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1986-1998年)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5&rec=4&run=13

1986年
3月1日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
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和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办法所作的说明。27日,省政府发布
《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3月3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全国51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名单。其中山东
省有济南、青岛、烟台3个城市。
3月29日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 主持召开了第三次省环委会。
传达学习了李鹏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环保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上的讲话。
4月27-30日在济南召开全省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梁步庭、常委杨
兴富到会并讲话,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主任宋一民作工作报告。会议主要内容是
贯彻全国城市环保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环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七五”计
划中提出的环境目标和要求。
8月31日省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省长谭庆琏为主任, 省政
府顾问宋一民、省环保局长孙宝珠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孙宝珠兼办公
室主任。
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环保局、建委、公安厅、交通厅、 工商行政管理
局《关于严格控制城市噪声意见的报告》。
10月31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主持召开第四次省环委会会议,传达国
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文件,通报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审议《山东
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讨论省环委会工作职责。
10-11月莱州湾局部海域出现大量死蚶。毛蚶死亡面积56平方公里, 平均死亡
率为30%,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根据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化验结果,
省环保局作出由胜利油田会战指挥部给予133万元经济补偿的处理。
11月30日省政府决定成立南四湖环境管理委员会,宋一民任主任,刘汉彬、孙
宝珠、马道生、汪纪戎、孙启爽任副主任。南四湖环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驻
济宁市,由济宁市副市长马道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12月21-23日山东省南四湖环境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兖州县召开。 会议听
取13个重点污染企业的治理方案,通过委员会的职责范围,讨论《南四湖水污染防
治办法(初稿)》。

1987年
2月27日-3月2日在聊城市召开全省市(地)环保局长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环保
局长会议精神,研究布置1987年工作,提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和逐步实行定量管
理的要求。
3月6日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月12-18日宋一民主持召开南四湖环境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现场察看
滕县、薛城、微山、鱼台、济宁市区和邹县的16个污染源,审议防治措施和技术方
案。
6月5日省环委会、济南市政府召开“省暨济南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
。会议向“环境优美工厂”、“中小学生环境与居住征文”、“齐鲁环境美摄影”、
“环境科学知识竞赛”的获奖者发奖。
6月10-11日省经委、物资局、环保局在菏泽市联合召开山东省商业型煤现场会
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
员会《关于防治煤烟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并进行经验交流。
7月29日副省长谭庆琏和省政府顾问宋一民召集会议, 研究“三废”利用和新
型建筑材料的推广问题。
9月4-7日省环保局、乡镇企业局、卫生厅联合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环
境保护管理会议。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到会并讲话。
10月27日副省长谭庆琏召开省和济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粉煤灰、煤
矸石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管理问题。
11月21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
主持召开了第五次省环委会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确定成立小清河环境管理委员会,并对污染治理专项委托贷款基金办法进行讨论。
12月4日省环委会、经委、财政厅、物价局、 物资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民用
型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12月5日省环保局、财政厅、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污染
治理专项委托贷款基金办法》。

1988年
3月15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省政府顾问、 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
主持召开了第六次省环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环保委第十二次会议精神。
3月中旬-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检查,共检查591个重
点企业和单位,查出隐患584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4月13日省环委会下发《关于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助理员的有关规定》。
5月13日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第七次省环委会会议, 研究省长与济
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市长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问题。
5月16 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的有关规定》。
5月24 日山东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小清河污染防治
工作的决议》。
6月1日省政府成立山东省小清河环境管理委员会,副省长谭庆琏任主任,孙宝
珠、于德普、刘宋杰、谭永青、王和先、宋希焕、李吉祥、胡兆坤任副主任。
6月3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环保局联合举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6月4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发表《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保护
和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而奋斗》的电视讲话。
6月5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济南召开“6·5”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省委、省
人大、省顾委、省政府的领导姜春云、李振、王树芳、刘众前、马世忠出席会议。
省长姜春云与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市长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
6月18 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小
清河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发布《南四湖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月27日省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7月25-30日省环委会在海阳举办山东省第一期领导干部环保研讨班。省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王树芳,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省政府特邀顾问、省环委会副
主任宋一民,省人大城乡环保委副主任赵永贵及部分市地的副市长、副专员参加研
讨班。国家环保局总工程师金鉴明、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刘天齐、清华大
学教授傅国伟就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等作专题讲课。省长姜春云看望研讨
班成员并讲话。
8-9月省环保局与乡镇企业局联合,对全省2460个乡镇,187个城市街道办事处,
64721家乡镇工业企业,进行了10方面、75项指标调查。
9月27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谭庆琏主持召开第八次省环委会会议, 学习贯
彻陈云对环境保护的三点重要批示及宋健关于落实三点批示的意见。会议审议并原
则通过环保15周年表彰单位、先进个人的方案和报送国务院环委会的先进企业、模
范人物名单以及《山东省城市噪声控制办法》、《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考核及奖惩
办法》。
12月7日省环委会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命名129个乡镇企业为1988年度
环境优美工厂。同日,省环境保护工作1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济南隆重举行。省委、
省顾委、省纪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姜春云、李发荣、李振、刘众前、王树芳、
李春亭等出席会议并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67个先进单位和146 个先
进个人颁发锦旗和证书。副省长李春亭代表省政府在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
姜春云,省人大主任李振即席讲话。
12月28日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了第九次省环委会会议。
会议听取了济南市贯彻国务院环委会《关于三十二个重点城市防治烟尘污染的决定》
的汇报,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型煤发展的7条意见。

