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1972-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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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
12月23-29 日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在济南召开全省“三废”治理综合利用
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废”治理、开展综合利用的指示。省革
委会副主任苏毅然出席会议,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负责人周水朵作报告。会议代表
250人。12个厂矿企业大会发言,交流“三废”治理综合利用的经验。 会议还讨论
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三废”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和《山东省革命委员
会关于“三废”危害调查和治理的规划初步意见(讨论稿)》。

1973年
4月省革委会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 设在省建
委,编制15人。省直有关厅局要有专人分管;济南、青岛、淄博各设10人组成的环
境保护办公室;其他地市建立相应的机构,列行政编制。并确定省设环境保护监测
总站,编制40人;济南、青岛、淄博市各设环境保护监测分站,编制15人,列事业
编制。
12月3-10日在济南召开第一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贯彻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
议精神,学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总结全省1973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交
流经验,讨论1974-1975年的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和山东省环境管理办法等。 会议由
省委委员、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计划委员会主任高启云主
持,苏毅然作报告。

1974年
1月29 日省革委会决定:山东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省建委主任段毅任组长,
省计委、建委、科委的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经委、农委、卫生厅、水利厅、化工厅、
一轻厅、冶金厅、煤炭局、农业厅的负责人为成员。段毅主持召开第一次环境保护
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贯彻第一次全省环保会议精神。
6月24日山东省革委会确定,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编制30人; 济
南、青岛、淄博3市各设15人,枣庄市和其他地区各设6至9人。 上述人员列行政编
制。确定省和各地市有关局及大中型厂矿都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环境保护,设立精
干的办事机构或专职人员从事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8月30日段毅主持召开第二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 传达国家关于编制十年
环境保护规划的意见,研究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科研机构和“三同时”管理办法。
10月16日胶东半岛东部沿海海面发现大面积石油污染。为查清污染原因,国务
院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曲格平于18日至20日在烟台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成立
了南黄海北部海域石油污染调查组。

1975年
2月20日省革委会批转省革委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新建、扩建、 改建企业
同时实现“三废”治理意见的报告》,对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三废”治理作
出7条规定。
4月3日第三次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在省建委召开。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国
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74)1号文件精神。
4月4日省革委会报国务院《关于淄博市工业“三废”污染危害和治理意见的请
示报告》。
4月7日山东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会议在新汶市召开。高启云作报告,回顾情况,
总结经验,讨论1975-1976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规划。
11月19-24日全省消烟除尘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益都县召开,有9个单位介绍经验,
并参观了11个先进单位。

1976年
1月19日段毅主持召开第四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1975 年环保工作情
况和1976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4月8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 1975 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
1976年工作意见的报告》,要求抓好4项工作:一是大搞消烟除尘; 二是大办煤矸
石砖;三是大抓造纸黑液处理;四是大战石油污染。
7月26日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举行第五次会议,研究贯彻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委、
国家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会议由段
毅主持。
7月31日-8月2日在济南召开第二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省委书记苏毅然参加,
省环保领导小组组长段毅作报告。
12月25日-1997年1月10日“全省工业学大庆成果展览”在潍坊市举办,环境保
护展出4个版面。主要内容有全省环境保护情况介绍、消烟除尘、 污水治理和工业
废渣综合利用。

1977年
2月23 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开展工业“三废”综合
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意见的汇报》,要求重点抓好10项治理措施。
4月21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批准山东省3个污染治理工
程样板项目(淄博制酸厂的无污染硫酸生产工艺、 青岛石棉制品总厂的短纤维无尘
纺织新工艺、济南钢铁厂的钢渣水淬及综合利用工程)。
8月17日省革委会对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由省革委会副主任宋
一民任组长,省建委、计委、经委、科委、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任副组长,
济南军区、省军区、省农委、财委、卫生厅、化工厅、一轻厅和水利厅的负责人为
成员。共15人组成。
10月14-16日省委副书记高启云在济南主持召开山东省防治渤海黄海污染会议,
研究贯彻国务院防治渤海黄海污染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
12月15-24日全国环境保护座谈会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 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人王宗杰、曲格平主持会议。

