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性亏损补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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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经营亏损与政策性亏损相混淆,强调加强政策性亏损管理。政策性亏损
的范围是:(1)购销价格倒挂和购销差价过小,不能弥补合理开支所造成的亏损;
(2)受灾减产后调进大路菜,按本地菜牌价出售发生的亏损;(3)贯彻“以销定产、
产稍大于销”的原则,遇到大丰收按保护价购菜和降价销售造成的亏损。全省蔬菜
经营出现全面亏损是从1961年开始的,这年全省亏损总额为615万元,1962年增为
1268万元。1963年通过调整菜田布局,改善经营管理,亏损额降为75万元。1965~
1974年,蔬菜年亏损额徘徊在400~500万元左右,1975年增至800万元,1979年增
至1356万元,1984与1985年分别亏损1408与1653万元。自1985年起,国务院规定仍
按1984年财政实拨亏损数列入地方财政预算。1988年由于大白菜每公斤购价提高0
.02~0.04元,供应价维持上年水平,增大亏损,使全省蔬菜亏损补贴增至3330多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