1989年
1月12日省南四湖水质监测中心站成立。该中心与济宁市环境监测站合署办公,
其业务、技术受省环境保护局指导,隶属关系不变。
3月9日在青岛召开山东省乡镇企业环境优美工厂颁奖大会,对青岛市第四纺织
机械厂等129家企业进行表彰。
3月25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与省环境保护干部学校合署办公。
3月27日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 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等省执法大检查组负责
人到省环保局检查环保执法情况。
3月28日副省长张瑞凤主持召开省环委会第十次会议, 听取省环保局关于省环
保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
4月10-27日省政府特邀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带领14名专家对济南、
青岛、淄博、潍坊和烟台市环境保护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4月28日-5月1日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副省长张瑞凤、省环保
局局长孙宝珠等出席会议。张瑞凤在大会上作《实行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把环
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议程》的典型发言。会议期间,青岛市江苏路小学的少年儿童
就环境保护问题向李鹏总理写了信,向会议献了《我们要蓝天》、《我们爱蓝色的
地球》两幅画。
5月9日副省长张瑞凤主持召开小清河环境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人大副主
任徐建春出席会议,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省人大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赵
永贵到会并讲话。
6月5日省政府召开驻济大专院校环境方面的部分专家教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
建议。
7月18日省政府特邀顾问、 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第十一次省环委会
会议,学习了全国第三次环保会议精神、李鹏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委员宋健、国
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的工作报告。
7月20-23日副省长张瑞凤在全省市长专员县长会议上讲话,就如何贯彻第三次
全国环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进行部署。
7月24日省政府在南郊宾馆召开“山东省环境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大会。 副
省长王乐泉主持会议。副省长张瑞凤传达李鹏总理在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
重要讲话;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宣读《关于1988年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执行情
况和表彰奖励意见》;赵志浩省长与全省15个市地的市长、专员签订《环境保护目
标责任书》并讲话。济南市市长翟永 作为市长专员代表发言。
8月2日在莱州召开全省评选环境好新闻和先进工作者会议及部分乡镇企业环境
优美工厂厂长座谈会,省政府特邀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到会并讲话。
8月7-17日和9月11-13日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等先后两次到淄博市、 东营市、
广饶县、博兴县和济南市进行考察,重点调查了解小清河的污染防治工作。
8月8日经省统计局同意,省环保局发出《关于制发〈山东省环境保护业务统计
报表制度〉的通知》。
8月20-22日在海阳县召开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传达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
精神,贯彻执行环境管理的8项制度。副省长张瑞凤在会上作环保工作报告, 部署
本届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
9月21日山东省乡镇企业污染源调查总结会议在胶州市召开。 省环保局与乡镇
企业局于1988年7月至1989年9月对全省64722个乡镇工业企业进行污染调查。
9月由国家海河水利委员会牵头,山东省环保局、水利厅组织聊城、德州、 惠
民、东营市地的环保、水利部门编写完成《山东省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
山东省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水资源保护规划》、《海河流域徒骇马颊河水系水
资源保护规划》。
10月31日省环保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确定省政府拨出专款500 万元用于解
决小清河、南四湖沿岸污染严重区群众饮水问题的实施方案。
11月14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二次省环委会会议,听取
了省环保局关于落实省人大主任扩大会议精神的意见、第二次全国水污染防治会议
精神和省环委会对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书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的汇报。
12月20-28日省环委会组成三个组,分别由宋一民、孙宝珠、赵忠云带队, 对
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90年
1月2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环保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学习宣传《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部署。
2月3日省人大、省政府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话
会议。徐建春副主任、张瑞凤副省长向全省作了动员,提出了要求。
2月5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三次省环委会会议,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听取了全国环境保护厅局长会议情况汇报。
2月8日-3月8日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2月16-19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和宋健在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会议期间,省
环委会受国务院环委会的委托,向荣获全国环保先进企业、全国和省的环境保护工
作带头人、环境保护热心人、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发了奖;省环保局和乡镇企业局
向全省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了奖。副省长张瑞
凤向济南市、淄博市颁发了小清河断面排污许可证。
3月10日省环保局下发《山东省环境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4月2日-5月15日举办全省县市区环保局长法制学习班,共3期,每期14天, 参
加人员115名。副省长张瑞凤、 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分别到学习班宣讲《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月26日省政府批转省环保局、 乡镇企业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
报告。
5月8-11日全省水污染防治暨环保计划会议召开。 会议全面贯彻全国第二次水
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副省长张瑞凤、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等到会并讲话。
5月18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四次省环委会会议, 审议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听取济南市政府关于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汇报。
6月17-20日全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威海市召开。国务委员、
全国爱卫会主任李铁映出席会议。全国爱委会委员、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主持开
幕式并致词。
6月山东省1989年征收排污费财务报表在全国评比中获总分第一名, 被国家环
保局评为一等奖。淄博、烟台、潍坊、济南、青岛、威海、菏泽等市地环保局获省
一等奖,泰安、临沂、惠民、济宁、东营、德州等市地环保局获省二等奖。
7月18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问题的通知》, 确定
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的使用全部实行拨改贷。
7月23日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省环保局副局长戴殿绅任主
任,总工孙启爽任副主任,委员11人,下设秘书处在省环保局科监处。
7月27日-8月2日省环委会在青岛举办有90人参加的第二期领导干部环保研讨班。
副省长张瑞凤在开学典礼上讲话,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作总结。国家环保局副局
长王扬祖、武汉大学教授肖隆安、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刘天齐应邀授课。省
人大副主任徐建春、省政协副主席苏应衡、省人大城乡委副主任储建华、省政府副
秘书长赵忠云、各市地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副专员(或人大副主任)和省市环保
局长等参加研讨班。
9月1-10日应联邦德国巴伐利亚州发展与环境部部长阿·迪克的邀请, 以山东
省环保局局长孙宝珠为团长的山东省环境保护代表团一行4人访问巴伐利亚州。 巴
州州长施特莱姆会见代表团全体成员,代表团同巴州发展与环境部商讨了环保交流
计划。
9月4日省环保局向国家报送第二批国家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山东15个)落实
情况的报告。
10月4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五次省环委会会议, 张瑞
凤和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作了重要讲话,听取了省化工厅、冶金总公司环保工作
汇报,审议了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
10月22日-11月12日省环委会受省长委托,对省市长、 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
10月15-18日省环保局在邹县召开全省各市地环保局长座谈会, 研究环保系统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贯彻全国环境法制工作会议、全省第四次政府法制工作会
议精神,研究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和部署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大检查等工作。
11月19日省环保局与财政厅联合发文,对省政府拨出的500万元专款进行分配,
计划打井142眼,解决小清河、南四湖沿岸严重污染区159个村14726人的饮水问题。
12月20日省暨济南市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座谈
会。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副省长张瑞凤,省人大城乡委副主任赵永贵、济南市副
市长谭永青及省和济南市有关部门的代表和部分专家近百人参加。省环保局局长孙
宝珠在会议上介绍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12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副省长张瑞凤应邀担任名誉会长,省
环保局局长孙宝珠任会长,省计委副主任于建洪、省经委副主任王怀俊、省环保局
总工程师孙启爽任副会长。
12月27日国家环保局作出关于表彰1990年度全国环保先进企业的决定,授予淄
博毛纺织厂、潍坊华丰机器厂、国营山东化工厂、胶州市第一水泥厂“全国环境保
护先进企业”称号。
12月31日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特邀顾问、省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集
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副省长高昌礼主持。省环保局局长孙宝珠
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内容。

1991年
1月18日省长赵志浩主持召开第6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山东省
1989-1990年度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会议确定,从1991 年起,
山东省“齐鲁杯三上活动”必须有环境保护指标。
1月26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六次省环委会会议, 听取
了国家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汇报,审议1991年省环委会工作要点和“八五”环保规
划纲要。
2月4-7日全省市地环保局长会议在济南召开。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
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传达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199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
作,研究布置1991年主要工作任务和“八五”环保规划纲要,同时表彰34个全国和
全省环保先进企业。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在闭幕式上讲话,副省长张瑞凤作总结。
2月8-9日国家环保局长曲格平在泰安市检查环境保护工作。
3月9-31日省环保局检查组分别赴11个市地42个县市区进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并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进行调查研究。
4月4-10日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 省人大城乡环保委副主任赵永贵分别带队赴
烟台、济宁等地视察环境保护工作。
4月6日省政府在淄博召开小清河(淄博段)重点污染源治理现场办公会。当月10
日,副省长张瑞凤在济南主持召开小清河(济南段)污染源治理现场办公会。
4月11-17日山东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分别由赵忠云、孙宝珠带
队赴全省15个市、地(日照除外)考核1989-1990年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5月5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中国环境报社
等中央新闻单位到山东省济南、淄博、潍坊、烟台等市采访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
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情况。
5月20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七次省环委会会议, 讨论
《山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代省政府
拟稿),审定1989-1990年度省市长(专员) 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意见, 审定
1991-1992年度环境目标责任制。
6月4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环境目标责任制总结表彰大会,并签订 1991-
199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6月6-8日国家环保局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验收会。

