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环境放射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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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1992年1月,山东省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开展全省放射性污染源调查的通知》。
1993年10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始对全省有关核设施、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
应用、密封放射源、加速器等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省有1个单位有1座
核设施;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54家,使用总活度9.7×1012贝克;279
个单位有906个密封放射源(其中255个单位有密封源802个、总活度1.1×1015
贝克,7个单位有中子源80个,17个单位有γ辐射装置24个);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
开发单位6个。1562个单位有3543台射线装置(其中8个单位有加速器12台,3个单位
有中子发生器22台,1551个单位有X射线机3509)。
  二、放射性物质应用调查
  山东省应用人工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54家,应用种类20种以上,每年使用同
位素的总活度9.7×1012贝克。另外还有20种药盒,年用量在300个以上。放射
性同位素应用单位主要分布于全省各地市县以上医疗机构。
  使用封闭型辐射源的单位有60个左右,包括6种近百个放射性强度不同的辐射源,
总活度为36万居里和52居里中子源。开放型单位120余家,分布在工业、农业、科
研、医疗卫生、文教和国防等部门。全省还有7种142个废放射源分散在各地24个单
位,总活度达417居里。
  1991年6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了配合山东省卫生厅开展《放射性药品使
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对全省43个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用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调查后,将上述单位分为三类:一类为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为4×10-4-2×10
-7贝克,二类为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2×10-7-4×10-9贝克,三类为
日等效最大操作剂量小于4×10-9贝克。属一类的有33个单位,属二类的有7个
单位,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和潍坊,另有济南1个单位和青岛2个单位属三类。

  三、放射性污染危害调查
  1961-1981年,全省有59个单位发生各类辐射事故80起,其中封闭型辐射源和
液体源丢失或被盗67起,有17起未找回;放射性污染事故6起,严重者造成200余件
工作服被污染。钴-60异常照射3起,有5人受照,3人受损伤。群众围观辐射源受照
事故3起,10余人受照,因强度小而未出大患。
  山东省从事铀矿和稀土矿开采、冶炼的单位先后有6个,从事提炼和应用稀土元
素的厂矿30余家。有的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周围环境局部污染,如微山稀土矿对
微山湖及厂周围大片农田造成污染;金岭铁矿废水外溢,使被污染农田中的小麦、
地瓜α比放射性及铀、镭含量超过对照点数倍至数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