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类 环境统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5&rec=233&run=13

  环境统计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制订政策,编制计划规划,加强环境
管理和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依据。环境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工业
“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总统计数据,进行统计监
督。

  一、环境统计管理
  山东省的环境统计工作始于1980年。1980年11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
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全国第一个环境统计报表
制度,决定从198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统计工作,并部署了1980年的环境
统计年报。1981年1月,省环保局在省统计局的指导协助下,在济南市召开全省第
一次环境统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环保局、省直有关厅局、4大企业(胜
利石油管理局、齐鲁石化公司、济南铁路局、莱芜钢铁总厂)、济南军区环办和省
军区环办的环境统计人员。会议传达了第一次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
1980年的环境统计年报。之后省环保局和省统计局联合下文转发了国务院环境保护
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建立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同年4月,召开全省环境统计年
报汇审会,审核并汇总形成1980年全省环境统计年报。
  “六五”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开始加强了对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1981年,省
环保局配备专职环境统计人员,各市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和县及县属以上的厂矿企
业都先后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统计人员,全省形成了一支由6000余名统计人员
组成的省、市地、县市区、厂矿企业四级统计信息网络。1985年,省环保局转发国
家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
领导并采取以下措施:落实统计机构和人员;环境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并建立例会制
度;加速环境统计工作的业务建设并实行奖惩制度;切实保证环境统计工作必要的
业务经费;逐步建立环境统计信息网络。
  1986年7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环境统计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决
定对全省各市地的环境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惩。考核内容包括:报表的及
时性;资料的准确性;资料完整、报表规范;文字说明、统计分析;统计台帐健全、
资料档案化、定期刊印等5个方面。通过评比,调动了统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
统计报表质量。
  1986年11月-12月和1991年11-12月,省环保局分别在青州市和青岛市举办全省
县级环境统计人员大型学习班两次。每次参加人员都在180人以上,每期半个月。
各市地和县市区也都层层举办直至基层厂矿企业的学习班。这对全省环境统计网络
的建立、统计制度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7年10月,国家环保局为各省、市、自治区环保局配置了统一型号的微机,
并组织开发了环境统计微机管理软件,对各省的环境统计人员进行了应用软件培训。
自此,山东省环保局开始使用微机进行环境统计年报汇总,建立了环境统计汇总数
据库,各市地环保局也陆续配备了微机。从1991年起,各市地均向省环保局报送基
层表数据软盘,从而形成了省环保局直接掌握到企业的庞大数据库。到1992年底,
全省17个市地全部配备了微机。在1993年3月召开的全省年报汇审会上,各市地全
部报送了数据软盘(包括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省环保局成功地对各市地的基层数
据进行微机超级汇总,并建立了包括全省5000多家基层企业数据在内的环境统计基
础数据库,可以随时提供各种分类要求的数据资料。

  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包括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基层报表和环保系统内
部使用的专业报表。其中基层报表的填报范围是县及县属以上有污染的企事业单位。
专业报表的填报范围是各级环保部门及其直属单位。
  “六五”期间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自1981年开始执行。有8种汇总表和1张基层
表(对1980年的年报,国家环保局要求大、中型工业企业填报,但山东省要求县及
县属以上的工业企业填报)。“七五”期间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自1986年开始执行,
其内容在“六五”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扩充,有13种汇总表和4张基层表。
“八五”期间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从1991年开始执行,这是在总结了“六五”和“
七五”的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较为完整的报表制度,有16种汇总表和4张基
层表。
  1981年省环保局收集、整理了1980年各市地的环境统计资料,编印了全省第一
套环境统计年报资料。至1995年已编印了16套。另外还编印了“六五”、“七五”
期间的百余个主要指标的统计汇总表和“山东省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指标在全国
的位次”表等资料。
  1987年,全省的环境统计资料首次纳入山东省统计局编辑的《山东统计年鉴》。
内容包括:“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企事业污染治理情况和环保系统自身建
设情况。
  1989年8月,山东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建立了《山东省
环境保护业务统计报表制度》。将环境保护中的科研、企事业污染治理、“三同时”
、限期治理、消烟除尘、污染事故及信访、城市综合整治、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乡
镇重点污染企业、企事业污染治理计划进度、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环保法制建设等
十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业务统计报表予以反映,并将报表制度的执行从上到下
落实到业务执行部门的具体人员。与此同时,还建立与之配套的资料收集积累和填
报审核制度。1991年国家环保局颁布“八五”新的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已纳入山东省
业务统计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