8月2-8日山东省第三期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研讨班在荣成市石岛镇举办,参加人
员共计107人。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副省长张瑞凤、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讲话。
国家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金昌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系金瑞林教授分别作
关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问题和环保法如何体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的讲座。
8月10-13日国际先进仪器暨环保装备展览会在青岛山东贸易中心举行。
9月11 日省政府发出《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10月6-8日省环保局在潍坊市召开全省征收排污费、噪声防治工作会议。
10月11日省政府特邀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第十八次省环委会
会议,听取第二次全国城市环保工作会议情况及山东省贯彻意见的汇报。
10月21日省政府特邀顾问、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和省环保局局长孙宝珠,前
往济南盖家沟污水处理厂工地现场视察。
11月19-20日全省烟尘低空污染防治现场会在济南召开, 总结低空污染防治的
经验和做法,研究对策和措施。
12月24-25 日省环委会邀请各届人士在济南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颁布两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
瑞凤,省环委会副主任宋一民,省政协副主席郑伟民等出席并讲话。25日,张瑞凤
副省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两周年发表电视讲话。

1992年
2月12-13日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察看济南遥墙纸浆厂,并听取济南市政府有
关部门及纸浆厂负责人关于纸浆厂建设情况的汇报。
2月19日副省长张瑞凤就麻大湖污染问题到滨州、桓台进行现场办公。
2月21-23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省政府
特邀顾问宋一民出席会议。省长赵志浩会前给副省长张瑞凤和省环保局局长孙宝珠
写了信。副省长张瑞凤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孙宝珠作工作报告。
3月6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十九次省环委会会议,审定省
环委会1992年工作要点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八五”计划,听取省环保局
关于纪念《人类环境宣言》20周年宣传安排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对小清河流域重点污
染源治理意见的汇报。
5月12-18日,省政府组织调查组对小清河流域31个重点污染源治理情况进行调
查。
5月22日山东省副省长王裕晏,省环委会副主任、省环保局局长孙宝珠, 代表
山东省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山东厅将“孔孟之乡齐鲁儿女保护环境10万人签名、
绘画活动”的长卷(长650米)移交给国务院环委会副主任、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
6月4日省环委会在济南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表彰大会,全省30个企业受
到表彰。副省长张瑞凤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高昌礼,省顾委副主任刘鹏、刘众前,
省人大副主任严庆清、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省政协副主席王祖农、济南军区后
勤部副部长王传武向先进企业的代表颁发奖旗和证书。
6月11-21日省人大、省环保局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省16 个市地环保执法和环境
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月30日山东省首批赴日环境保护研修团一行6人离济,到日本进行为期3 个月
的研修。
9月11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二十次省环委会会议, 学习
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9月19日省政府授予省环保局“依法行政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10月5日国家环保局执法检查组(第8组)到山东省检查执法情况。
10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意
见。
11月23日淄博市张店污水处理厂举行通水试运行典礼。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
席王怀远,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参加试运行典礼。
11月30日国家环保局下达给山东省环保局的环境目标责任制规范化研究课题在
淄博通过鉴定。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坤民及福建、吉林等省的专家参加鉴定会。
12月15-17日在济南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赵志浩、徐建春、 张瑞凤、
宋一民到会并讲话。
12月16日山东省环保仪器设备总公司在济南宣布成立。马仲才、李子超、徐建
春、张瑞凤等到会祝贺,徐建春、张瑞凤为公司成立揭牌。

1993年
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山东省环境监理员制度试点方案》。参加试点的单
位有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6市及所辖县(市、区)。
3月1日青岛电冰箱总厂在国内率先生产并出口无氟电冰箱。该厂是中国及亚洲
惟一一家获得“欧洲绿色标志”的电冰箱生产厂家。
3月17日-4月上旬省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目标责任制检查团赴全省16 个市地,
进行1991-1992 年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检查团团长为副省长张
瑞凤。检查团分3个组,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建、 省人大城乡建设环保委副主任孙宝
珠、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分别担任组长。
5月10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二十一次省环委会会议, 听
取了关于1991-1992年度省市长(专员) 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验收情况和新一届政府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情况汇报。
5月23-28日山东省环保产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暨全国环保技术产品交流交易会在
泰安市召开。参加交易会的企业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共130家。
6月4日山东省环保局在济南召开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会议由省环保
局局长庄庆臣主持,王玉玺副省长讲话。会上宣布授予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等35个单
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福根等160 人“山东省环境保护
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中国石化济南炼油厂等43家企业为1992年“全省环境保
护先进企业”称号。
8月14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通知》

9月8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环境目标责任制签字大会。省委副书记、省长赵
志浩、副省长张瑞凤讲话。赵志浩同17个市地的市长、专员和12个省直部门的负责
人签订1993-1997年环境保护责任书。省政府对烟台市等16个市地和省化工厅等 10
个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9月10-26日以全国人大环委会副主任秦仲达为团长的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团
山东分团对山东省的环保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团先后对济南、淄博、青岛、威
海、烟台5市15个县市区和52个企业进行检查。9月26日检查团在烟台召开总结会。
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第21次省长办公会议,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关于全国
第二次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及全国环保执法团在山东的检查情况的汇
报,并提出了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搞好环保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确定调整南四
湖管理委员会,由张瑞凤任主任。
12月15-17日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副委员长王丙乾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讲话。山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主要
负责人到会。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志浩到会并讲话。全国人大环委会副主任林
宗棠作了题为《坚定不移地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总结。
12月25-27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泰安召开, 传达贯彻省委书记姜春云、
省长赵志浩在全国人大环委会工作座谈会期间及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第
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徐建春、副省长张瑞凤出席会议并讲话。

