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山东省内高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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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系统〗〖高程基准〗

建国前,各省都自行确定了若干个高程系统,在全国较为常用的有:大连、大
沽、青岛、废黄河、吴淞、坎门、罗星塔及广州假定零点等。
山东省曾先后采用过以下几个高程起算点。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山东测
绘局在济南南营棋盘街设假定海潮原点,假定高程50米。民国时期,山东陆军测量
局为绘制全省1∶5万比例尺地形图,在泰山山麓设假定原点,假定高程300米, 该
点在30年代与坎门系统联测后,其高程为151.847米。1933年, 黄委会开始在黄河
流域进行水准测量,采用的是大沽高程系统。黄河流域各水文站至80年代末仍采用
该高程系统。1937年,参谋本部陆地测量总局,由徐州至济南进行一等水准测量时,
采用坎门高程。南京国民政府导淮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会)采用废黄河零点。该系
统是以苏北中运河惠济闸北导淮BM11下为原点。1990年,沂河、沭河等水文
站仍使用此系统。由于原华东水利部在山东测量时采用旧水准点成果,而淮委在山
东测量时又采用新水准网成果,故有华东废黄河零点和淮委废黄河零点之分。小清
河流域采用青岛零点做为水文观测起算高程。该零点以青岛验潮站水尺零点( 即验
潮标志以下6米为零)起算。铁路测量的高程基准,有津浦铁路零点、津浦铁路坎门
零点、津浦铁路大沽零点和胶济铁路零点等。
建国初期, 在国家统一的高程系统建立以前, 仍然是多种旧高程系统混用。
1950年起黄委在黄河中下游进行的水准测量中,仍沿用大沽高程系统,1953年以后
选用保合寨PBMIL点做起算点。因此,黄河流域有1953年以前高程和1954~1957 年
高程之分。1953年,总参测绘局在胶东地区进行三、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了坎门高程。
1954年施测徐海、博山、高密、蒙阴等地三等水准时采用1954年黄海平均海水面。
该面是以青岛、坎门两验潮站的潮汐资料求出的两海平面的平均值。50年代初,总
参测绘局在山东测绘1∶2.5万和1∶5万比例尺地形图时,曾采用过北京水准原点。
山东部分第一代1∶2.5万和1∶5万比例尺地形图,其高程系统注记为“1954年黄海
平均海水面以下0.567米起算”,即北京水准原点。1958年以后, 全省的高程才逐
步统一为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但个别城市至1990年仍采用1954年黄海高程系做为
其高程系统。
1987年5月,国务院批准启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后, 山东省的高程系统即
归算到“1985国家高程基准”上。但80年代没有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