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水土流失与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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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水土流失
  山东省山丘区土层薄,裸岩多,人口密度大,土壤流失历史长,被列为全国水
土流失潜在危险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根据1983-1985年全省水土保持普查结果,山
东省水土流失面积61964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9.54%,其中山丘区水土流失
面积5043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1.4%;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11526平
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8.6%。全省年平均土壤流失量达2.56亿吨,其中山丘
区2.07亿吨,平原风沙区0.49亿吨。山东水土流失面积主要分布在鲁中、鲁南、胶
东山丘区以及鲁西、鲁北平原风沙区。

   山东省山丘区和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强度分级表

表2-3
┌─────┬─────┬───────┬─────┐
│区域   │级别   │年平均流失厚度│面积   │
│     │     │(毫米)    │(平方公里)│
├─────┼─────┼───────┼─────┤
│山丘区  │轻度侵蚀 │0.16-2.0   │14638   │
│     ├─────┼───────┼─────┤
│     │中度侵蚀 │2-4     │16178   │
│     ├─────┼───────┼─────┤
│     │强度侵蚀 │4-6     │11365   │
│     ├─────┼───────┼─────┤
│     │极强度侵蚀│6-12     │6201   │
│     ├─────┼───────┼─────┤
│     │剧烈侵蚀 │712      │2056   │
│     ├─────┼───────┼─────┤
│     │小计   │       │50434   │
├─────┼─────┼───────┼─────┤
│平原风沙区│轻度侵蚀 │0.16-2.0   │3248   │
│     ├─────┼───────┼─────┤
│     │中度侵蚀 │2-4     │6289   │
│     ├─────┼───────┼─────┤
│     │强度侵蚀 │4-6     │1989   │
│     ├─────┼───────┼─────┤
│     │小计   │       │11526   │
├─────┼─────┼───────┼─────┤
│合计   │     │       │61964   │
└─────┴─────┴───────┴─────┘

  剧烈侵蚀主要分布在沂蒙低山区一带,极强度侵蚀分布在抱犊崮低山区及湖西
平原风沙区。这些严重和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区,是沂、沭、泗、汶、潍、弥、胶莱、
大沽河等河流的泥沙来源,每年向南四湖输入泥沙782万吨,向东平湖输入泥沙100
万吨。全省年平均土壤流失量相当于每年流失氮、磷、钾等化肥356万吨。严重的
水土流失,致使土地瘠薄,农田持水力下降;同时也使河道淤积,防洪除涝能力降
低。

  二、水土保持
  山东省水土保持工作起步很早。1949年11月华东农林会议决定,在山东鲁中南
进行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开展了封山造林、闸山沟工程。1954年以后,根据“统一
规划、综合开发、沟坡兼治,集中治理”的方针,山东省在治山治坡治田中,出现
了莒南县厉家寨等一大批水土保持好典型。毛泽东主席批示:“愚公移山,改造中
国,厉家寨是个好例。”到1978年底,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102平方公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水土保持工作逐
步转入小流域承包治理。1982年,省政府提出:山区建设实行“以林为主、农林牧
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上采
取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实行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密切配套的方法,使全省水土
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从1989年到1995年,全省先后开展水土保持治理的小流域共1491条,面积为
6035平方公里。经过治理的小流域都获得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到1995年
底,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340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31769平方公里,平原风沙
区2231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