1994年
1月17 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南四
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3月17日副省长张瑞凤主持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 研究落实姜春云书
记、赵志浩省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政府第21次省长办公会议关于对
环保工作的意见。
4月21 日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
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4月22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二十二次省环委会会议, 传
达学习了第21次省长办公会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
志浩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讲话要点。
5月3日省人大在济南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关于全省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
观看了环保录相片。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副主任马仲才、徐建春、马世忠等就
如何组织好视察发表讲话。副省长张瑞凤到会并讲话。
5月6-24日省人大主任李振、副主任马仲才、王树芳、苗枫林、郭松年、 徐建
春、马世忠、郭长才、徐学孟分别率人大视察组对9个市地、40个县市区、139个企
事业单位,26条(个)河、湖、水库、海湾进行视察。
5月24日省环保局设立南四湖环境管理处和小清河环境管理处, 分别承担南四
湖环境管理委员会和小清河环境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月24-26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
法检查现场会。副省长张瑞凤就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情况及防治工作作了汇报。
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山东省污染纠纷处理办法》。
6月15-21日省政府召开由13个厅局和10个分管市长、专员参加的流域综合规划
治理现场会。视察小清河干、支流9个断面,检查39个重点污染源和济南、 淄博污
水处理厂的工作情况,观看反映南四湖流域污染的录像片。副省长张瑞凤、省人大
城环委副主任孙宝珠分别讲话。
6月21 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递交《关于全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7月9-10日国家环保局在淄博市召开“山东省环境监理试点工作验收会”。 山
东省参加全国环境监理员制度第二批试点的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
等6个城市通过验收。
7月16-21日全省第四期领导干部环保研讨班在长岛县举行。省政府12个部门分
管环保的负责人、17个市地分管环保的市长、专员及环保局长67人到会。副省长张
瑞凤、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讲话。刘培哲教授作关于《中国21世纪议程》报告。
8月3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出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8月14-17日省政府为贯彻国务院蚌埠会议精神,在临沂召开沂沭河流域污染治
理现场会。副省长张瑞凤要求到2000年流域内市地和条件较好的县要修建污水处理
厂或氧化塘,上游达到三类、下游达到五类水体标准。
9月7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济南市烟尘污染防治办法》。
9月14日省政府发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排污费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9月23日省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小清河、南四湖、 东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工作的安排意见》。
11月25日省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省计委副主任傅宗扬关于《
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的汇报。

1995年
1月6-7日副省长张瑞凤、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参加在京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
作会议。
1月11-13日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副主任徐建春、副省长张瑞
凤到会作重要讲话,庄庆臣局长作工作报告。17市地环保局长、省直有关部门、四
大企业、济南军区及省军区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12 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
理总体规划方案》。
2月23日-3月2日世界银行赫伯特·鲍姆率选定团,对山东城市环保利用世行贷
款项目进行了考察和商谈。
3月20 日国家环保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中国首批环境
标志产品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局局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主任解振华、
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到会并讲话。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尔冰箱
获得首批中国环境标志。
3月30-31日副省长张瑞凤、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淮河流域水
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4月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
同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造纸酿酒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同日省环保局、计委、科委、经委、统计局联合下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产业
基本情况调查。
4月14日省环保局在枣庄市召开排污收费15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4月21 日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会见以瑞典韦斯特曼省省督扬·吕德为团长的
经济代表团,对山东威海计划建设环保城项目事宜进行了会谈。
4月22-27日以瑞典韦斯特曼省省督扬·吕德为团长的经济代表团一行10人对山
东省进行访问。旨在推动落实韦斯特曼省与山东省合作在威海建设环保示范城项目。
省委书记赵志浩、省长李春亭分别会见了瑞典客人。省环保局同省外办共同组织了
山东-韦斯特曼环境研讨会。
5月3日“齐鲁环保世纪行”暨全省环保宣传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
副省长张瑞凤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挺先到会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春主
持会议。
5月4日省经委正式批准建立山东环保产业集团。
5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小清河、南四湖、东平湖、 沂沭河流域部
分污染企业进行关停、限产限排和限期治理的通知》。
6月14 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条例》。
6月26日省政府批转省环保局《关于徒骇河、 马颊河流域山东段水污染情况和
今后防治意见的报告》。
6月26日-7月7日副省长张瑞凤率山东省政府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代表团一行 8
人,对德国和意大利进行访问,省环保局副局长戴殿绅随团出访。
7月4-6日全国地方环保机构改革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
治区和16个副省级城市的环保局局长参加了会议。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副省长
吴爱英到会讲话。
7月4日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视察《新环境报》社并题词。
7月5-22 日世界银行赫伯特·鲍姆率鉴定团到山东就山东城市环保项目的技术
和经济可行性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会谈了贷款项目准备阶段的短期研究、环评、
项目管理和执行等有关问题。
7月6-10日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在淮河流域山东段进行了实地调查。
7月26日全省环保职工书画篆刻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结束,获一等奖的12 幅作品
晋京参加国家环保局组织的“首届全国环保职工书画篆刻展”。
7月27 日国家环保局与亚洲开发银行在青岛市召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国际研
讨会”。
8月10-15日省环保局代表队在省级党政机关干部普通话大赛中,既宣传了环保
工作,又争得了好名次,共获7项奖。
8月10 日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省环保局《关于报送环境保护
志篇目的函》。
8月21日省政府印发《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 《南四湖流
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东平湖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
9月6-28日由省人大主任李振,副主任苗枫林、郭松年、徐建春、郭长才带队,
分5个检查组,分别对青岛、淄博、潍坊、泰安、德州、临沂和滨州7个市地及所属
25个县市区进行执法检查。
9月9-13 日国务院环委会在山东江苏两省召开第二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
场会。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委会主任宋健、国务院副秘书长杨景宇、国家环保局局
长解振华、水利部副部长严克强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地矿部、化工部、建设部等
14个部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4省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对贯彻执行8月
8日国务院发布实行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形成共识。9-10日, 会议
对南四湖、沂沭河、石梁河水库的水质情况、重点污染企业关、停、并、转及治理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宋健在会议的讲话中赞扬山东治理污染有壮士断臂的气势。
9月18-22日省人大副主任苗枫林率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对滨州地区进行环保
执法检查,在无棣县检查了省环保局拨款打深井解决受污染严重乡镇的群众饮水问
题。
10月17-28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刚率计财处、法规处、 宣传中心及有关人员,
进行了全省首次征收排污费工作大检查。主要检查了济南、淄博、东营、潍坊、德
州、滨州、聊城7个市地、14个县市区、28个污染企业。
10月18日副省长张瑞凤带领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文然和省水产厅副厅长刘清真,
察看了微山县的环保和湖区渔政、治安工作。
11月2-5日由中国环境报社等6家单位主办的“人与大自然─环境文学研讨会”
在威海市召开。来自大陆、港台及海外华人知名作家、学者等50多人出席会议。全
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坤民出席会议
并讲话。
11月10-14日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视察栖霞、 寿光的环保
工作。
11月28日山东省环保局、省经委、省化工厅、省第一轻工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联合行文,发出《关于下达山东省工业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控制计划的通知》。
11月30-31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省直各部门负责人,
17市地分管领导,计委、经委主任,财政、水利、环保局长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
重点企业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长李春亭、 副省长张瑞凤作重要讲话,
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进行了具体部署。
12月25-27日省政协副主席王裕晏带队检查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情况。

