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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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
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
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
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根据其造成损失的程度,分为一般、
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其中一般事故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行为;较大事故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行为或发生人员中毒症状,引起厂群冲突,造成环境危害行为;重大事故指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发生人群中毒,影响社会安定,造成较大
环境危害的污染行为;特大污染事故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发生明
显人群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人员中毒死亡,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
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污染行为。
  山东省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初期,很少出现因环境污染而产生的纠纷和诉讼案
件。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实施以后,工业污染问题
逐渐暴露出来,污染事故不断增多;但在1982年以前,由于一些地市环境统计工作
滞后,全省的污染事故统计不完全。1983年,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
环境统计工作的规定》,规范了全省的环境统计工作,提出了对污染事故实行报告
制度的要求。自此,全省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有了比较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
  1983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33次。污染赔款286.95万元,污染
罚款6.91万元。
  1984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31次。污染赔款434.8万元,污染罚
款19万元。
  1985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98次。污染赔款303.05万元,污染罚
款68.44万元。
  1986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80次,其中废水100次,废气58次,
固体废物5次,噪声12次,其它105次。污染赔款463.10万元,其中废水208.22万元,
废气84.12万元,固体废物11.02万元,噪声17.50万元,其它143.24万元。污染罚
款155.16万元。
  1987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46次,其中废水135次,废气52次,
其它59次。污染赔款1057万元,其中废水389万元,废气79万元,其它589万元。污
染罚款221万元。
  1988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07次,其中废水115次,废气38次,
其它54次。污染赔款647.53万元,其中废水362.21万元,废气120.99万元。其它
164.33万元。污染罚款354.68万元。
  1989年,全省共发生污染事故249次,其中废水88次,废气45次,固体废物10
次,其它106次。污染赔款1156万元,其中废水161万元,废气157万元,固体废物
44万元,其它794万元。污染罚款512万元。
  1990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336次,其中废水83次,废气47次,
固体废物5次,噪声3次,其它198次。污染赔款2263万元,其中废水557万元,废气
107万元,固体废物8万元,其它1591万元。污染罚款382万元。
  1991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04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4万元。
其中特大事故5次,直接经济损失896万元;重大事故10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中毒或辐射伤害人数318人;农作物受害面积15780亩,鱼塘污染面积747亩。全省
污染事故罚款84万元,赔款271万元。
  1992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40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8.94万
元。其中特大事故5次,损失156.46万元;重大事故17次,损失121.58万元;中毒
或辐射伤害人数2人;农作物受害面积3700亩;鱼塘污染面积2175亩。污染事故罚
款43万元,赔款137.65万元。
  1993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47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31.9万元。其
中特大事故7次,损失5983.6万元;重大事故9次,损失174.5万元;中毒或辐射伤害
人数22人;农作物受害面积19530亩,鱼塘污染面积1330亩。污染事故罚款47.4万
元,赔款319.5万元。
  1994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59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8.7万元。
其中特大事故1次,损失25.4万元;重大事故4次,损失21.8万元;农作物受害面积
2550亩,渔塘污染面积28亩。污染事故罚款43.1万元,赔款134.9万元。
  1995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9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6.7万元。其中
特大事故4次,损失182.8万元;重大事故9次,损失72.9万元;特大事故50次,损
失120万元;一般事故120次,损失171万元。按事故类型分析,属水污染事故64次,
经济损失331.5万元;大气污染事故43次,经济损失70万元;固体废物污染16次,
损失1612万元;噪声与振动危害3次,损失2.2万元;其他65次,损失126.6万元。
污染事故使农作物受害面积为3255亩,污染鱼塘面积3810亩。污染事故罚款41.7万
元,赔款255.6万元。
  全省因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主要使人体健康、渔业、畜业、农业、林业、饮用
水源地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共11次,致使
约上百人严重受害;对农业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共161次,致使10多万亩农田受害,
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不同程度的减产,甚至绝产;对渔业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共73
次,致使9810余亩鱼塘受污染,死鱼近30万公斤,其它海产品约2万多吨受损;对
林业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共14次,致使万余棵树木受害,千余棵死亡;对饮用水源
地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共19次,致使几十个村庄的地下水被污染,造成周围群众的
吃水困难。
  1994年11月,成立以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文然为组长的山东省重大环境污染与自
然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跨市地环境污染纠
纷的协调和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②负责跨市地环境污染纠纷
和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情况通报及有关联络工作,及时向国家环保局、
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③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反应,组织调动局系统内
外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④指导各市地环
保局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