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地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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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测量〗〖土地测量〗〖土地丈量〗
山东的地籍测量是在早期土地丈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有“井田制”就有
了土地丈量,采用方法为步测、目准、绳拉等。至明代多次开展全国性的土地丈量。
明万历年间进行的全国土地丈量,山东是在1581年(明万历九年)上报的,共丈量出
民地30余万顷。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清廷命令御史到河南、山东二省督促各县进
行田亩清丈工作,分开荒地、熟地的实际亩数。此时丈量用的是绳尺和弓尺。
民国时期,1929年济南市政府财政局设土地科清丈股,负责全市地籍测量。同
年青岛市也开展了土地测量业务。1933年,山东陆地测量局向内政部统计司报送全
省108县和济南市辖区面积。采用方法是利用清末1∶2.5 万比例尺地形图作底图进
行调查,济南市是用1933年测的1∶5000比例尺地形图为依据, 此次青岛和威海未
报面积。1934年10月,南京政府公布了《土地测量实施规划》,使各省土地测量有
了统一规范。1935年,山东省政府民政厅设土地股。同年青岛市政府财政局第三科
设房地、登记、测绘三股。青岛三角测量已测成4230公顷,图根测量6000公顷、户
地测量2400公顷。1934~1946年,青岛市共完成小三角点25点、图根点4139点,施
测面积42941市亩。1936年,济南市完成了户地测绘工作。
1937年济南市进一步拟定了土地测量计划书及概算书,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
实施。抗日战争结束后,又重新恢复地籍测量工作。1945年10月,济南市财政局设
地政科,负责地籍测量。1946年4月29日, 南京政府修正公布的“土地法”中第二
篇第二章规定地籍测量秩序为三角测量、图根测量、户地测量、计算面积和制图。
1947年5月16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地政局成立土地测量队,同年7月1 日成立地籍
整理办事处,分别掌管土地测量和土地登记。济南市土地测量分队,1947年8 月~
1948年8月在济南市布设三、四等三角网作为地籍测图的平面控制。 因无旧三角点
可利用,所以自量基线。导线测量是从一个三角点闭合到另一三角点上,边长由几
米至几十米。用尺实量长度,经纬仪测角。用测斜照准仪和小平板施测了济南部分
地区1∶1000和1∶500地籍图,同时调查土地所有者姓名。 用求积仪将每块面积算
出注记于图上。1948年10月1日青岛市也成立了地籍整理办事处及土地测量队, 负
责青岛市土地测量及土地登记业务。
建国后,1952年初,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测量队正式成立。主要测绘业务为地
籍图、户籍图和放地定线测量,至1954年测量队解散。此后,地籍测量停顿,未开
展此项业务。
80年代末期,山东省的地籍测量逐渐恢复,开展了部分地区的地籍测量工作。
1988年济宁市房管局和土地局开始进行地籍测量工作。1990年9月至10月22日, 省
水利勘测设计院测量队完成青岛1∶500地籍图10平方公里。精度达到技术要求。平
面系统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56年黄海高程系。使用NA2 自动
安平水准仪,执行《地籍测量规范》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0年10月开始,
上海同济大学依照与枣庄市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合同规定,进行枣庄市中区、薛城区、
台儿庄区地籍平面控制测量40余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