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排污费,是国家为了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向环
境排放污染物的责任者,征收一定数额的环境补偿费用。这是控制污染的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经济手段。
山东省的排污收费制度开始于1980年,最早开展这项工作的是枣庄市。1980年
1月,枣庄市革委会批转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奖励综合利用和收取排污费的暂
行规定》,同年3月1日开始,对第一批58个单位征收排污费。此后,济南、淄博、
青岛、潍坊、烟台等市也制定了排污收费暂行办法和规定等,陆续开展收费工作试
点。6月,省政府发布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山东省
排放有害污水收费暂行规定(试行)》。至此,全省的排污收费开始执行统一的收费
标准,排污收费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制度在全省建立起来。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年5月,省政府发布经省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全省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单位全面征收排污费。
1986年3月,为使排污收费制度更加适应全省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和经济体制
改革的要求,经省人大批准,省政府重新制订了《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增设了征收排放污水费项目。
第五辑 排污收费制度
征收排污费,是国家为了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向环
境排放污染物的责任者,征收一定数额的环境补偿费用。这是控制污染的一种具有
法律效力的经济手段。
山东省的排污收费制度开始于1980年,最早开展这项工作的是枣庄市。1980年
1月,枣庄市革委会批转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奖励综合利用和收取排污费的暂
行规定》,同年3月1日开始,对第一批58个单位征收排污费。此后,济南、淄博、
青岛、潍坊、烟台等市也制定了排污收费暂行办法和规定等,陆续开展收费工作试
点。6月,省政府发布经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山东省
排放有害污水收费暂行规定(试行)》。至此,全省的排污收费开始执行统一的收费
标准,排污收费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制度在全省建立起来。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年5月,省政府发布经省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全省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单位全面征收排污费。
1986年3月,为使排污收费制度更加适应全省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和经济体制
改革的要求,经省人大批准,省政府重新制订了《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增设了征收排放污水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