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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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始于70年代初期。1972年12月,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
挥部召开全省“三废”治理、综合利用会议,各地、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和有
关部门、厂矿、省直局、办、军队的负责人,共250人参加会议,周水朵总指挥到
会讲话。会议总结了全省“三废”治理工作,分析了全省面临的水污染的严峻形势,
针对胶州湾、渤海湾等近岸海域以及小清河、朱龙河、淄河、沂河、运河、孝妇河、
白浪河、汶河、麻大湖及南四湖等水系遭受的污染情况,提出了因地制宜、订出规
划、全面治理、分期分批实施的方案,要求济南、淄博、青岛等市要集中力量,狠
抓危害大的重点污染单位,着重解决印染、造纸、化工、冶炼厂的“三废”治理问
题。这次会议是山东省历史上第一次由最高行政机关组织召开的以环境保护为主题
的全省性会议,会后发布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三废”管理试行办法》。
  1974年11月,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批转地革委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环境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详尽列举了该地区主要河流、湖泊遭受污染的情况以及农
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损失情况,并分析了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提出了防治污染
的措施,包括控制老污染源和堵住新污染源的途径。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对此
高度重视,于同年12月向全省转发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提出“凡是没
有治理‘三废’设施的工程项目,计划部门不纳入计划,设计部门不承担设计,施
工部门不予施工,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1975年4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根据淄博市朱龙河、淄河及其下游的麻大湖、
锦秋湖的工业污染情况,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淄博市工业“三废”污染危害和治
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同年7月,国家计委、建委复文,提出了解决办法。为了解
决资金不足问题,国家当年补助290万元。按照国家计委、建委的批复,山东省开
展了以治理张店区朱龙河的污染源为重点,突出抓住排放量多,污染危害大,措施
可靠,效果明显的10个厂、33个重点项目,全年共安排治理费用514万元,除国家
补助290万元外,省、市、厂矿自筹224万元。
  1975年11月,省革命委员会计委、建委、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向国家计委、建委、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转报济宁地革委〈关于南四湖污染情况和治
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的报告》,建议重点治理济宁地区的污染源,同时对枣庄市和
菏泽地区的污染源也加以治理,“五五”期间3地市的治理经费约需3000万元,报
告请求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3地市先补助治理资金400万元。
  1977年7月,省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向省革委会作了《关于朱龙河沿岸和
麻大湖区受污染危害问题的情况汇报》。同年8月,省革委计委、建委、财政局、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为解决惠民地区遭受污染及群众饮水问题,发出《关于朱龙河延
伸工程及打饮水井的资金材料问题的通知》,同意朱龙河延伸3公里通入小清河工
程立即施工,省里补助20万元资金;博兴县沿麻大湖受污染严重的生产队,打饮水
井15眼,省里补助17万元;桓台县打饮水井工程,省里增补3万元,同时省里补助
工程所需部分钢材、木材等材料。
  1979年6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
了治理工业废水的途径,1982年内以治理含油和主要重金属废水为主,搞好含苯、
酚、氰、醛、酸、碱、有机氯和医疗污水的防治,1985年基本解决废水污染问题。
  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山东省水污染防治以点源治理为主,结合对现有企业技
术改造,主要做法有5条:
  一是用能够使资源、能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产品,把污染物的排放量压缩到最
低限度的新工艺,来代替原料大量流失、“三废”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二是用无
污染、少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新型设备,来代替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和能
源的陈旧设备;三是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代替有毒有害原料;四是改革不合
理的产品结构,发展对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新产品;五是针对一些污染源、点,
结合设备检修,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消除和减轻污染。
  通过技术改造治理工业污染源,山东省重点开展的工作是:
  ①推广亚铵造纸,自70年代初期,全省大力推广泰安造纸厂铵法制浆的经验,
既减轻黑液污染,同时为农业生产提供氮肥。
  ②推广酶法脱毛和干法鞣革工艺,减少制革废水污染。实践证明酶法脱毛,废
水肥效大,对农业可起到灌溉和追肥两种作用;干法鞣革,不但皮革性能好,质量
高,而且能节约大量用水和硫化碱等化工原料。1976年,山东省在枣庄、聊城、临
清、临沂等制革厂均取得成功的经验。
  ③利用酒厂排放的废水废渣,生产糖化饲料、农药、激素和胡敏酸铵肥料。
  ④推广无氰电镀。到1976年,全省机械系统130多个电镀厂,基本实现无氰电
镀,青岛市试验成功低铬酸镀铬和离子交换法回收铬酸。
  ⑤1977年4月,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批准了淄博硫酸厂的无污染硫酸生产工艺
为污染治理工程样板项目,总投资371万元,山东省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⑥推广化肥厂的双水闭路循环新工艺。自1984年潍坊化肥厂与天津的科研单位
联合攻关,解决了造气废水和冷却水的闭路循环问题,取得了良好的节水降污效果。
  80年代之后,全省重点抓了小清河、南四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1982年4月,省环保局组织济南市、淄博市、惠民地区、潍坊地区环保局(办),
胜利油田、齐鲁石油化学总公司编制小清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规划中提出了小清
河流域的重点污染源及治理措施、资金来源等,该规划是全省第一个流域污染治理
规划。
  1988年5月,为解决小清河沿途严重污染区人畜饮水问题,省财政拨专款500万
元,用于邹平、高青、博兴、广饶、寿光5县的饮用水井建设,省财政厅、环保局
发文要求有关市地专款专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省财政厅、环保局报送资金
使用情况表,确保沿途受污染群众受益。
  1988年8月,山东省环保局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的要求,
报送了省辖淮河流域第一批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共有企业39个,需投入的污染治理
费用7123万元。
  1990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水污染防治会议,副省
长张瑞凤、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到会并讲话,省计委、经委、建委、科委、财政
厅等17个省直部门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建工学
院从事环保工作的教授、各市地环保局分管局长、各大企业环保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全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
“开源节流并重,治水、治污相结合”的新思路。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排污申报
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工作意见》和《关于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工作意见》。会
议确定青岛、烟台、潍坊、济宁等市作为省排污许可证工作的试点,并在小清河流
