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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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旅店业有车马店、客栈、客店、旅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近代出现
了宾馆、大厦、酒家和酒店等。据史料记载,济南在清嘉庆年间即有“明德栈”,
清末有旅店30余家,民国初达49家,1930年增至90家。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时,除
一家日商经营的旅馆外,华人多是家庭小店和车马店;随着中外商人的大量涌入,
市区扩大,商贾云集,贸易兴盛,青岛旅店业户由1928年的28家增加到1931年的68
户。烟台开埠后,客栈也颇兴旺,1936年有各类客栈、车马店168户。日伪统治时
期,各地旅店在工商业日益萧条的情况下也不断减少:青岛1939年有旅店57家,
1945年日军投降时减至42家;威海1936年45家,1945年只有15家。唯济南因系日伪
省公署驻地,流动人口较多,1943年尚有144家。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统治
的城市,物价飞涨,生产萎缩,一般工商业户难以为继,而市场投机盛行,反动政
客聚集,一时刺激了旅店等服务行业的发展。济南市1947年加入旅店业同业公会的
有227家,加上未入同业公会的,总数达242家。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经登记注
册的尚有224家,其中较大型的16家,中型的50家,小型158家。
  建国后,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流动人口增加,旅店业复苏。1949年全省县
城以上共有各类旅店1513户,从业人员3390人,1952年发展到2130户,5798人。在
这些业户中,家庭小店和车马店占多数,还有一部分兼营货栈代理业务。1956年,
对兼营货栈代理业务的转入货栈业归口改造,将占总数30%的大中型旅店实行公私
合营,其余的分别组成合作店(组)。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
全省城市和工矿区发展很快,这些地方原有旅馆既少又小,不适应需要,1958~
1961年,省和地方共同采取措施,投资44.26万元,先后在张店、周村等地新建10
余处中型旅店;又在大部分县城新(扩)建了专为农民进城住的旅馆和车马店。到
1962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旅馆753处,床位32871个,基本适应需要。1964年,城乡
开展“四清”运动,流动人口减少,全省旅店有所减少。1965年末,实有639处,
较1962年减少15%。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济南等城市按统一部署,
腾出部分旅馆接待“红卫兵”,旅客“住宿难”的情况开始出现。在10年“文化大
革命”期间,山东旅店业网点数量减少,床位增加,仅少数城市增建了部分网点。
青岛市新建了前卫旅社、娄山旅社,青岛饭店将2~5层改为旅馆;淄博市新建了淄
博饭店、张店新华旅馆、交通旅社和辛店旅社等。到1978年末,全省商业系统共有
旅店网点496处,76800个床位。在城市和部分交通要道,流动人口住宿依然紧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商业部门在国家“以业养业”优惠政策扶持下,
新建了一些大中型旅馆、宾馆,如青岛饭店9层旅馆、青岛东方饭店、潍坊宾馆、
德州新湖饭店、济南天桥宾馆,以及部分县城的中型旅馆服务楼。同时,为适应多
层次旅客的需要,各地对地段好、有条件的旧网点进行了更新改造,大(房间)改小,
低(档)改高,硬(床)改软,完善内部设施,提高了服务档次。据1990年末全省商业
系统32家大中型国营旅馆、宾馆统计,共有客房3648间,床位10517个。其中高档
的915间,1909个床位,分别占客户和床位总数的25.1%和18.2%,中档的分别占
44.1%和42.6%,低档的分别占30.8%和39.2%。
  1980年以后,济南、青岛、烟台、泰安和曲阜等5个市,还以大型旅馆为依托,
附设旅游社,配有424名专职人员和大客车、中型旅游车、小轿车,开设省内外旅
游线点36条(处)。国营商业旅店床位平均利用率一般达80%左右。
  对旅店服务业,国家列为特殊行业进行管理。旅店除受主管部门领导外,有关
治安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公安部门领导。80年代以后,冲破了多年来除国营服务业和
供销合作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开办旅馆、照相馆的禁区,各地发展了一批厂矿
企业和农民进城兴办的旅馆、宾馆。同时,允许机关部队等单位的招待所对外营业。
  旅店服务业在全行业开展建设“旅客之家”活动,提高了服务质量。从旅客进、
住、出三个环节上建立一套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1956年,济南、青岛市为了统一
安排各店床位,提高利用率,在火车站设立了旅客住宿服务处,介绍旅客住宿,解
决旅客住宿难的问题。部分有条件的旅馆,还开展了到车站、码头接送旅客。1958
年,济南中东旅社等店,从方便旅客入手,率先设旅客简易食堂、浴室、理发室,
代客加工熟食、做病号饭、代客煎药等项目,以及代客洗衣、附设小卖部等多种服
务项目。1962年4月,《红旗》杂志发表《处处为消费者服务》、《人民日报》发
表《从“假如我是一个顾客”谈起》文章,省商业厅及时发出通知要求通过学习以
上文章改进管理,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同年9月,商业厅和省总工会组织全省7个
市地饮食、旅店、理发业以优质服务、高效经营为中心开展流动红旗评比竞赛活动,
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14个地市的32个大中型旅店饭店,通过开展竞赛评比,服务质
量进一步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服务质量下降。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一些传统服务项目陆续恢复,
服务设施得到改善,使全省商业系统国营旅店业取得较好经营效益,1990年完成营
业收入17758万元,实现利润2030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3.72倍和1.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