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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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1974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设置环境保护办公室,由山东省电力中心试验所代
管,配备5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了环境监测试验室。
1986年8月,成立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山东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由山东省电力试验研
究所代管。同年,局属各发电厂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厂长或分管环保副厂长
任组长;在生产技术科设立环境保护专职工程师;成立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员 2
至3人。
1991年,以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为中心,建立了三级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
局属各发电厂成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监督网成员主要由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
员、环保专职工程师、监测站站长以及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以便协调工作。各发
电厂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基层网,组成了三级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系统。
截至1995年底,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环境保护专职人员107人, 其中大专及以上
学历47人,中专及高中学历60人。
二、管理制度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山东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
站、局属各发电厂环境监测站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岗位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会议制度、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环保设施巡回检查制度、环境监测项目及
报告制度、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精密仪器使用维护及定期校验制度、技术档案
管理制度、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办法、发电厂环境监测考核评比办法、发电厂电除
尘器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技术监督条例(试行)等。
三、环境计划与规划管理
根据水利电力部要求制定了“七五”“八五”“九五”环境规划,在对五年规
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的同时,制定下一个五年环境规划,并进行环境状况预测,以
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国家、电力部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
及时调整计划与规划。
1987-1995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设计院、 局属各发
电厂均在年终按期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对上一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总结。
根据上级要求及各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并由省局环境保护办公
室负责督促完成情况,竣工后组织测试验收。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86年10月,山东省电力设计院和山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获水利电力部颁发的
火电方面综合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1987年8月, 山东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被山东省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接纳为环境影响评价成员单位。
1988年9月, 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获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乙级综合环境影响
评价证书。该院于1988年12月,完成了山东烟台发电厂黄海热电有限公司工程(100
兆瓦)环境影响评价;1989年2月,完成了山东莱城发电厂(2×300兆瓦)环境影响评
价;1989年3月至1990年3月,进行了连续12个月的监测,完成了山东邹县发电厂三
期工程(2×600兆瓦)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1992年11月,完成了山东华能德州发
电厂二期工程(2×300兆瓦)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根据水利电力部1988年《关于颁发火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的
通知》规定,自1988-1995年,省电力工业局对石横电厂1号机组、龙口发电厂 3号
机组等17个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测试。
五、环境目标责任制
1991年,山东省省长与省电力工业局局长签订1991-1992 年局长环境保护责任
书。同年,局长与局属各发电厂厂长签订了1991-1992 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并将
技术指标进行分解,以确保局长环境保护责任书的完成。
根据环境保护责任书的要求,全局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
均为100%。1992年底全局锅炉除尘器除尘效率加权平均值达到95.77%,烟尘排放
量53.72千克/万千瓦时,烟尘浓度排放达标率92.85%;灰、渣年综合利用量 167.
81万吨;局属发电厂厂外环境噪声达标率95%;局属发电厂厂区绿化率平均88.7%;
1991底山东黄台发电厂小清河灰场实现达标排放;南定热电厂高效多管除尘器通过
鉴定;山东黄台发电厂干灰收集系统工程完工,投入使用;1992年南定热电厂 210
米烟囱投入运行;莱芜电厂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完工,投入运行。省电力工业局被省
