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济南、青岛与淄博“三废”污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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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济南、青岛两市区街工业“三废”危害调查
  根据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筹备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山东省于1973年3月对济
南、青岛2市的区街工业易燃、易爆、剧毒危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济
南市危害较严重的有37个厂(车间),其中准备搬迁的有4个单位,需加强安全管理
防护措施的有8个单位,可通过“三废”治理、综合利用解决的有11个单位,其余
14个单位的处理意见尚需进一步研究确定。青岛市危害较严重的有14个企事业单位,
其中需搬迁的有3个单位,需加强管理防护措施的有7个单位,可通过“三废”治理、
综合利用解决的有4个单位。

  二、淄博市工业区“三废”污染普查
  淄博市是山东省重工业原材料基地,70年代初又成为新兴的石油化工基地。由
于工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三废”排放量日趋增多,环境
污染愈来愈重,污染事故和纠纷不断出现。为了防治污染,保障人民健康,山东省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淄博市环保办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于1973-1974年开展
了淄博市工业区“三废”污染普查,这是继北京官厅水库和河北白洋淀污染调查之
后,全国又一重大污染调查项目。
  1973年淄博市拥有人口197万,耕地191万亩,有石化、煤碳、冶金、轻工、机
械、电力等厂矿企业518个。全市日排工业废水26万吨,这些废水大都不经任何处
理分别排入朱龙河、淄河、孝妇河,通过小清河注入渤海湾。其中朱龙河日排入废
水10万多吨,河水中氰化物含量超过卫生标准960倍,乙醛超标120倍,有机氯超标
440倍,硝基物超标560倍,酚超标200倍。胜利石化总厂每日排入淄河污水3万余吨,
河中酚超标1249倍-2599倍,油超标70倍-645倍。孝妇河日排废水6.4万吨,污染
严重。张店城区地下水普遍受到污染,有的地段内地下水含有机氯超过卫生标准
4430倍,甲醛超过264倍,10多年来不能饮用。朱龙河沿河两岸和下游锦秋、麻大
湖区的群众饮水污染严重,有的井水有机氯超标621倍。
  淄博市日排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氟化氢、沥青烟等有害气体5000万立方
米,年降尘量12万吨,工矿区烟雾弥漫、空气污浊,超标严重。
  淄博市年排废渣250万吨,已积存5000万吨,占压土地4000亩,其中煤矸石已
积存3000万吨,120个山堆。
  由于“三废”污染,淄博市的人民健康和工业、农业、渔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厂矿职工和周围群众的疾病增多,健康水平下降,朱龙河、淄河、孝妇河某些河段
水生生物灭绝。朱龙河两岸土地严重碱化,农副业严重减产。下游10万亩湖区鱼、
虾、蟹基本绝迹,水产品收入由1958年的693万元降至1974年的179万元。环境污染
的同时也产生了资源的大量浪费,仅据张店铝厂、新华制药厂和张店农药厂3个厂
统计,每年随工业废水流失的碱、硫酸钠、硝基物、醇、醛类、硫酸、盐酸等化工
原料即达3.16万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