1996年
1月10日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65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机关编制总额66人。
同日省编委、省纪委、省监察厅下达省环保局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名。
2月27日国家环保局批准山东省鄄城、桓台县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
3月1-8日日本山口县环境保健部相岛俊彦、卫生公害研究中心杉山帮义访问青
岛、威海、济南;向山东省赠送价值139万日元的pH仪和电导率仪3台;作了题为《
环境污染的调查与分析》讲座,与1992年后曾赴日的部分研修生进行了座谈。
3月5日以荷兰驻华使馆经济参赞为首的北荷兰省省长访问山东先遣组,就两省
环保合作问题与省环保局副局长戴殿绅进行了洽谈。
3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设立造纸酿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有关问
题的通知》。
同日瑞典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包世隆一行3人,受瑞典贸易委员会的委托, 与省
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就环保领域加强合作事宜交换了意见。
4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
4月10日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正式招生,招生规模640人。
4月25日省环保局、公安厅、监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出
《关于立即关停小造纸企业的通告》。
4月26日-5月21日世界银行杰夫瑞·李德、尼可·安德森率准备团, 对山东城
市环保项目准备情况进行了评审。
5月2-5日副省长张瑞凤主持召开南四湖、沂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现场
办公会。淄博、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菏泽8市地分管市长、 专
员,环保局长,计委、经委、水利局、监察局、乡镇企业局、一轻局(公司)负责人,
两流域各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5月8日省环保局、计委、经委、监察厅、工商局、电力局、公安厅、人民银行、
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乡镇企业局、一轻厅、广播电视厅共13个部门联合发出《关
于加快关停小造纸企业工作进度的通知》。
5月下旬-6月上旬省环保局和山东电视台派记者对南四湖、沂沭河、 徒骇河、
马颊河流域进行重点采访,“6·5”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山东电视台“今日报道”栏
目连续播出。
6月5日省环保局在山东电视台“星光50′”栏目举办以世界环境日主题“我们
的地球、居住地、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晚会。
7月2日省环保局、经委、工商局、电力局、乡镇企业局、一轻厅联合发出《关
于对5000吨以下小造纸企业关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7月2-5日副省长张瑞凤主持召开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现场办公会。
济南、淄博、东营、潍坊、德州、滨州、聊城7市地分管市长、专员, 环保局长、
计委、经委、水利局、监察局、乡镇企业局、一轻局(公司)的负责人、7 市地所辖
各县市区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7月11-17日世界银行杰夫瑞·李德率代表团到山东对山东城市环保项目进行评
估前的最后一次检查。
7月15日省政府批准并发布《山东省沂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
8月7日淮河水利委员会在蚌埠召开有河南、安徽、江苏、山东4省水利、 环保
部门以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
纪念大会。
9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关
于下达第三批国家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山东省列入第三批国家环
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计划1996年项目共5个,总投资1.4亿元;1997年项目1个, 投
资2450万元;1998年项目1个,投资6300万元;2000年项目1个,投资4994万元。
9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经委、乡镇企业局、 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取缔、
关停小造纸厂等“十五小”企业的通知》。
9月10-11日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和山东省环保局
在济南共同举办清洁生产学术报告会。
9月16日-10月10日世界银行杰夫瑞·李德、尼可·安德森率预评估团对山
东城市环保项目进行了预评估。
10月3日副省长、省环委会主任张瑞凤主持召开第二十三次省环委会会议, 传
达第四次全国环保会议精神,讨论审议《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
景目标纲要(送审稿)》、《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
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10月5-15日副省长张瑞凤率山东省政府环保代表团一行7 人对英国进行友好考
察访问。
10月20日山东省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共取缔、
关停“十五小”企业1990家。其中年产5000吨以下草浆造纸厂384家、土法选金917
家、土法电镀211家、土炼硫153家、土炼油144家、土炼焦81家、土法漂染45 家、
小制革28家、土法炼铅锌19家、土法生产石棉制品6家、小染料2家。另外,还关停
以废纸、商品浆为原料的年产5000吨以下小造纸厂78家。
10月29日省环保局、省人事厅联合下达《关于表彰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的通报》。
11月8日省环保局、 省人事厅联合下达《关于表彰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
人的通报》。
11月11日-12月14 日世界银行出资聘请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依万姆环境研究中
心的清洁生产专家,完成了第一批申请世行小清河周转金贷款的3 个企业的清洁生
产审核示范项目。
11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表彰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和《关于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单位的通报》。
11月18-19日第六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在南郊宾馆召开, 主要贯彻第四次全国
环保会议精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成“九五”环保目标。省委、委政府提出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考核奖惩机制、环保资金
筹措机制,完善环保法规体系、环保监督管理体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省
委书记赵志浩、省长李春亭、省人大、省政协的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3日济南市小清河干流治理工程全线开工。
12月4日省环保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厅、 统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全省乡
镇工业污染源调查的通知》。
12月14日《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2月16日省环境保护局、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
考核暂行办法》。
12月18日为贯彻第四次全国环保会议和第六次全省环保会议精神,由中共山东
省委政研室、省环保局联合编辑、副省长张瑞凤题写书名的《千秋伟业》一书正式
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同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小清河干流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安
排意见的通知》,要求济南、淄博、东营、潍坊市人民政府,滨州地区行署,省政
府有关部门为确保工程进行,认真抓好污染治理工作。
12月19日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
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12月25-26日省环保局在邹平县召开小清河干流治理环境保护现场会。 参加会
议的有沿河济南、淄博、潍坊、滨州、东营5市地20个县市区环保局长、36 个重点
污染企业厂长。
12月26日副省长张瑞凤、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参加在北京召开的淮河流域水资
源保护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
12月28日《山东环境报》正式创刊新闻发布会在省环保局召开。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徐建春,省环保局局长、编委会主任庄庆臣,副局长兼社长戴殿绅出席会议
并讲话。
12月29-30日全省酿造行业污染治理经验交流会在临朐县召开, 各市地环保局
长和全省102家重点白酒厂厂长、经理参加。

