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期间山东省工农业发展较快,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加剧,特
别是工业集中的城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山东省五届人大、四届政协会议以后,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提案逐年增多。此时对人大、政协所提问题均称提案。到1984
年省六届人大会议时,人大代表所提问题改称建议、意见,政协的仍称提案。由于
当时未设专人管理这项工作,也未要求市地统计上报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情
况,所以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未有统计数。从1991年起
开始对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统计。
1980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四届委员会提案29件。其
中反映综合性污染问题有12件,反映水污染问题有10件,反映大气污染问题、噪声
污染问题各2件,其它3件。其中属市地管辖区内的污染问题14件。省环保局在1980
年7月25日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中建议:
属于区域性污染有关的提案和人民来信请交地市、县政府解决;属于省属工矿企业
“三废”污染等提案和人民来信请交省主管厅、局解决;水系污染或跨市地污染问
题由省环保局会同有关地市和部门研究解决。
1981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省四届政协会议提案8件(人大6
件,政协2件)。其中反映惠民地区的孝妇河、麻大湖、杏花河污染问题3件,防治
大气污染、潍河、小清河污染各1件,环保综合问题2件。
1982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提案8件。
其中反映小清河污染问题2件,大气污染、石油收费、淄河污染、孝妇河污染、环
保综合问题、白浪河和东坊河污染问题各1件。
1983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省四届政协
五次会议、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7件(人大9件,政协8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的有
6件,反映综合污染问题的有8件,反映大气、噪声、机构问题的各1件。
1984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3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6
件(小清河2件,麻大湖、弥河、孝妇河、沂沭河各1件),反映大气污染的2件,噪
声污染的2件,其他3件。
1985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2件。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提
案1件。其中反映小清河污染问题2件,要求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的1件。
1986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8件,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提
案7件,共15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的有5件,大气污染问题的有3件,收费标准
问题2件,综合污染治理问题5件。
1987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1件,省五届政协五次会议提
案1件。其中反映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污染问题2件,小清河、孝妇河污染问
题各1件,山东铝厂大气污染2件,南定热电厂、山头镇水泥厂粉尘污染各1件,治
理资金、乡镇企业污染、综合性污染问题、胜利油田污染各1件。
1988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6件。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建议2件。省六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3件。其中反映综合性污染问题5件;水污染问
题11件(小清河8件、南四湖2件、麻大湖1件);大气污染问题2件;乡镇企业污染问
题、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各1件,其他1件。
1989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1件,全国七届人大建议1件,
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提案3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11件(南四湖1件,小清河9件,
沂沭河1件);排污收费问题2件,其它问题2件。
1990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建议12件,全国七届人大建议2件,省六届
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15件(小清河3件,浚河2件,徒骇、马颊河
3件,孝妇河、虞河、潍河、胶莱河、光府河、阳河、南四湖各1件);反映齐鲁石
化废渣污染问题1件。
1991年,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980件。
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27件,省政协提案13件,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
国家环保局交办5件,共计45件。涉及到全省22条主要河流,2个湖泊及海洋环境管
理问题。反映水污染问题32件(小清河3件,徒骇河5件,麻大湖3件,马颊河2件,
胶莱河4件,德州与吴桥水污染纠纷2件,大汶河2件,弥河、织女河、阳河、光府
河、淄河、潮河、孝妇河、沭河、浚河、杏花河、南四湖各1件),海洋环境保护问
题2件,大气污染问题2件,其他问题10件。
1992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870
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24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1件(徒骇
河5件,马颊河2件,小清河2件,杏花河4件,麻大湖2件,光府河2件,三号支沟2
件,胶莱河1件,反映鲁苏边界污染纠纷1件),济南柴油机厂大气污染问题1件,其
它问题2件。
1993年,全省环保系统收到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861件,
当年办理860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12件,省政协提案9件。反映的主要
问题是流域污染,共14件(小清河3件,徒骇、马颊、德惠新河3件,孝妇河2件,芽
庄湖杏花河、南四湖、织女河、沭河、潮河各1件,东平湖2件),收费问题1件,综
合问题3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
1994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收到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911
件,当年已办理907项。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20件、省政协提案9件,承办
国家环保局转办的2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1件(滨州地区外来污染涉及到麻大湖、徒
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杏花河等流域污染的有9件,鲁苏边界污染纠纷的3件,
黄河水质污染的2件,东平湖、潮河、小清河、沭河、织女河、峡山水库、胶莱河
各1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综合性问题9件。
1995年,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811件,
当年已办理的807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19件、省政协提案2件,承办国
