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地面水水质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环境保护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3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3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4年以前,山东省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采用国家1973年颁布的《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TJ3-7),1985年采用《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第 3 级标准,1986-1995年采用《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Ⅳ类水质标准。 (一)“五五”期间(1976-1980年) 1978-1980年,由于工业污废水大量排放及农药施用量增加, 水体污染比较严 重。据对301个河段、湖泊、水库水质监测,酚、氰、砷、汞、六价铬5项污染物超 过国家地面水水质标准的河段、湖泊、水库占28.9%。小清河济洛桥段酚含量4. 3 毫克/升,超过国家标准430倍,鸭旺口段砷和酚含量分别超过国家标准8.3倍和 45 倍。与1975-1977年相比,小清河水中酚含量增加1.5倍,氰化物含量增加0.7 倍, 耗氧量增加0.5倍,铅含量增加4.4倍。 1980年,山东省对17条主要河流及6个湖泊、17座水库进行监测, 采用综合污 染指数法进行评价,其中4条河流污染严重。小清河济南段属重污染,酚年均值为0. 143毫克/升,超标13.3倍,五柳闸以下为无氧河段;惠民段酚超标7.3倍, 属中污 染;潍坊段符合地面水标准。淄河受到酚、砷和油类严重污染,酚年均值超标9. 4 倍,砷年均值0.83毫克/升,超标19.8倍,油超标372倍。属严重污染的还有朱龙河 和白浪河,朱龙河氰化物年均值2.114毫克/升,超标41.3倍; 白浪河酚年均值 0. 529毫克/升,超标51.9倍,油5.4毫克/升,超标17倍。孝妇河砷年均值为0.165 毫 克/升,超标3.1倍,油4.63毫克/升,超标14.4倍。还有4条河流受到中污染或轻度 污染,其余河流水质符合标准。微山湖、昭阳湖受到轻污染,独山湖、南阳湖、东 平湖水质符合标准。 (二)“六五”期间(1981-1985年) 1981年,全省污染较重的河流是小清河的济南段、朱龙河、白浪河、淄河、孝 妇河。老运河的主要污染物是酚和有机物。其他河流有局部水体污染。昭阳湖的有 机污染增加。1972年大明湖的化学耗氧量曾达220毫克/升以上,到1981年有机污染 已逐步下降。 1985年,山东省受到严重有机污染的主要河流增加到6条,其中淄河、朱龙河、 白浪河、城郭河的化学耗氧量最高值在127.3毫克/升-435.7毫克/升之间。此外, 沭河和 河的铜污染较严重。麻大湖亦受到严重污染。 (三)“七五”期间(1986-1990年) 山东省对24条重点河流、6个湖泊、3座水库,总计78个断面(1990年增加到 32 条河流,107个断面),按枯(5月份)、丰(8月份)、平(10月份)3 个水期进行例行监 测。监测结果表明,在全部78个断面中,有61个断面超标,占78.2%,其中60 个河流断面中,有46个断面超标,占76.6%;18个湖(库)点位中,有15个点位 超标,占83.3%。所监测的24条河流中有20条有超标项目,占83.3%,6 个湖泊全 部有超标项目,3座水库均无超标项目。 1.河流水质 小清河、淄河、朱龙河、孝妇河、白浪河、虞河、卫运河、老运河、京杭大运 河、城郭河等10条省控重点河流已受到严重污染;潍河、马颊河、徒骇河、大汶河、 泗河、沂河、大沽夹河、大沽河、广利河和母猪河等10条河流也已受到污染,但污 染程度较轻;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及沭河尚属清洁。河流水质的主要特点是: ⑴有机污染范围广,超标严重 山东省河流基本属于有机型污染。在省控河流60个监测断面中,高锰酸盐指数 均值超过国家地面水Ⅳ类标准的有31个,占断面总数的51.7%;其中超过国家标准 5倍以上的有13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1.7%;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的有9个断面, 占断面总数的15%。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断面为城郭河的群乐桥、卫运河的临清塔 湾及淄河的白兔丘,分别超标127.7倍、102.2倍和62.7倍。生化需氧量(BOD5)超 过国家地面水Ⅳ类标准的有29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48.3%。其中超过国家标准 5 倍以上的有17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8.3%;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的有13个断面, 占断面总数的21.7%。受BOD5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断面为虞河的三娘庙、纸坊桥及 城郭河的群乐桥,分别超标61.8倍、55.4倍和46.0倍。由于有机污染严重,致使部 分河流断面溶解氧严重缺乏,在监测的60个断面中,有16个断面的溶解氧低于3 毫 克/升的国家地面水Ⅳ类标准,占断面总数的26.7%。尤以小清河的还乡店、 大码 头、辛丰庄和孙镇断面最为严重,基本处于常年缺氧状态。 ⑵挥发酚和油类污染严重 挥发酚和油类是“七五”期间山东省河流污染物中的两种主要超标物质。挥发 酚均值超标的有22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36.7%,其中超标5倍以上的有15个断面, 占断面总数的25.0%;超标10倍以上的有14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3.3%。尤以虞 河的三娘庙、纸坊桥及卫运河的临清塔湾污染最为严重,分别超标276.6倍、205.3 倍和76.5倍。