1978年
1月4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省建委《关于贯彻〈防治渤海、黄
海污染会议纪要〉意见的报告》,提出了解决重金属和苯酚、氰污染的奋斗目标;
对胜利石化总厂、胜利油田、黄岛油码头3 大石油污染单位和沿海城市提出了具体
要求。
3月10日省计委同意建立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暂定编制50人, 列事业
编制。
4月16日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市召开华东7省、市环办主任会议,
讨论山东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起草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初稿。
6月17-24日根据李先念副主席5月23日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批示精神, 国环办负
责人王宗杰到山东检查落实渤黄海污染防治问题,到青岛、烟台、潍坊等地察看 6
个港口、18个工厂企业。
8月24日省委在批转《山东省城建工作会议纪要》中批示, 对解决城市环境污
染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10月17日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确定全国7个部门的167个严重
污染环境的工矿企业为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山东有6项, 即胜利炼油厂含油
污水1979年达标;胜利油田含油污水1979年能回注;新华制药厂非那西丁污水1980
年达标;青岛化工厂氯丁橡胶、聚氯乙烯污水1981年达标;青岛警备区化工厂和胶
县炭黑厂1982年利用炭黑发电,消除污染。
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汇
报要点》,其中确定的全国20个重点治理城市中有山东的青岛市。

1979年
4月6日中共山东省委向中央报送《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6月11日省经委、计委、环保领导小组、劳动局、 卫生局在济南联合召开全省
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6月12日省计委、经委、建委、 环保领导小组下达“山东省第一批限期治理污
染的企业名单”,共40个。
6月13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巴西籍“赛劳斯总统号”油轮触撞黄岛油码头,造成码头移位, 撞断
输油管线,漏失原油350吨,严重污染了海域。 中国交通部与英国百慕大保险赔偿
协会代表谈判,商定由该协会赔款440万元,其中污染赔款150万元。
10月3日省计委决定成立山东省环境保护监测站, 同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合
署办公,隶属于省革委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为处级事业单位,编制50人。
10月30日《山东环境》杂志创刊。
11月23日省革委会决定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改为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改为山东省环境保护
局。

1980年
2月11日中共山东省委撤销省革委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4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和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济南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参加视
察的有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林和7位副主任、6位常委;济南市委副书
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骏和3位副主任、6位常委共24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和省、
市环保部门的负责人随同视察。
5月28 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东省排放有害污水
收费试行规定》。
6月27日省人民政府颁布《山东省排放有害污水收费规定(试行)》通知。
6月30日-7月4日山东环境科学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开幕。省委副书记强
晓初在大会上讲话。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曲格平专程到会祝贺并讲话。

1981年
3月12 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超伯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全国
环境保护局长座谈会,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
决定》。
5月23 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
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5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恢复山东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由省政府党组成员
宋一民任组长,省建委、环保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省计委、经委、财委、科委、农
委、文委、济南军区、省军区的负责人为成员。
5月28日-6月3日省环保领导小组组长宋一民在济南主持召开第三次全省环境保
护会议,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1月30日省环保局组织试编《山东省198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1982年
2月11日山东省建委、计委、经委、环保领导小组颁发《山东省小型基建、 技
措项目,社队、街道、省工商联合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月24 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原则批准《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
施办法》。5月2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自1982年7月1日起生效。 原《山东省排放有
害污水收费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6月8日省财政厅和环保局发布《山东省排污费管理办法》。
7月30日由省环保、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地质、气象、 水产等厅局组成
的山东省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小组,编写并报出《山东省环境质量报告书(1981 年
度)》。
9月4-7日省经委与环保局在济南联合召开“全省防治工业污染经验交流会”,
省环保领导小组组长宋一民到会讲话。
11月8日国务院确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44处。其中山东2处,即泰山风
景名胜区和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

