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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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保持整个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农
业以及林、牧、渔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970-1979年,山东省针对森林破坏、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地沙化和盐渍
化等重大生态问题,在加强农业生产的同时,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业、林
业、水利等部门设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还没有建立专
门机构。1973年12月,第一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之后,各地相继开展了一些农业自
然资源调查,进行了整地改土、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但由于
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在农业生产上片面强调粮食生产,毁林开荒、围湖造田、
滥垦滥挖,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1980年以后,山东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的决定》和农业部《关于农业环境污染情况和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
开展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省农业厅于1980年7月在科教处设立了农业环保科,同
年8月成立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监测。1981年8
月,省环保局与农业厅联合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提出了“
六五”期间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会议之后,重点开展了农业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调查研究工作。1980年8月-1981年9月,省农业环保站会同济
南市农业局、省劳动保护研究所、山东医学院完成了“济南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普
查”,1982年完成了“山东省环境污染状况和临沂地区水土流失状况调查”,1984
年首次编印了《山东省农业环境质量报告》(1983年度),1984-1986年会同山东农
业大学、济南市农科所、青岛市农科所完成了“山东省重点地区农田环境质量状况
调查”,1985年进行了“全省污灌区域普查”、“山东省主要农业土壤和粮食作物
有毒元素背景值研究”、“全省小麦、玉米、稻谷中六六六、DDT抽样调查”等,
基本掌握了全省农业生态环境状况,查处了一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
1984-1985年进行了“2000年全省农业环境预测和对策研究”等科研工作。
  1986-1995年,省农业厅重点进行了全省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调查。
全省污灌区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调查。调查显示,1995年底,全省共有污
灌面积39661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98%,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济南、淄
博、烟台、泰安、枣庄、菏泽6城市蔬菜污染调查显示,6城市蔬菜污染较为普遍,
有的城市相当严重,省政府有关领导对此事极为重视并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引
起高度重视。通过全省农畜产品质量调查,对全省粮食、蔬菜、油料作物及肉、蛋、
奶等主要农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了总体评价,揭示了农畜产品污染的主要环境问题
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污染防治对策。
  1989年,省政府转发了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报告。
从此,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转变为以管理为主,以生态农业建设为依托,生态农业从
试点村发展到乡镇、县区级。1994年4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全省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1995年起,山东省首批加入了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对农业环境实行定点定位监测,
并按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1995年7月,省农业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级计量
认证和部级质检中心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