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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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前,茶叶货源充足,全部茶叶敞开供应,由消费者任意选购。
  自1962年4月6日起,对中高档茶叶实行高价供应,价格提高2.6倍,受群众购
买力限制,销量很少。因茶叶储存期延长而降低质量,当年9月1日即停止茶叶高价
销售,改为凭证定量供应,城镇年满16岁以上者,每人每季供应茶叶50克,其余货
源供应农村。在分配掌握上,首先保证定量、特供、军需用茶,然后根据各地区消
费习惯统筹安排。对茶叶消费较多的泰安、临沂、昌潍3地区,在数量上适当照顾,
并按其消费习惯增加黄大茶、绿大茶;对茶叶消费较少的烟台、菏泽地区,在数量
上适当少安排,在品种上照顾部分花茶。对农村供应由各地根据分配指标自行安排。
  随着茶叶品种和数量的增加,1982年取消了凭证定量供应办法,放开茶叶市场,
由群众任意选购。茶叶消费向原箱茶转变。城市茶叶零售集中到专业茶庄,各茶庄
转变经营作风,开展送货上门等灵活供应方式。农村茶叶零售则以个体商贩在集市
销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