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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辑 环境放射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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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1992年1月,山东省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开展全省放射性污染源调查的通知》。 1993年10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始对全省有关核设施、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 应用、密封放射源、加速器等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省有1个单位有1座 核设施;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54家,使用总活度9.7×1012贝克;279 个单位有906个密封放射源(其中255个单位有密封源802个、总活度1.1×1015 贝克,7个单位有中子源80个,17个单位有γ辐射装置24个);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 开发单位6个。1562个单位有3543台射线装置(其中8个单位有加速器12台,3个单位 有中子发生器22台,1551个单位有X射线机3509)。   二、放射性物质应用调查   山东省应用人工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54家,应用种类20种以上,每年使用同 位素的总活度9.7×1012贝克。另外还有20种药盒,年用量在300个以上。放射 性同位素应用单位主要分布于全省各地市县以上医疗机构。   使用封闭型辐射源的单位有60个左右,包括6种近百个放射性强度不同的辐射源, 总活度为36万居里和52居里中子源。开放型单位120余家,分布在工业、农业、科 研、医疗卫生、文教和国防等部门。全省还有7种142个废放射源分散在各地24个单 位,总活度达417居里。   1991年6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了配合山东省卫生厅开展《放射性药品使 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对全省43个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用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调查后,将上述单位分为三类:一类为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为4×10-4-2×10 -7贝克,二类为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2×10-7-4×10-9贝克,三类为 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小于4×10-9贝克。属一类的有33个单位,属二类的有7个 单位,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和潍坊,另有济南1个单位和青岛2个单位属三类。   三、放射性污染危害调查   1961-1981年,全省有59个单位发生各类辐射事故80起,其中封闭型辐射源和 液体源丢失或被盗67起,有17起未找回;放射性污染事故6起,严重者造成200余件 工作服被污染。钴-60异常照射3起,有5人受照,3人受损伤。群众围观辐射源受照 事故3起,10余人受照,因强度小而未出大患。   山东省从事铀矿和稀土矿开采、冶炼的单位先后有6个,从事提炼和应用稀土元 素的厂矿30余家。有的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周围环境局部污染,如微山稀土矿对 微山湖及厂周围大片农田造成污染;金岭铁矿废水外溢,使被污染农田中的小麦、 地瓜α比放射性及铀、镭含量超过对照点数倍至数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