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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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的污染是随着城市建设和集中式工业发展而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工业
噪声是主要污染源。山东省最早开展噪声监测的城市是青岛市,于1979年对市内某
些工厂和区域进行调查性监测。1980年,济南市区每日有近3万辆机动车和100多列
火车通过,交通干线上的平均车流量为520辆/时,平均噪声等效声级为76.4分贝,
超标6.4分贝。其中历山路的车流量为406辆/时,等效声级为82分贝。 青岛市
交通干线的最大车流量为269辆/时,其环境噪声平均为76分贝,最大85分贝。由于
济南市没有进行噪声功能区划,居民区、文化区中的工厂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使居
民区的平均等效声级达到60分贝,超标10分贝;混合区噪声达到62.3分贝。
1981年,山东省进行城市环境噪声测定的有济南、青岛、淄博市张店区。济南
市各功能区的噪声超标率为91%。一类混合区白天噪声达56.6分贝,超标6.6分贝;
夜间噪声52.5分贝,超标7.5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噪声达到55.4分贝,超标5.4分
贝。青岛市白天噪声全部超标,超标幅度为5-20.2分贝。济南市的交通干线噪声为
72.9分贝,超标2.9分贝;青岛交通干线噪声超标4.4分贝,淄博市不超标。在以上
3个城市的噪声源统计中,交通噪声所占比例最高,为40.8%-48.0%, 其次
是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
1985年,全省11个省辖市和行署驻地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特殊住宅
区、居民文教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噪声超标较重。特殊住宅区白天为42.3-58.0分贝,
超标3.6-13分贝;居民文教区超标1.0-9.5分贝,超标较大的有济南、青岛、潍坊、
淄博。除青岛外,各城市的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均超标。超标10分贝以上的有泰安、
聊城、枣庄,聊城工业集中区噪声超标在16分贝以上。
“七五”期间,全省16个省辖市和行署驻地进行城市功能区噪声、城市交通噪
声和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城市功能区噪声: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污染严重,其中8 个城市的特殊住宅区
和居民文教区噪声超标率均为100%,一类、二类混合区超标率为75%, 商业区超
标率为80%,工业集中区超标率为37.5%,交通干线两侧噪声超标率为50%。在城
市7种功能区中,特殊住宅区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凡是有特殊住宅区的城市, 任何
一次监测结果均超标。有5年完整数据的9个城市(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
济宁、泰安、滨州、德州),5年均值超标为7.1分贝-15.6分贝,超标最严重的3个
城市是济宁、泰安和青岛,其超标值分别为15.6分贝、14.5分贝和13.5分贝。其次
是居民文教区,5年均值全都超标,超标范围是1.9分贝-14.4分贝。交通干线两侧,
除青岛外,其他城市(5年全监测的城市)均超标,超标范围是1.9分贝-7.3 分贝,
超标最高的城市是泰安。工业集中区的噪声,5年均值只有泰安、德州和青岛3市超
标,其超标值分别为2.9分贝和2.9分贝和2.6分贝,远低于其他区域的超标值, 其
他城市均符合标准。混合区与商业区自1988年开始监测,在1988-1990年的监测中,
全省仅有个别城市的监测结果不超标。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在进行3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3个城市中,青岛、济南两
市3年均值超标,其超标值分别为4.6分贝、1.2分贝; 威海的历年监测结果都优于
标准,3年均值低于标准4.5分贝。在进行2年监测的城市中,超标最高的前3个城市
是临沂、东营和德州,其2年均值超标分别是9.8分贝、9.0分贝和3.1分贝,淄博、
潍坊不超标。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全省最高的3个城市是临沂、菏泽和青岛,其噪声值分别为
65.3分贝、63.9分贝和62.5分贝。
“八五”期间,全省16个市地环境监测站均对所在城市的功能区噪声、区域环
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城市功能区噪声:16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普遍超标,超标最严重的功能区为特殊
住宅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各功能区超标情况夜间均重于昼间。在各类功能区中,
昼间以特殊住宅区超标最重,超标率为80.8%,其次是混杂区,超标率为55.9%,
以工业集中区超标最轻,超标率为9.5%; 夜间超标最重的功能区是特殊住宅区,
超标率为91.4%,其次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超标率为88.5%,超标最轻的功能区
是工业集中区,超标率为46.0%。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16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在64.0分贝-
81.5分贝之间,其中有61.8%的年均值超标,最大年均值超标达11.5分贝,出现
在德州市的1993年度。各城市5年均值范围在68.3分贝-76.4分贝之间, 超过标准
值的城市从大到小依次为:东营、临沂、德州、青岛、济南、泰安、菏泽、滨州、
烟台、潍坊,超标值范围在0.2分贝-6.4分贝之间;路段超标率(5年均值) 范围在
34.1%-98.4%之间,以临沂为最高,其次是东营和青岛,分别为92.5%和82.6%,
济南、德州、泰安、菏泽、威海、烟台、潍坊7城市路段超标率5年均值都在50%以
上。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在45.4分贝-
64.7分贝之间,68.8%的城市5年均值超过55.0分贝,相当处于2-3类标准(昼间 )
声级段范围之内。1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年均值为64.7分贝,出现在
泰安的1995年度;最小年均值为45.4分贝,出现在威海市的1991年度。各城市5 年
均值范围在50.0分贝-60.7分贝之间。
“八五”期间,全省城市噪声声源主要以生活噪声为主,其次是交通噪声,分
别占声源总数的40.0%和29.0%,噪声源强较高的为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
与“七五”期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略有降低,平均等效声
级5年均值16城市平均分别降低1.7分贝和1.2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最大均值降
低5.8分贝,出现在东营;道路交通噪声最大均值降低7.2分贝,出现在聊城,泰安、
滨州两项指标均有上升,区域环境噪声均值分别上升2.8分贝和3.5分贝;道路交通
噪声均值分别上升0.3分贝和0.4分贝。
造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功能区布局不合理,功能混杂, 城
区的改造及城市道路的建设增加了施工噪声的密度和强度。机动车辆的增加及交通
管理不善,如货车、拖拉机在夜间进入市区内行驶,是导致夜间噪声污染加重的主
要原因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娱乐等其他社会活动引起的噪声污染
也在不断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