1997年
1月1日《山东环境报》正式出版发行。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委会主任宋健,中
共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浩,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国
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等国家和省里的领导为创刊题词。
1月17日省政府批复《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确定“九五”期间安排环保投资330亿元,占全省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列入环
保重点工程项目609项。
2月5日国家环保局批准山东省莘县、五莲县、枣庄市峄城区、栖霞市为全国生
态示范区建设第二批试点。
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1996]31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
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教兴鲁两大战略,建立可持续
发展的综合决策、环境保护资金筹措、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的考核奖惩三个机制
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监督管理、环保法规三个体系以及完成限期治理、
关停并转、总量控制三大任务。
2月24日-3月3日以齐藤为团长的日本山口县环保技术考察团先后访问了济南、
青岛、威海等地环保部门,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赠送了部分环保仪器。省环保局副
局长张晓东会见了代表团成员。
3月2日全省县以上环保局长会议在青岛召开。副省长张瑞凤、省人大城乡委副
主任委员孙宝珠、省政府副秘书长周齐、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及青岛市的有关领导
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4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局、省教委联合下发山东省贯彻《全国环
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实施意见。
3月5日齐鲁环保世纪行总结表彰会在济南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春、
郭长才,副省长张瑞凤出席会议。
3月14 日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座
谈会议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月8-11日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率队对山东省淮河流域1997 年工业污染源
达标排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视察鲁苏交界处的石梁河水库时,王扬祖认为水质
确实有所好转。
4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对逾期未完成1995年、1996 年水污染限期治
理任务的127个单位依法给予罚款、限期整改和停产治理等处罚, 由有关政府和环
保部门依照权限实施。受处罚单位,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省监
察厅、人事厅、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要求,给予
处分。
同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下达1997年第一批关停万吨以下草浆生产线的26
家造纸企业名单。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
同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下达1997年度全省460 家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排
放计划。
4月20日山东省─韦斯特曼省环保研讨会在省环保局举行。 瑞典韦斯特曼省省
督扬·吕德、山东省副省长杜世成、瑞典驻华使馆贸易处商务参赞麦茨·哈本、山
东省外事办公室主任武钟恕、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出席会议。扬·吕德和杜世成
分别作了讲话。
4月29日-5月4日省政府召开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现场会。会议期
间省直8个部门负责人及齐鲁环保世纪行记者,连续5天对泰安、济宁、菏泽、枣庄
等市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副省长张瑞凤作会议总结报告。
4月30日省环保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定为100个文明行业示范点之一。
5月16日省环保局召开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动员大会。局长庄庆臣作动员报告。
5月21日,国务院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七次会议。 副省
长张瑞凤带领省计委、经委、财政、水利、化工、一轻、二轻、环保等8 个部门的
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5月29日省环保局、省教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联合发文, 通报一年
来全省开展的“天人杯”保护环境、公众参与活动情况,对涌现出的26名先进个人
进行表彰。
6月1日省政府发布1996年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在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
下,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控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同日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按新体制正式运行。该院经省编委批复同意,
由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合并而成,系省环保局所属差额预算
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省环保局组织纪念“6·5”世
界环境日庆祝香港回归大型书画展,共展出书画作品260幅。
6月6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
6月12日国家环保局在德州召开海河流域规划阶段验收会议。
6月18-19日全国水泥粉尘治理达标及技术推广现场会在淄博召开。国家环保局
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樊元生、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淄博市副市长马彦民出席会议
并讲话。
7月11日由世界银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助并与中国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和省
环保局联合主办的山东省清洁生产培训班历时5个月圆满结束。培训出首批9位清洁
生产审核专家。
7月15日省经委、财政厅、 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保证省
辖淮河流域工业治污达标按期完成的通知》。
7月16-28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曲格平先后视察了日照、临沂、青岛、威海、
烟台等地的环保工作。
7月18-19日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宋健带领国务院第三次淮河
流域环保检查团到达山东省。省委书记吴官正、省长李春亭和省其他领导孙淑义、
张瑞凤等分别陪同检查团考察和座谈。
7月23 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第三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
检查现场会,研究部署1997年底淮河流域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等水污染防治工
作。副省长张瑞凤参加会议并就有关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作了汇报发言。
7月24日国家环保局“渤、 黄海近岸海域环境综合调查”圆满完成返程仪式在
威海举行。调查表明,黄海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良好。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自
然司司长杨朝飞、宣教司副司长商慧、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文然出席。
8月5日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一行4人,在省、 烟台市政府及环保局领导的陪
同下,考察了莱州的环保工作。
8月6日国家环保局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环境监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
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青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烟台
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文登市环境监测站、淄博市环境
监测中心站“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站”荣誉称号;授予毛炳启、孙晓刚、朱
洪驷、李雪堂、陈炼、王维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环境监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8月18-19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省辖淮河、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
副省长张瑞凤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传达国务院第三次淮河流域环
保执法检查现场会精神。
8月29日省社科院、省计生委、省农委、 省环保局在济南联合成立山东可持续
发展研究中心。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和专题研讨会。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宋法棠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0日《山东省志·环境保护志》评审会在省环保局召开。 会议由省环保局
副局长张晓东主持。局长庄庆臣、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张守富到会并讲话。
9月12 日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科学技术和环保产业若干问题的
决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从1997年开始,每年从省集中的排污费中拿出10%分别
用于环保科研和环保产业;各地也要从各自集中的排污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项
用于当地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
同日省经贸委、环保局、机械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污染重、耗能高、
低效落后的淘汰工艺和设备目录的通知》,对土窑生产水泥、普通水泥立窑等20项
工艺与设备实行限期淘汰。
9月18日省环保局、省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省辖淮河流域、 小清河流域
内敏感地区重点污染大户限产限排名单的通知》。
9月18日-10月12日省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乡镇工业污染源
调查进行验收。17个市地全部合格。
9月27日省委书记吴官正视察琥珀啤酒厂污水治理工程。
9月29 日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印发〈环保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通知规定,申请国家级认定的产品由省环保局推荐。
9月30 日国家环保局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环境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授予山东省环保局“全国环境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山东省莱州
市环保局局长宋丽波“全国环境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0月5日国家环保局公布1997年度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山东省环保局、 山东
省一轻总会、山东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承担完成的小造纸厂废液治理工程技术经济分
析及对策研究获三等奖。
10月8-10日美国得克萨斯州卫生部副部长黛安娜·辛普森博士为团长的4 人代
表团访问济南。10日上午美国得克萨斯州卫生厅环保部门主管、全美华人环保协会
主席沈中平作了题为“美国环保现状”的演讲;赠送了部分环保软件和图书。省环
保局副局长戴殿绅接见并宴请了代表团。
10月15-16日全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规范化试点县(市、区) 现场经验交流会在
莱州举行。17个市地分管局长、法制科(处)长,试点县(市、区)局长或分管局长、
法制科长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张晓东副局长作工作报告,庄庆臣局长作大会总结。
10月30日省环保局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个省政府令的通知》,要求认
真学习,全面贯彻《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
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组织)的决定》。
11月3日由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省广播电视厅主办, 山东环境
影视艺术中心承担摄制的6集电视系列片《山东水环境》在济开机。
11月8日济南市水处理实验所举行成立10周年庆祝会。 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
任委员孙宝珠等到会,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该所曾荣获国家环
保科技先进企业称号,是省民办科技企业15强之一。
11月13-18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的视察组,实地考察了淮河流域的河南、 安
徽、江苏、山东4省的治淮情况,在临沂市听取了4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山东省副省
长张瑞凤出席座谈会并作了汇报。
11月17日由省环保局、省教委联合主办,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环保局协办,
山东环境影视艺术中心承担的10集中小学电教系列专题片《环保常识》、12集成人
环保教育系列片《脆弱的地球》经近一年摄制制作完成。
11月22日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已被取缔、关闭或者停产的企业擅自
恢复生产处理问题的复函》,要求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12月26日全国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环保系统精
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山东省环保局、青岛市环保局“全国
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山东省莱州市环保局长宋丽波“全国
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2月29日省政府在济宁召开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副省长张瑞
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第十二次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和全国人大环
资委视察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座谈会精神,总结、部署了省辖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
废水达标排放工作。

