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日军侵占山东后,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首先对金融实行全面控制,
初期强令日本军票和法币通用,使大量日钞充斥市场。继而发行“联银券”,使之
成为法定“国币”。结果使大批银行钱庄无存无放,瘫痪破产。由于联银券不能在
全省通用,造成城乡隔绝,流通受阻,市场萧条。
1938年3月5日成立日伪山东省公署(1943年9月29日改为山东省政府),下设建
设厅,负责农业水利、矿业、工商业、交通建筑及建设事项。在日伪统治下,物资
短缺,投机囤积之风盛行,物价暴涨。日人经营的株式会社、洋行通过各种组合、
协会,把持操纵主要商品物资的产供销,打击限制民族商业。青岛日商垄断工商贸
易,1939年、1940年由日本输入的商品较1937年分别增加2.17倍和3.09倍。日人以
“敌产”为名,将1938年开业的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没收,改名为日本银丁百货
商店。对有影响的华人工商企业强行“租借”,如同泰车行是1910开设的工商企业,
后又开办同泰工厂、同泰橡胶厂,日商三菱洋行提出“租借”未允,遂以武力迫使
其就范。日商仰仗军事势力,通过各种组合、会社,开洋行,办公司,把持了主要
商品物资的产供销各个环节。1940年日本在青岛开设的工商企业有2745户。1941年
仅五金业中日本商户就有90家。1941年“青岛市地方物资对策委员会”发布第二告
示,严格禁止由青岛旧市区向特别地域(即日本、满洲国、华南、华中)以外运出物
资,包括兵器、弹药、人造胶及制品、机械类及金属制品、汽车脚踏车、矿油、煤
炭、皮革及其制品、生胶皮及胶皮制品、棉花棉布及其他化纤维制品、水泥、木材、
盐、火柴、医疗药品、工业药品、粮食、砂糖、纸张、蜡烛等。同时,在市内对粮
食油棉实行全面配给,甚至对肉蛋菜也加以控制。在《防止物资流向匪区办法实施
要领》中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全面封锁,规定禁运物资有12大类,即:1、兵器、洋
药品、硫磺、电池;2、铜、铁、锡、铅、钨;3、印刷、制线、织布机器、油墨;
4、医药用品;5、棉花、棉布、棉纱;6、皮革、羊毛、麻;7、盐、火柴;8、蜡
烛、纸张;9、煤油、煤炭;10、水泥;11、烟草;12、白糖、大米、麦、杂粮等。
1943年6月开始限制物资存量,并进行登记,规定凡储存原麻2斤以上、麻袋5条以
上、麻绳麻纽2斤以上,麻屑、麻刀5斤以上的,均需办理申请登记。随着日军战事
败退,限制物资流通越加严厉、禁运物货品种越来越多。
在日伪统治下,山东民族商业受到严重摧残。1936年济南棉业花行进出量达
101万担,1940年有29家相继歇业,仅剩济西花行1家,两年后也不复存在。棉布市
场,1939年经营量56万匹,不足抗日战争爆发前进销量308万匹的20%;经营行庄
战前120余户,战后仅余50户;茶叶每年进销量650万斤,较战前减少20%;药材的
集散量不及战前的1/3,使已有数百年历史的、全国三大药市之一的济南药会凋零。
1939年济南商业户数为89个行业,6129家;1942年据11个行业调查,济南商户有
8847家,资本额为4432.7万元;1943年5月伪商会对所属公会会员商号统计有工商
户7340户,资本额8170万,职工55772人。从数量看,比抗战初期有较大增加,但
多系小本经营的零售商或手工作坊。1940年济南京广杂货碎货业有296家,较1937
年前减少100余家。此后因改组分化所致,1943年增到424户,户数增加但规模缩小。
如济南裕兴化工厂生产的煮青,1938年为1200吨,1943年降到700吨,1945年不足
百吨。但此间颜料商户增加,1938年济南9家,1943年增到80家。以潍县为中心形
成的10万台织机生产网络,到1942年仅剩2900台,各布庄相继停业,外地商人迁走,
使有百年历史的潍县织布业几乎消失。日军侵占龙口后,海运不畅,港口冷落,出
口的传统产品龙口粉丝也难动销,商业急剧衰落,商户纷纷歇业,1942年有坐商
503户,1943年降为478家,1944年减少为410家,1945年仅余317家。烟台城区商号
也呈逐年下降之势,1942年3413户,1943年3333户,1944年降为3285户,1945年第
一次解放时,仅有3212户,而且多数商户处于生意萧条状态。一般县城商业局面更
惨,沂水县城在抗战前有工商业者726户,到1944年仅剩32户,歇业倒闭在95%以
上。由于主要工农业产品已被日伪当局控制,一些商业资本转向从事统制物资外产
品的购销,其中山果和黑枣市场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聊城一带的黑枣,因不属战时