政府授予“环境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称号。
1993年9月,山东省省长与省电力工业局局长签订1993-1997年局长环境保护责
任书。同年,局长与局属各发电厂厂长又签订了1993-1997 年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
根据环境保护责任书要求,1993-1994年龙口发电厂1号和2 号锅炉大旋风子式
除尘器更换电除尘器工程完成并投入运行,1994年黄岛发电厂的中日合作烟气脱硫
工业试验装置投入运行,1995年邹县发电厂废水资源化工作小型试验完成,聊城发
电厂2号锅炉旋风式除尘器更换电除尘器工程完成并投入运行。
六、环境监测
(一)环境监测机构
1974年,省电力工业局在省电力中心试验所建立环境监测实验室。1986年,成
立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同年,局属22个发电厂成立厂级环境监测站。在业
务上,省站受电力部环境监测总站指导,并负责厂级监测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形成
了完整的三级电力环境监测网络。
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建站后,增添了大气监测车、烟道气分析仪、烟尘
测试仪、精密声级计、比电阻测试仪、浊度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废水处理模
拟试验装置等仪器设备,共有固定资产180万元,试验室面积300平方米,工程技术
人员12人。
厂级环境监测站都配备了常规监测仪器,试验室面积100平方米-200平方米左
右,均能按上级要求完成定期环境监测工作,监测人员2至3人。
截至1995年底,全局共有环境监测人员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4人。
(二)环境监测任务
1985年以前,重点对发电厂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1985年以后,按照水利电力
部颁发的《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全面开展了监测
工作。主要监测项目包括:发电厂各种排放废水水质,厂区、生活区空气环境质量,
除尘器除尘效率,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主要设备、值班室和厂区、厂界环境噪声,
灰、渣中有害元素等。
(三)环境监测管理
根据水电部《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1986年省电力工业局制定了环境监测报
告制度,1994年又制定了环境监测考核办法。根据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各厂环境监
测工作的检查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环境监测主要报告种类包括:环境监测月报、环境监测统计季报、环境监测统
计年报以及定期监测报告等。根据电力环境监测网规定,报告要定期、按时逐级上
报。省电力环境监测研究中心站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员,负责对每月报表、报告进
行分析,并写出监督月报,通报各发电厂。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联系,必要时派
技术人员帮助解决。
七、环境技术监督管理
根据1991年制定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具体负责三级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的运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周会,出版监督月报,进行半
年、年度监督工作总结,召开监督年会,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每2 年进行一次
评比表彰。进行设备台帐、试验记录、监测报表、技术报告及技术资料规范化、制
度化管理;组织污染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推广新技术;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环境科研与科技成果
(一)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197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青岛电厂、烟台电厂粉煤灰选铁获全国科学大会颁
发的证书。1990年,黄台电厂、山东电力设计院PZNB-100/4型喷水式柱塞灰(泥)浆
泵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二)获省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1978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青岛电厂、烟台电厂粉煤灰中磁选铁精矿粉及冶炼
和黄台电厂、白洋河电厂、山东省电力中心实验所锅炉烟气处理循环水分别获山东
省革委会奖励。1994年,山东省电力科学实验研究所和黄台电厂锅炉浓氮型煤粉燃
烧器的研究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三)获部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1984年,济宁电厂等粉煤灰用于农业研究获水利电力部科技成果二等奖,山东
省电力实验研究所、辛店电厂、黄台电厂循环水高浓缩倍数运行的研究获水利电力
部科技成果三等奖,济宁电厂等漂珠及全漂珠超轻质高强度耐火材料获水利电力部
科技成果三等奖。1989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莱芜电厂贮灰场纯灰种植研究获水
利电力部科技成果二等奖,黄台电厂、山东省电力设计院PZNB-100型喷水式柱塞灰
(泥)浆泵获水利电力部科技成果二等奖。
九、环境绿化
局属发电厂的环境绿化工作主要包括厂区绿化和灰场绿化。1985年,局属发电
厂平均绿化率为70%,1990年达到81.72%,1995年达到93.90%。
十、环境宣传教育
1979年,全国科学大会以后,省局组织科技成果展览,重点展出了全国科学大
会获奖项目,其中灰渣综合利用占有相当篇幅。1980年,省局组织全省发电厂灰渣
综合利用专题展览。1986年以前的环境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
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规定、标准、方
法,向报刊、杂志投发有关污染治理、综合利用、测试方法研究、科技成果方面的
稿件等。1986年,省局创办《环保技术监督通讯》,每年出2期, 重点报道电力系
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宣传上级环境保护精神,交流污染治理经验,通报其他省电
力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1988年 6 月, 举办局属发电厂厂长环境保护学习班。
1989-1995年,局属各发电厂与地方环保部门配合,结合“6·5 ”世界环境日,组
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