《假凤虚
凰》对理发工人的歪曲丑化,举行了罢市活动,取得了斗争胜利。建国前理发业工
人收入微薄,仅能糊口,许多人操劳一生,死后无一席葬身之地。1922年,潍县几
位理发老工人倡议本行业共同集资于郊外购得一块墓地,请潍县一文人撰写了墓地
碑文,记载理发业者艰辛的一生和建此墓地的缘由。1964年3月,中共中央委员陈
少敏来潍县视察时,见到这座石碑便给《人民日报》写信建议发表此碑文,同年5
月11日,该报以《理发业工人的血泪记》为题予以发表。
  建国后,理发业工人社会地位提高,生活有了保障。1956年公私合营和组织合
作店、组后,全行业继承和发扬了优良的理发技艺和服务方式,发展了新工艺和新
发型。1978年以后,社会网点迅速发展,各地饮食服务公司陆续对所属196个门店
进行了装修和改造,更新理发设备1320件(把),引进了一批多功能美容机,进口了
电动按摩理发椅、激光穿耳、紫(红)外线消毒器等先进设备。济南、青岛、烟台、
潍坊、枣庄等市的大中型国营理发店已从单纯理发、美发扩展到美容、化妆。1987
年,济南市饮食服务公司邀请上海全国著名特级理发师和日本理发师来山东济南进
行示范表演,讲授当代流行发型,随即推出多种新发型,受到顾客欢迎。这一年,
全省各市理发业先后推出新发型300余种,还新增摩面、面膜、倒膜、化妆、喷发
胶定型等美容项目,拓宽了服务领域,美化了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