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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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下半年至1980年底,山东省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102 个县以上驻地城市
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普查,结果表明,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TJ20- 76)
的水源占64.4%,供水人口占87.2%;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占35.6%,供
水人口占12.8%。水中检出有害物质超标的主要是六价铬、挥发酚、硝酸盐氮和细
菌学指标。由于大量的电镀废水的排放,导致地下水的铬污染,几乎在每个市地驻
地的地下水中都有一处或几处检出铬超标,如济南、烟台、滨州、菏泽、聊城、潍
坊、泰安都形成了片状的污染带。淄博、泰安、济南、枣庄、济宁、聊城等地由于
焦化厂、炼油厂、化工厂、农药厂等企业排放大量的含酚废水而造成局部区域饮用
水源的污染。硝酸盐氮对全省饮用水源的污染比较普遍,局部地区较严重,这主要
是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弃物和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细菌学指标污染源主要是生活、
医疗和食品加工等污废水,污染途径多数是通过井口或管道进入饮用水源的。其它
污染物如氟化物、镉、砷在部分地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德州、惠民、菏泽、
聊城地区高氟井占34.4%,金乡、潍县、高密也属高氟地带;砷在菏泽、聊城、德
州地区的部分县区也有超标现象;镉污染主要集中在临沂地区,最高值超标120倍。
1981年10个市地的饮用水井中,检出挥发酚超标的占29.6%,检出六价铬超标
的占11.6%,上述2项污染物的超标区主要分布在烟台、潍坊、济宁、菏泽、临沂、
淄博的部分县区。检出砷超标的水井占12.0%,检出汞超标的水井占7.0%, 镉的
污染主要发生在临朐、苍山等地。
1985年,全省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基本良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试
行)》(TJ20-76),超标的项目主要为氟化物、硬度和挥发酚,超标水井分别占监测
水井的16.2%、24.3%和8.1%。其中部分地区氟化物、硬度偏高, 主要是地
层中本底值较高造成的;挥发酚的超标主要出现在部分企业的自备水源中,为含酚
废水的渗漏所造成。
“七五”期间,全省15个省控监测网站对所在城市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
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全年2次,枯、平水期各监测1次。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城市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基本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和《地面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Ⅲ类标准的要求,仅有氟化物、挥发酚、 总硬度
在个别监测点位的个别年份中有超标现象。氟化物在菏泽(1987-1990年)、 聊城 (
1986年)、德州(1988年、1989年)、济宁(1989年)分别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挥发酚
分别在东营(1989年)、滨州(1986年、1989年)、聊城(1990年)检出超标,总硬度分
别在枣庄的丁庄泵房(1989年)和东营的辛安水库(1989年)检出超标。其他点位水质
状况均较好,未有超标项目检出。
“八五”期间,全省17个市地监测站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进行
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日照、莱芜未参加统计),全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状况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88)中的III类标准,地下水水源地水质优于地面水水源地水质。14 个必测
项目中,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大肠菌群、总硬度、氨氮、pH值和挥发性酚在个
别监测点位的个别年份中有超标现象。其中,氟化物在菏泽的烈士陵园水厂(1991
-1995年)、自来水西厂(1991-1994年)、刘寨水厂(1991-1993年)、枣庄的十里泉水
厂(1992年)、德州的第三自来水厂(1994年)检出超标;大肠菌群在青岛的二水厂 (
1991年)、滨州的蒲城水库入口(1995年)检出超标;总硬度在德州的第三自来水厂
(1994年)、济宁的东刘庄(1995年)检出超标;氨氮在烟台的四水厂(1995年)、济宁
的东刘庄(1995年)检出超标;pH值在东营的一号水源和辛安水库(1991年)检出超标;
挥发性酚在枣庄的张庄泵房(1995年)检出超标。其他点位水质状况均较好,未有超
标项目检出。
综上所述,山东省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大多数未受到污染,水质基本符合国
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88)
中“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要求,仅个别测点的个别项目
略有超标。在检出超标的项目中,除氟化物主要以地下水水源地超标为主外,其他
项目均以地面水水源地超标为主,地下水水源地的水质优于地面水水源地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