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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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测绘管理〗〖测量标志〗
山东的测量标志主要是由国家测绘总局和总参测绘局于1951~1962年先后建造
的。多年来,基本形成了政府测绘部门和军事测绘部门两个系统分建、同用、共管,
以地方为主,军队协助的管理体制。
建国初期,山东省测量标志均由建造单位自行管理。1959年省测绘管理处成立
后,即把全省测量标志管理工作列为重要职责之一。1963年13个地、市相继确定了
标志归口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县乡两级也明确了兼管单位。1964年省测绘管理处技
术科设测量标志管理维护组,具体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管理维护工作。全省测量标志
管理网络初步形成。
1969年省测绘管理机构被精简,测量标志管理网络夭折,大批测量标志遭到严
重破坏。仅青岛市区测量标志破坏率就达70%,连国家水准原点大门上的铜皮都被
剥去,附一号点大门被撬开,标石井盖被打开,险些危及玛瑙标志。
1973年山东省测绘局建立,设专人负责测量标志管理工作。1983年机构改革时,
增设了测量标志管理科。1981年省政府和济南军区联合颁文确定山东省的测量标志
管理工作,省由省测绘局和省军区司令部负责;市地、县由水利、城建部门和军分
区、人武部组成测量标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1985年后建立的16个市地测绘管理处
(室)、40个县(市)测绘管理办公室、93个县(市)归口管理部门均设专人负责测量标
志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省、地、县三级管理测量标志的格局,全省从事测量标志
管理的人员达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