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度基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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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基准面〗〖海洋测绘〗〖水位改正〗
海上受潮汐影响水位随时升降,测量的水深要改正至统一的深度基准面。建国
前,采用略最低低潮面,即平均海面下四个主要分潮的半潮差〔A0-(Hh 2
+Hs2+Hk1+H01)〕为深度基准面。此法沿用至1957年。
1958年,根据1956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苏、越、朝4国海道测量会议决定,
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作为深度基准面。理论深度基准面的计算,除小清河口、栾家口、
烟台西口村、山东高角(成山头)、青山湾、灵山岛用11个主要分潮的调和常数计算
外,其余均用8个主要分潮的调和常数计算。由于原水准点遭破坏, 又重新设立观
测的验潮站和1984年海岸带测量中新设的验潮站,仍用原深度基准面。
临时验潮站的深度基准面根据邻近两个长期站或短期站的深度基准面计算: L
=(SBLA+SALB)÷(SA+SB)。
定点观测站的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公式计算,部分采用和临时站相
同的带权公式计算。
1975年6月,在事先已做了深入调查、 研究论证并基本上取得统一认识的基础
上,国家召开了有总参测绘局、交通部、国家海洋局等23个单位参加的审定全国主
要港口深度基准面的会议,统一了37个站的深度基准面,其中山东省有青岛、烟台、
龙口、石岛等站,改变了中国深度基准面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