1998年
1月1日在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倒计时治理“零点行动”中,山东省省
辖淮河流域303家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有115家验收达标,102家正在调试,
41家已关、停、并、转或破产,43家正在施工。副省长张瑞凤深入沂沭河流域参加
“零点行动”并检查企业达标排放工作。
1月6日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环保局下发《关于行政执法
证件申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1月7日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环保工作暨精神文明建
设会议精神。
1月9-12 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污染控制工作组淄博专题会召开,
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曲格平为中方组长、施奈德为外方组长的中外考察组一行12
人,详细听取了《淄博市环境预测与污染控制战略》研究报告,并实地考察了有关
单位,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山东省副省长张瑞凤到会介绍了山东及淄博的环
保工作。
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30个城市划入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同日由国家环保局、水利部、淮委组成的国家调查组,对徐州自来水厂污染物
超标与山东省发生的污染纠纷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初步认定:自来水厂污染不是山
东造成的。
1月12-17日省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小清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工作
进行了检查验收,结果表明,该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123家有46家已验收达标, 45
家正在调试,24家已关停、并、转,8家正在施工。达标排放任务已基本完成。
2月3-12 日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文然率山东省环保技术交流团赴日参加“山口国
际环境保护研讨会”,就大气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会上,山东省环保局、
日本山口县环境部、韩国庆尚南道环境部就大气环境保护和学术交流发表了共同声
明。
2月4日中国驻华盛顿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行签署了山东环保项目的项
目协定和贷款协定。
2月10-16日省环保局派出检查组分别对烟台、威海、青岛、德州、聊城5 市的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表明,胶东地区的限期治理任务
基本完成,徒骇马颊河流域的污染治理进展缓慢。
2月19 日副省长张瑞凤召集省辖淮河流域各市地的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
人,在济宁市召开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并检查了工业污染源废水
达标排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扶持帮助企业的有关政策。
3月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扶持企业治理水污染若干政策的通知》。
3月12日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副省长张瑞凤到会并讲话。
3月24日省环保局公布了首批环保产品使用认可评定结果,共有25 种产品通过
山东省环保产品使用认可。
3月27日山东省环保局成立“山东省清洁生产中心”。
3月29-30日省委书记吴官正在滨州地区惠民县考察指导工作时强调指出:发展
农业一定要注意生态环境,发展工业一定要注意污染防治。
4月2日济南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工程列入省政府《山东
省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4月7-8日全省环境监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副局长李
文然到会并讲话。
4月11-13日由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等7 部委及淮委会水
保局、淮河流域4 省环保局组成的淮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及闸坝调控检查
组到山东,对淮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4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1997年度计划生育奖惩兑现暨环境保护大会, 省长李
春亭主持会议,省委书记吴官正发表重要讲话。
4月23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局印发《关于省辖淮河流域、 小清河流域外工
业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日排污水100吨以上的411家企业,分
类指导,提出了处理意见。
4月27-29日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菏泽召开,省环保局副局长戴殿绅到
会并讲话。
5月11-17日省环保局举办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培训班,各市地分管副局长和
管理科长参加培训。
5月15 日省环保局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
督管理的通知》。
5月25日副省长陈抗甫到省环保局检查工作, 听取了省环保局局长庄庆臣的工
作汇报,视察了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环保工作提出了要求。
5月26日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调查的通知》, 要
求对省内所有豁免水平以上的,伴有电磁辐射活动的设施进行调查,省局成立了调
查组织机构,制定了调查技术规范。
5月28-30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心芳一行对山东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
作进行调查研究,副省长陈抗甫陪同检查。
6月2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张凯任山东省环保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任山东省环
保局党组副书记。
6月3日省环保局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召集有关专家座谈,共商全省海
洋环境保护与开发大计。副省长陈抗甫到会并讲话。
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省环
保局召开“纪念6·5世界环境日·拯救我们的海洋”座谈会,省内的专家、学者、
大学教授等就全省海洋资源的污染与破坏、海洋生态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等进行了
探讨。副省长陈抗甫参加了座谈会并讲话。
6月8日副省长陈抗甫在省环保局党组书记张凯、副局长李文然陪同下,检查小
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6月9-10日省环保局在枣庄召开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工作会议, 研究布置省辖
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计划。
6月11 日省委书记吴官正在农业厅呈阅件第七期《农灌水污染严重危及农业生
产,亟待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报告上批示:“搞好环境保护,防止水质污染,这是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一定要从长计议,这也是为山东子孙后代着想。”
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张凯任省环保局局长,李文然任省环保局巡视员。
6月13-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山东省检查工作。副省长陈抗甫向检查组汇报了
工作情况。
6月15日省环保局对淄博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验收试点,在此基础上, 用两周
时间对全省各市地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6月18-19日根据省长李春亭指示,省环保局局长张凯率队检查东营、广饶两地
环保工作,重点检查了小清河流域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情况。
6月23日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原局长庄庆臣到国家环保总局汇报工作。
6月23-24日举办全省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培训班,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科监科 (
处)长、辐射环境兼职监理员参加, 主要学习山东省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源调查技术
规范。副局长戴殿绅到会并讲话。
6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在北京会见了山东省副省长陈抗甫、 省环保局局长
张凯。
6月26日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1998年取缔、关闭和停产15 种污染严
重企业工作意见。
6月30日山东省环保局发布《199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7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对1993-1997年度省市长(专员) 环境目标责任
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7月7日副省长陈抗甫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张凯的工作汇报,并就责任制考核、限
期治理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业污
染源废水达标排放工作的通知》。
7月8-9日省辖淮河流域环保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召开。沿淮7 市地环保局长参加
了座谈,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就巩固治污成果、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出新的思路和要求。
7月8-9日龙口造纸总厂因治污不力被中华环保世纪行“建设万里文明海疆”记
者团曝光。龙口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责令龙口造纸总厂立即停产治理;责令造
纸总厂有关直接责任人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负有
责任的市环保局局长孙清波,免去其局长职务。
7月15-31日省政府组织4个检查组,分赴全省17市地检查1993-1997年度省市长
(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7月24-27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一行6人,在青岛、潍坊、 烟台等地就
基层环保工作现状和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省委书记吴官正、
省长李春亭会见宋瑞祥副局长一行。副省长陈抗甫、副秘书长周齐、省环保局局长
张凯陪同调研。
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银行签订的山东环保项目《贷款协定》、 山东
省人民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的《项目协定》正式生效。
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人大城环委主任王渭田和省人大城环委全体
委员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对全省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听取对龙口造纸总厂
被曝光后处理意见的汇报。
8月3日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
作的通知》。
8月3-5日省政府组织2个检查组,检查12个省直部门环境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8月4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乡镇企业清洁生产研讨会在威海市召开。
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在会上介绍山东省清洁生产工作。
8月4-8日根据省环保局党组的安排,副局长张晓东、徐刚分别带队与江苏、河
北两省环保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进行座谈,相互交流了有关情况,并就流域上下游
共同努力,维护大局,团结治污达成共识。此举受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好评。
8月17日山东省在省辖淮河流域实施环境统计月报制度和监测报告制度。
8月20日山东省清洁生产中心在因特网上建立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中心网站。
8月26日-9月2日省环保局组织对烟台、莱州、荣成3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
城市工作进行考察预验收。通过预验收,省环保局同意推荐3 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
范城市。
8月27-28日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考察组一行11人,到德
州、滨州地区就《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关于漳卫南运河水污染治理达标排
放流向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咨询。副省长陈抗甫和省环保局、省计委、省水利厅等省
直部门及德州市政府、滨州地区行署的负责人陪同考察。
8月27-28日省环保局在淄博市召开各市地环保局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环保厅
局长座谈会精神。
8月3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对未按期完成1995-1997年度水污染限期治理任务的
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的通知》。
8月31日-9月1日副省长陈抗甫到济宁考察环保工作,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及济宁
有关领导陪同考察。
9月3日省环保局局长张凯会见来访的瑞士瑞中友协会长埃尔温·莫泽尔及许颖
之女士。双方就环境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对开展环保合作进行了探讨。
同日省环保局召开省辖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工作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安排,
布置开展海河流域首次水环境统一监测工作。
9月4日省人大召开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情况介绍会暨’98齐鲁环保世纪行
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浩,副主任张瑞凤、王渭田、墨文川,副省长
陈抗甫等领导及参加本次执法检查的部分常委参加了会议。副省长陈抗甫介绍了省
辖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和莱州湾、胶州湾的水污染防治情况,并就搞好今后的工
作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渭田就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意见,省环保局局
长张凯代表’98齐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对记者提出了要求。
9月7-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浩、副主任李文全、张瑞凤、王渭田、 墨文
川率领省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南四湖、沂沭河、小清河流域和胶州湾、莱州
湾进行检查。
9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同意山东省“九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
施方案的批复》,下达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9月12日省经贸委、省环保局、机械工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污染重、
耗能高、低效落后的淘汰工艺和设备目录的通知》。
9月15日第12 次省长办公会议听取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关于全省环境目标责
任制有关问题的汇报,同意召开全省环境目标责任制总结表彰暨1998-2000 年度环
保责任书签订大会。
9月15-23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等领导视察莱州的指示精神,
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秘书长李华忠带领人民日报、新华社
等12家新闻单位20名记者组成的采访团,第二次赴莱州,对该市环保工作进行为期
一周的采访报道。李华忠秘书长对莱州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9月21日副省长韩寓群、陈抗甫联合召集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的负责人,就加快发展环保产业问题进行座谈。会议确定成立山东省环保产业发展
协调小组,由副省长韩寓群、陈抗甫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全省环
保产业发展,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9月24-27日省环保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班在泰安环保培训中心举行。就
如何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全国环境保护工作 ( 1998-
2002年)纲要》进行了研究。
9月27日省环保局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广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五部门《关于严禁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
9月28-29日省环保局与省教委联合在桓台县召开全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经验交流
会,省环保局局长张凯、省教委副主任单兆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委发来贺信。
10月6日-11月25日省环保局举办了3期县(市、区)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 全省
共有115名基层环保局长参加学习。
10月8-29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检查《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
决定》贯彻情况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对德州、滨州、潍坊、日照、青
岛等5市地进行了检查。
10月17-21日省委书记吴官正率领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赴诸城、五莲、 日
照、临沂、苍山、蒙阴等地考察,联系实际,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省环
保局局长张凯陪同。
10月19-26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刚带队访问重庆市和忠县。 为落实国家局和省
政府安排的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任务,继1996年支援1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支援忠
县环保局15万元,帮助忠县环保局解决监测用房问题。
10月26-30 日全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培训班在邹城国家煤炭部安全环
保中心举办,培训人员74名,副局长张晓东到会讲话。
10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山东省景芝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淄博市环境科学
研究设计院及淄博同济环境设计院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资质认可试点单位。
10月28日-11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带领污控司司长乔致奇、副司
长张力威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组,对山东省提出验收申请
的荣成、莱州、烟台3市进行考核验收。一致同意推荐3城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
市,报国家环保总局审议。
10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郑桂文任省环保局副局长。
同日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发文《转发国家环保总局
等四部门〈关于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开展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扩大
试点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污费从1998年1月1日起征收,
省环保局直接征收中央部属、省属17个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
10月31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刚会见来访的日本山口县香川学园环境技术中心胁
板宣尚一行。胁板宣尚向山东省环保局赠送2台全自动天平。
11月9-11日省环保局举办全省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编制培训班。副局长张晓东到会讲话。
11月13日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城市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对全省城市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同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贯彻国办发[1998]129号文件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知》