家局转办的3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4件(徒骇河、马颊河12件,小清河4件,南四湖4
件,石梁河2件,胶莱河、乳山河各1件),综合问题2件。
第七类 人大建议、政协环境保护提案
“六五”期间山东省工农业发展较快,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加剧,特
别是工业集中的城市,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山东省五届人大、四届政协会议以后,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提案逐年增多。此时对人大、政协所提问题均称提案。到1984
年省六届人大会议时,人大代表所提问题改称建议、意见,政协的仍称提案。由于
当时未设专人管理这项工作,也未要求市地统计上报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情
况,所以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未有统计数。从1991年起
开始对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统计。
1980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四届委员会提案29件。其
中反映综合性污染问题有12件,反映水污染问题有10件,反映大气污染问题、噪声
污染问题各2件,其它3件。其中属市地管辖区内的污染问题14件。省环保局在1980
年7月25日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中建议:
属于区域性污染有关的提案和人民来信请交地市、县政府解决;属于省属工矿企业
“三废”污染等提案和人民来信请交省主管厅、局解决;水系污染或跨市地污染问
题由省环保局会同有关地市和部门研究解决。
1981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省四届政协会议提案8件(人大6
件,政协2件)。其中反映惠民地区的孝妇河、麻大湖、杏花河污染问题3件,防治
大气污染、潍河、小清河污染各1件,环保综合问题2件。
1982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提案8件。
其中反映小清河污染问题2件,大气污染、石油收费、淄河污染、孝妇河污染、环
保综合问题、白浪河和东坊河污染问题各1件。
1983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省四届政协
五次会议、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7件(人大9件,政协8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的有
6件,反映综合污染问题的有8件,反映大气、噪声、机构问题的各1件。
1984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3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6
件(小清河2件,麻大湖、弥河、孝妇河、沂沭河各1件),反映大气污染的2件,噪
声污染的2件,其他3件。
1985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2件。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提
案1件。其中反映小清河污染问题2件,要求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的1件。
1986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8件,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提
案7件,共15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的有5件,大气污染问题的有3件,收费标准
问题2件,综合污染治理问题5件。
1987年,省环保局办理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1件,省五届政协五次会议提
案1件。其中反映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污染问题2件,小清河、孝妇河污染问
题各1件,山东铝厂大气污染2件,南定热电厂、山头镇水泥厂粉尘污染各1件,治
理资金、乡镇企业污染、综合性污染问题、胜利油田污染各1件。
1988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6件。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建议2件。省六届政协一次会议提案3件。其中反映综合性污染问题5件;水污染问
题11件(小清河8件、南四湖2件、麻大湖1件);大气污染问题2件;乡镇企业污染问
题、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各1件,其他1件。
1989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1件,全国七届人大建议1件,
省六届政协二次会议提案3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11件(南四湖1件,小清河9件,
沂沭河1件);排污收费问题2件,其它问题2件。
1990年,省环保局办理省七届人大建议12件,全国七届人大建议2件,省六届
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反映水污染问题15件(小清河3件,浚河2件,徒骇、马颊河
3件,孝妇河、虞河、潍河、胶莱河、光府河、阳河、南四湖各1件);反映齐鲁石
化废渣污染问题1件。
1991年,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980件。
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27件,省政协提案13件,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
国家环保局交办5件,共计45件。涉及到全省22条主要河流,2个湖泊及海洋环境管
理问题。反映水污染问题32件(小清河3件,徒骇河5件,麻大湖3件,马颊河2件,
胶莱河4件,德州与吴桥水污染纠纷2件,大汶河2件,弥河、织女河、阳河、光府
河、淄河、潮河、孝妇河、沭河、浚河、杏花河、南四湖各1件),海洋环境保护问
题2件,大气污染问题2件,其他问题10件。
1992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870
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24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1件(徒骇
河5件,马颊河2件,小清河2件,杏花河4件,麻大湖2件,光府河2件,三号支沟2
件,胶莱河1件,反映鲁苏边界污染纠纷1件),济南柴油机厂大气污染问题1件,其
它问题2件。
1993年,全省环保系统收到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861件,
当年办理860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12件,省政协提案9件。反映的主要
问题是流域污染,共14件(小清河3件,徒骇、马颊、德惠新河3件,孝妇河2件,芽
庄湖杏花河、南四湖、织女河、沭河、潮河各1件,东平湖2件),收费问题1件,综
合问题3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
1994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收到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911
件,当年已办理907项。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20件、省政协提案9件,承办
国家环保局转办的2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1件(滨州地区外来污染涉及到麻大湖、徒
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杏花河等流域污染的有9件,鲁苏边界污染纠纷的3件,
黄河水质污染的2件,东平湖、潮河、小清河、沭河、织女河、峡山水库、胶莱河
各1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综合性问题9件。
1995年,全省环保系统办理各级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811件,
当年已办理的807件。其中省环保局办理省人大建议19件、省政协提案2件,承办国
家局转办的3件。反映水污染问题24件(徒骇河、马颊河12件,小清河4件,南四湖4
件,石梁河2件,胶莱河、乳山河各1件),综合问题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