管制物资,渐渐成为向江南地区以货易货的主要物资。江南的竹、茶、绸及杂货商
品输入,均靠黑枣作交换,济南每年平均进销量在四五千万斤左右。
在日伪统治下,生产停滞,商品奇缺,物价飞涨,为应付这种局面,日伪当局
对日用生活品实行限价。1941年伪华北政委会实业总署发布《华北区火柴运费及分
销零售限价暂行办法》,伪山东省公署于1月16日也发布训令,规定火柴最高限价。
1943年11月12日,伪省公署训令,发布牛肉价格实施办法,为谋求军民所需生牛、
役肉畜及食肉之供应,于6月份设立山东省畜产统制协会和山东省牲畜配给组合。
自8月1日起省内牲畜类牛、马、骡、驴、绵羊、山羊、鸡及其屠肉、内脏与加工品,
均实行统制,并规定牛肉价格济南每市斤2.90元。不但对价格实行限制,而且对商
品储存量也实行限量,1943年8月,伪省公署发布《山东主要物资存储数量限制暂
行办法》,规定23类物资实行限量。如商号工厂或住户存储粮食棉布最多不得超过
全户人口半年之消费量,商号存储主要贩卖品或工厂存储生产品,无论数量多少,
必须履行库存数量报告,否则以囤积论处。1943年6月26日公布的《华北扰乱经济
统制紧急治罪暂行条例》,对违犯规定的给予严厉制裁。其中第四条规定,以营利
为目的囤积主要物资隐匿不报或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大量物资希图暴利的处以5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课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之罚金;移动于统制线以外之区域,查
有资敌实据的处以死刑,其未遂犯处以无期徒刑。日本宪兵队、伪警察局豢养了大
批经济特务,到处缉查物资外流,动辄扣上“囤积”、“资敌”或“暴利”等罪名,
轻者罚款没收,重者判刑或劳役,致使普通商户无法维持经营。
在沦陷区也有一时一地的虚假繁荣。华北平原的德县及附近各县都是产棉区,
上市期有近20个县到德县买棉,日上市量达几十万斤。日本为了掠夺棉花资源,三
井、三菱、东棉等株式会社委托华人私商设点收购,1938年上半年设点收购的私商
有110余家。棉花市场的兴旺带动了饮食、旅馆和百货业的发展,商户较1937年增
加了50户。1940年德石铁路通车后,外地行商来德县采购土特产品或推销日杂百货
商品的增多,德县商户曾一度增到916户,比战前的433户增加1倍多。
五、日伪统治区商业
1937年日军侵占山东后,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首先对金融实行全面控制,
初期强令日本军票和法币通用,使大量日钞充斥市场。继而发行“联银券”,使之
成为法定“国币”。结果使大批银行钱庄无存无放,瘫痪破产。由于联银券不能在
全省通用,造成城乡隔绝,流通受阻,市场萧条。
1938年3月5日成立日伪山东省公署(1943年9月29日改为山东省政府),下设建
设厅,负责农业水利、矿业、工商业、交通建筑及建设事项。在日伪统治下,物资
短缺,投机囤积之风盛行,物价暴涨。日人经营的株式会社、洋行通过各种组合、
协会,把持操纵主要商品物资的产供销,打击限制民族商业。青岛日商垄断工商贸
易,1939年、1940年由日本输入的商品较1937年分别增加2.17倍和3.09倍。日人以
“敌产”为名,将1938年开业的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没收,改名为日本银丁百货
商店。对有影响的华人工商企业强行“租借”,如同泰车行是1910开设的工商企业,
后又开办同泰工厂、同泰橡胶厂,日商三菱洋行提出“租借”未允,遂以武力迫使
其就范。日商仰仗军事势力,通过各种组合、会社,开洋行,办公司,把持了主要
商品物资的产供销各个环节。1940年日本在青岛开设的工商企业有2745户。1941年
仅五金业中日本商户就有90家。1941年“青岛市地方物资对策委员会”发布第二告
示,严格禁止由青岛旧市区向特别地域(即日本、满洲国、华南、华中)以外运出物
资,包括兵器、弹药、人造胶及制品、机械类及金属制品、汽车脚踏车、矿油、煤
炭、皮革及其制品、生胶皮及胶皮制品、棉花棉布及其他化纤维制品、水泥、木材、
盐、火柴、医疗药品、工业药品、粮食、砂糖、纸张、蜡烛等。同时,在市内对粮
食油棉实行全面配给,甚至对肉蛋菜也加以控制。在《防止物资流向匪区办法实施
要领》中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全面封锁,规定禁运物资有12大类,即:1、兵器、洋
药品、硫磺、电池;2、铜、铁、锡、铅、钨;3、印刷、制线、织布机器、油墨;
4、医药用品;5、棉花、棉布、棉纱;6、皮革、羊毛、麻;7、盐、火柴;8、蜡
烛、纸张;9、煤油、煤炭;10、水泥;11、烟草;12、白糖、大米、麦、杂粮等。