域采取区域总量断面控制,按行政区设控制断面,对济南、淄博2市3个断面发放区
域目标总量的断面排污许可证。
  全省水污染防治会议前后,全省水污染防治取得新的进展,威海、即墨城市污
水处理厂、胶州氧化塘工程、平度城市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相继建成投用,淄博、济
南2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成功地利用外资建成。小清河、南四湖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
面开展。1989年,山东省在小清河流域实施总量控制,济南、淄博2市进行了排污
申报登记,并于1991年颁发了排污许可证。罗山河水污染防治取得重要成效,至
1992年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全省各地在综合利用废水方面都有一些成功
的经验。如:威海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有一半被企业利用。潍坊柴油机厂不仅将生产
废水全部闭路循环,而且还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泰安市7家洗煤
厂上了废水处理设施,60%以上的废水得到循环使用,年节水2500万吨。枣庄矿务
局所属4个洗煤厂基本上实现了“煤泥、尾矿、洗煤水”三不出厂,全部重复回用。
济南钢铁厂二分厂转炉消烟除尘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每年少耗新鲜水数百万吨。
胶州市氧化塘年处理污水250多万吨,可用作农灌和部分工业用水,做到了化害为
利,变废为宝。
  1993年2月,国家环保局下发关于检查《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的决定》实施情况的通知,山东省即组织各市地进行自查,省环保局统计表明,截
至9月,全省建成污水集中控制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22.35万吨/日,总投资2.03亿
元;在建水污染集中控制工程4座,处理能力62.7万吨/日,总投资5.45亿元。
  1993年起,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
首先抓了小清河流域的治理,再扩展到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流域,1995年又将
治理推向了徒骇、马颊河流域。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以治污促发展、
求效益、保稳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指导思想,
通过抓流域治理促点源治理、以点源治理保流域治理,抓重点带全面的工作方法,
实现了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
  90年代以后,省辖徒骇河、马颊河流域水污染日趋严重。在1995年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上,济南、德州、滨州3市地的人大代表都提出了尽快治理这一流域污染
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对这些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志浩、
省长李春亭、副省长张瑞凤都做了重要批示。1995年3月,省环保局庄庆臣局长、
李文然副局长沿徒骇河、马颊河先后察看了12条干支流、30处河床断面、14个重点
污染企业,与3市地15个县市区、部分有关乡镇的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
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环保局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徒
骇河、马颊河流域山东段水污染情况和今后防治意见的报告》,对徒骇河、马颊河
流域遭受污染的严峻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8条治理措施和建议。在建议中首次
提出建立造纸、酿造行业专项治理资金,关停年产5000吨以下的小造纸企业,排污
费下级收不足上级收等新的管理思路,为省政府制定一些可操作性强的水污染防治
政策奠定了基础。4月6日,省政府转发了该报告,要求流域内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对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量,积
极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1995年4月8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造纸、酿酒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针对全省造纸、酿酒行业存在的规模小、数量多、布局不合理、资源利用
率低及污染重、治理难等问题,规定了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限制了造纸、酿
酒行业的盲目发展。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流域污染治理目标,省政府和
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确定对全省年产5000吨以下的草制浆造纸企业全部关停制
浆生产线。到1995年底,全省共关停小造纸厂89家。
  1995年5月29日,为了保证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山东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对小清河、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流域部分污染企业进行关停、
限产限排和限期治理的通知》,确定从1995年5月1日起,关停临沭、平邑、费县、
济宁、滕州、淄博、五莲7家造纸厂的制浆生产线,并对4流域内所有造纸厂削减
20%的草浆生产线,其中莒县、寿光、东营、青州4个造纸厂削减40%的草浆生产量。
对4流域内的127个重点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其中小清河流域45家,南四湖流域37
家,东平湖流域20家,沂沭河流域25家。
  1995年4月,张瑞凤副省长给省辖淮河流域5市地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国务院关于
淮河流域污染治理的要求写了亲笔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5月,省环保局就各地
落实情况及小清河、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流域规划治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
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采取措施迅速、果断,省里确定
的各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在治理资金投入,造纸、酿造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攻关,
水利设施的调控和管理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同时也表现出执法不到位、监督
检查力度不够等不足。省环保局向省政府写出报告,张瑞凤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
意见很好,要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9月,在国务院环委会第二次淮河流域环境保护执法现场会之前,国务委员宋
健率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到济宁、枣庄、临沂等市地查看南四湖、沂沭河流域的水
质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对山东省的流域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称山东的污染治
理有“壮士断臂”之势。
  11月18日-19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省直各部门负
责人,17市地分管市长、专员及计委、经委主任、财政、水利、环保局长和各县市
区的主要领导、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会议,李春亭省长、张瑞凤副
省长作重要讲话,省环保局庄庆臣局长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会议明确提出了1997年省辖淮河流域所有污染源达标排放,其它流域重点污染源达
标排放,到2000年全省河流水体基本变清的目标。
  11月28日,根据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省环保局、省经委、化工厅、
一轻厅、乡镇企业局联合发出《关于下达山东省工业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控制计划的
通知》,提出了全省主要污染物(COD)削减计划、关停并转计划、限期治理计划并
部署了实施计划和监督执行的措施。要求1995-2000年全省完成对346家“土(小)”
企业的关停,限期治理重点污染源2106个,削减COD(耗氧有机物)13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