1983年
2月21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出《关于开展〈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5月4日省政府印发《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
规定〉的通知》。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山东省文登县施用天
津市宋河县废酸磷肥,使农作物受害的赔偿问题,由天津市筹措100 万元转山东方
面。
8月28-30日全省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益都县召开。副省长马世忠
到会讲话。
11月25日巴拿马籍(船东是香港东方石油公司)油轮“东方大使”号,在青岛港
触礁搁浅,漏油约3300吨,有220多公里海岸和10万多亩海滩被污染。 青岛市政府
组织市经委、环保局、水产局、青岛港务局等单位成立领导小组,与香港轮船公司
和汽船保险协会代表谈判,商定外商赔偿人民币1750万元。

1984年
1月20-25日第四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在济南市召开,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环境
保护会议提出的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等精神和万里、李鹏副总理、薄一
波副主任等领导人的指示。各市地分管副市长、副专员、县级市和部分县的副市 (
县)长,共220人参加会议。副省长马世忠作报告,省政府顾问宋一民作总结。
3月20日省政府成立山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省环委会), 省政府顾问宋一
民任主任,济南军区、省建委、计委、经委负责人任副主任,省科委、经济研究中
心、省军区、省财政厅、化工厅、农业厅、卫生厅、环保局负责人任委员。
3月27日省委、省政府确定省环境保护局为独立的副厅级单位, 归省城乡建设
委员会领导。
4月22-25日以鸟居和彦为团长的日本山口县环境保护代表团到山东,参观济南
水泥厂和济南石油化工厂,并就改进环保设施等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5月11日全国海洋环境污染监测会议确定成立全国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网和渤海、
黄海、东海、南海各海区监测网协调领导小组。山东省环保局为全国海洋环境污染
监测网和渤海环境污染监测网协调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和黄海环境污染监测网协调
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单位。
6月15日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第一次省环委会会议。 会
议传达讨论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并听取省环保局《关于山东省环
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
8月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干部学校成立,8日省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成立。
9月4-17日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到泰安、济南检查环境保护工作, 并在两市
召开的市直干部大会上做报告。
9月28日巴西“加翠号”15万吨级油轮在青岛港触礁搁浅,漏油757吨,受严重
污染的海岸线49公里,污染波及海岸线11公里,第一、二、六海水浴场、栈桥公园、
鲁迅公园皆受到污染,1500亩养殖区和5000亩对虾养殖池受到危害。建设部、交通
部、山东省环保局共同查勘了现场。青岛市油污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与外轮代表商定,
先赔偿青岛清污费150万元,其他索赔问题另行商谈。
10月19-22日省环保局、 化工厅在潍坊市联合召开全省化工系统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命名27个清洁文明工厂,表彰31个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45个环境保护先进工
作者。
12月24日省政府确定将省环境保护局改为一级局,列入政府序列。

1985年
1月11日省政府顾问、省环委会主任宋一民主持召开第二次省环委会。 会议听
取了“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的汇报,讨论审议了《城市噪声管理办法》
和《开展清洁工厂活动的决定》。
2月16日省环委会下达《关于开展清洁工厂活动的决定》。
4月29日-5月3日省环保局与农业厅在五莲县联合召开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
验交流会,贯彻全国农业生态环境经验交流会精神。
6月3日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城市交通噪声管制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月4日在济南举行“纪念6·5世界环境日新闻记者座谈会”。
6月5日省委书记梁步庭为纪念世界环境日题词:“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
此项工作的进展状况如何,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
综合体现,也是评价那里的领导人员是否对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的一项重要标准。”
8月6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实施办法》,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8月16日宋一民和济南市副市长郭德跃以及省和济南市环保局的负责人, 到济
南裕兴化工厂、制革厂、山东水泥试验厂和济南水泥厂检查环保工作。
8月28日以日本山口县环境部长新谷孝之为团长的日本山口县环境、 水产考察
团一行6人,到山东考察环境保护。
9月7日胜利油田孤东油区围坝内有4000吨原油随雨水进入渤海,造成渤海湾污
染。省环保局会同国家环保局、石油部联合调查。东营市环保局作出罚款3 万元、
收排污费60万元的处理决定。
10月26-30日省委、省政府在微山县召开开发建设南四湖现场办公会议。 省委
书记梁步庭、省长李昌安主持会议,研究制定14条政策措施。其中第13条对污染治
理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