油类均值超标的有37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61.7%。其中超标5 倍以 上的有16个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6.7%;超标10倍以上的有9个断面, 占断面总数 的15.0%。尤以淄河的白兔丘以及虞河的三娘庙污染最为严重,分别超标39.0倍、 34.8倍和21.7倍。 ⑶部分河流受到氰化物、砷和重金属污染 氰化物只在朱龙河的贾庄和虞河的三娘庙超标,分别超标0.4和0.1倍,其一次 最大检出值出现在虞河的三娘庙断面,超标8.0倍。 砷的一次最大检出值出现在小 清河大码头断面,超标0.3倍。 小清河的还乡店和朱龙河的入小清河处总汞均值分 别超标1.0和2.1倍。镉均值超标断面有5个,尤以小清河的还乡店、 大码头和广利 河的广利港污染最为严重,分别超标10.8倍、7.8倍和3.8倍。 2.湖泊、水库水质 “七五”期间,山东省省控湖泊有一定程度的污染,水库水质尚好。在省控湖 泊、水库18个点位中,水库各点位均无超标项目;湖泊各点位均有超标,主要超标 项目为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在监测的湖泊15个点位中有13个点位化学 耗氧量超标,占86.7%;超标10倍以上的为昭阳湖的沙堤点位,其他超标不到1倍。 生化需氧量有7个点位超标,占46.7%,主要是麻大湖、 昭阳湖和大明湖的监测点 位。总磷有5个点位超标,占33.3%, 主要是麻大湖的夏七点位和大明湖的监测点 位。挥发酚和总汞偶有超标,其他项目均不超标。 (四)“八五”期间(1991-1995年) 全省对经过地面水监测点位认证的20条河流(母猪河监测资料不全, 未参与统 计)、3个湖泊、4座水库,按枯、丰、平3个水期进行了例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八五”期间全省河流水质污染属有机型污染,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 挥发性酚、油类、氨氮;湖泊、水库主要受总氮、总磷的影响较大,使部分水域的 富营养程度加重。 1.河流水质 “八五”期间,孝妇河、城郭河、小清河、白浪河、大沽河、广利河属严重污 染河流;大汶河、东鱼河、胶莱河、马颊河、徒骇河、潍河、京杭运河属重污染河 流;洙赵新河属中污染河流;泗河、沭河、沂河属轻污染河流;黄河、大沽夹河属 尚清洁河流。 省控河流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挥发性酚、油类和氨氮,个别水体出现 重金属超标现象。其超标情况如下: 化学耗氧量:52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3.97-1147.67毫克/升之间, 年均值超 标率为76.7%,最大年均值超标56.38倍,出现在1995年度小清河的辛桥断面。 高锰酸盐指数:55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0.60-255.35毫克/升之间,年均值超 标率为53.9%,最大年均值超标30.92倍,出现在1995年度城郭河的幸福坝断面。 五日生化需氧量:55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0.46毫克/升-309.40毫克/升之间, 年均值超标率为46.1%,最大年均值超标50.57倍,出现在1992 年度孝妇河的长山 断面。 挥发性酚:55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0.0010毫克/升-0.4431毫克/升之间,年 均值超标率为22.9%,最大年均值超标43.31倍,出现在1992 年度孝妇河的长山断 面。 氨氮:54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0.01毫克/升-201.50毫克/升之间,年均值超 标率为49.0%,最大年均值超标200.5倍,出现在1992年度孝妇河的长山断面。 油类:48个断面的年均值范围在0.020毫克/升-24.444毫克/升之间, 年 均值超标率为40.9%,最大年均值超标47.89倍,出现在1991 年度小清河的大码头 断面。 由于水质受到有机耗氧物质的严重污染,导致部分水体出现严重缺氧现象,监 测结果表明,“八五”期间55个断面的溶解氧年均值超标率达19.4%,超标断面中 有32%的年均值为未检出,属常年缺氧状态。 “八五”期间,省控河流中个别水体存在汞、铅、镉、六价铬、砷等重金属超 标现象。 2.湖泊、水库水质 “八五”期间,全省省控湖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水库水质相对较好。其 中,大明湖和南四湖5年水质均超过Ⅳ类标准,东平湖除1991年属Ⅲ类水质外, 其 它年度水质均超过Ⅳ类标准。崂山水库、门楼水库5年水质在II-IV 类标准之间, 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历年水质变化较大,其中卧虎山水库1992年、1993年和锦 绣川水库1993年属超Ⅳ类水质,其余年度水质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从水体富营养 化程度来看,除南四湖1991年度水质呈富营养化程度外,其它水域各年度水体均呈 重富营养化程度。 综上所述,山东省地面水污染属有机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挥 发性酚、油类、氨氮、总氮、总磷。山东省大多数河流属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基本 无水或断流,平水期水量较少,只是在丰水期由于降水而形成径流。因此,在流经 城市和工业集中区的河流(或河段)由于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导致水质 恶化,甚至成了排污沟,如小清河、朱龙河、光府河、老运河等。对上游污染源较 少的河流,一般情况下源头或上游水质较好,而随着沿岸污染源的增加,导致中下 游水质的恶化,如大沽河、大汶河、弥河等。在工业不太发达地区的河流(或河段) 水质相对较好,如马颊河、沭河、东鱼河等的部分河段。省控湖泊、水库中,水库 一般作为生活饮用水源,基本上无废水排入,保护措施得当,水质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