11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对山东省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验收,与会
领导和专家高度评价山东省申报登记工作的成果,并一致通过验收。
同日省环保局、省建委、济南铁路局、省交通厅、省旅游局联合转发国家环保
总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 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
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1月17日全省环境保护计划统计工作会议在泰安召开,传达贯彻了全国环保计
划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1999年环保计划工作。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到会讲话。
11月19日省长李春亭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关于明后两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安
排意见的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副省长陈抗甫在座。
11月20日全省环保系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结束。根据省政府法制局要求,
省、市地分别组织了公共法律和环保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环保法律知识考
核全省参加5807人,全部合格。
11月23-25日副省长陈抗甫就“一控双达标”(到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全国所有工
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
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
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赴淄博进行调查研究,省环保局局长张凯、 淄博市副
市长常志钧等陪同调研。
11月25日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在泰安召开,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刚作工作报告。
同日省乡镇企业局、省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山东省乡镇企业环保先进企
业的通知》,有32家乡镇企业被评为山东省乡镇企业环保先进企业。
11月26-27日省环保局党组全体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
淄博举办理论研讨班。研讨班以党的十五大和省七次党代会确定的依法治国、依法
治省基本方略为指导,对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11月30日省人大城环委听取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关于山东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防
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12月1-5日省环保局局长张凯、 副局长徐刚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渭田等
到聊城、德州、滨州进行徒骇河、马颊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
12月2-3日全省污染控制工作会议在泰安召开, 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作工作
报告。
12月5日省环保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济南召开第7次会议,主任委员、
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和副主任委员、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分别讲话。
12月7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徐刚会见日本环境网株式会社坂本恒男一行4人。
12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烟台、莱州、荣成3 个城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
范城市。
12月19日全省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总结表彰大会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省委书
记吴官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李春亭主持会议。在1993-1997 年度环境目
标责任制考核中,济南等12个市地、省石化厅等3个部门受到表彰;日照等5个市地、
省建委等9个部门受到通报表扬;省环保局等63个单位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给庄
庆臣等7人记一等功,102名记二、三等功的个人受到省人事厅、省环保局表彰。省
长李春亭与17个市地的市长、专员及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签订新一轮环境保护责任
书。
12月19-21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济南珍珠泉宾馆召开, 副省长陈抗甫代
表省政府作重要讲话。省环保局局长张凯作工作报告及总结。会议提出,必须实施
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三个工作重点,
扎扎实实做好环保工作。省环保局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山
东省环境保护工作(1998-2002)纲要》、《山东省贯彻国家2000 年排污总量控制、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功能区达标排放实施方案》、《山东省碧
海行动纲要》4个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讨论稿)、 《山东
省生态保护行动纲要》(征求意见稿)。
12月24-25 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带领有关人员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
范城市荣誉称号的烟台、莱州、荣成分别举行授牌仪式。
12月26-29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等一行5人先后到泰安、曲阜、微山、
枣庄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听取了济宁市委书记贾万志、曲阜市委书记许传俊的汇报,
察看了南四湖的水质,检查了薛城华众纸业股份公司等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
12月31日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在省辖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东平湖流域实施
废水达标排放“1999零点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决定于1999年1月1日零时起,
重点对省控504 家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和外排废水的水质达标情况进
行全面检查。各市地控重点企业由市地负责检查。行动时间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