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治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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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公司把防治家畜家禽疫病作为本身重要任务,公司成立不久,即配合兽医
部门对畜禽进行疫情防治工作。全省食品部门在1958年3月份,培训防疫人员122名,
5月份抽调240名职工配合兽医部门开展生猪全面防疫。每年春秋两季,都要进行生
猪社会防疫活动。对家禽防疫主要是宣传并帮助农户改造鸡窝,做到通风、干燥、
向阳;开展对暖房雏鸡点鼻和成鸡刺种免疫。当时提出“变三员为技术员”,即收
购员、押运员、饲养员要具有一般的卫生检疫知识,学会给畜、禽打针治病。
  1964年,在全省县级食品公司及食品购销站,普遍开展了“猪医生”活动,食
品公司的职工结合收购生猪,深入农户给猪打针治病,按成本收药费,对困难户、
五保户、烈军属及困难生产队实行免费服务。开展“猪医生”活动的费用从每收购
一头猪中提取0.2元列支。同时还帮助社队培训“赤脚兽医”,推行“生猪合作医
疗制度”。食品部门还办了小型制药厂,最多时共45处,到1978年还有30处,以后
全部停办。
  猪囊虫病是防治重点之一。1965年肉联厂屠宰的生猪,经检查患囊虫病率由
1955年的0.72%上升到3.3%,发病率高的县(市),检出率高达10%。针对这种情
况,全省食品公司系统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防治囊虫病工作,总结推广了烟台地
区防治囊虫病的经验,于1965年10月和1967年8月,两次与卫生、农业部门联合发
出防治猪囊虫病通知。1968年6月,省食品公司、省防疫站、畜疫防治站联合发出
《全面开展驱绦灭囊工作通知》,广大农村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的宣传防治活动。到
1974年,全省肉联厂宰杀的生猪,患囊虫病率降为1.42%。1980年后,稳定在0.5
~0.8%。食品公司对收购的病猪严格处理,杜绝病肉流入市场。对于防治牲畜疫
病工作,食品公司严把收购、外调、入厂、检疫检验关,对场地、工具坚持消毒冲
刷,不留死角,连续8年未发生疫情。
  在防治畜禽疫病过程中,全省各级商业食品部门配合农牧部门参与社会畜禽疫
病的防治,培训防疫员和肉检员。据1985~1990年统计,为社会培训防疫员6373人,
肉检员22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