1943年6月开始限制物资存量,并进行登记,规定凡储存原麻2斤以上、麻袋5条以
上、麻绳麻纽2斤以上,麻屑、麻刀5斤以上的,均需办理申请登记。随着日军战事
败退,限制物资流通越加严厉、禁运物货品种越来越多。
在日伪统治下,山东民族商业受到严重摧残。1936年济南棉业花行进出量达
101万担,1940年有29家相继歇业,仅剩济西花行1家,两年后也不复存在。棉布市
场,1939年经营量56万匹,不足抗日战争爆发前进销量308万匹的20%;经营行庄
战前120余户,战后仅余50户;茶叶每年进销量650万斤,较战前减少20%;药材的
集散量不及战前的1/3,使已有数百年历史的、全国三大药市之一的济南药会凋零。
1939年济南商业户数为89个行业,6129家;1942年据11个行业调查,济南商户有
8847家,资本额为4432.7万元;1943年5月伪商会对所属公会会员商号统计有工商
户7340户,资本额8170万,职工55772人。从数量看,比抗战初期有较大增加,但
多系小本经营的零售商或手工作坊。1940年济南京广杂货碎货业有296家,较1937
年前减少100余家。此后因改组分化所致,1943年增到424户,户数增加但规模缩小。
如济南裕兴化工厂生产的煮青,1938年为1200吨,1943年降到700吨,1945年不足
百吨。但此间颜料商户增加,1938年济南9家,1943年增到80家。以潍县为中心形
成的10万台织机生产网络,到1942年仅剩2900台,各布庄相继停业,外地商人迁走,
使有百年历史的潍县织布业几乎消失。日军侵占龙口后,海运不畅,港口冷落,出
口的传统产品龙口粉丝也难动销,商业急剧衰落,商户纷纷歇业,1942年有坐商
503户,1943年降为478家,1944年减少为410家,1945年仅余317家。烟台城区商号
也呈逐年下降之势,1942年3413户,1943年3333户,1944年降为3285户,1945年第
一次解放时,仅有3212户,而且多数商户处于生意萧条状态。一般县城商业局面更
惨,沂水县城在抗战前有工商业者726户,到1944年仅剩32户,歇业倒闭在95%以
上。由于主要工农业产品已被日伪当局控制,一些商业资本转向从事统制物资外产
品的购销,其中山果和黑枣市场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聊城一带的黑枣,因不属战时
管制物资,渐渐成为向江南地区以货易货的主要物资。江南的竹、茶、绸及杂货商
品输入,均靠黑枣作交换,济南每年平均进销量在四五千万斤左右。
在日伪统治下,生产停滞,商品奇缺,物价飞涨,为应付这种局面,日伪当局
对日用生活品实行限价。1941年伪华北政委会实业总署发布《华北区火柴运费及分
销零售限价暂行办法》,伪山东省公署于1月16日也发布训令,规定火柴最高限价。
1943年11月12日,伪省公署训令,发布牛肉价格实施办法,为谋求军民所需生牛、
役肉畜及食肉之供应,于6月份设立山东省畜产统制协会和山东省牲畜配给组合。
自8月1日起省内牲畜类牛、马、骡、驴、绵羊、山羊、鸡及其屠肉、内脏与加工品,
均实行统制,并规定牛肉价格济南每市斤2.90元。不但对价格实行限制,而且对商
品储存量也实行限量,1943年8月,伪省公署发布《山东主要物资存储数量限制暂
行办法》,规定23类物资实行限量。如商号工厂或住户存储粮食棉布最多不得超过
全户人口半年之消费量,商号存储主要贩卖品或工厂存储生产品,无论数量多少,
必须履行库存数量报告,否则以囤积论处。1943年6月26日公布的《华北扰乱经济
统制紧急治罪暂行条例》,对违犯规定的给予严厉制裁。其中第四条规定,以营利
为目的囤积主要物资隐匿不报或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大量物资希图暴利的处以5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课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之罚金;移动于统制线以外之区域,查
有资敌实据的处以死刑,其未遂犯处以无期徒刑。日本宪兵队、伪警察局豢养了大
批经济特务,到处缉查物资外流,动辄扣上“囤积”、“资敌”或“暴利”等罪名,
轻者罚款没收,重者判刑或劳役,致使普通商户无法维持经营。
在沦陷区也有一时一地的虚假繁荣。华北平原的德县及附近各县都是产棉区,
上市期有近20个县到德县买棉,日上市量达几十万斤。日本为了掠夺棉花资源,三
井、三菱、东棉等株式会社委托华人私商设点收购,1938年上半年设点收购的私商
有110余家。棉花市场的兴旺带动了饮食、旅馆和百货业的发展,商户较1937年增
加了50户。1940年德石铁路通车后,外地行商来德县采购土特产品或推销日杂百货
商品的增多,德县商户曾一度增到916户,比战前的433户增加1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