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责任书的制定实施与管理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环境保护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2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2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责任书的制定 (一)制定原则 山东省在制定市长(专员)和省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书的过程中,主要遵循的原 则是:①市长、专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化、定 量化、制度化;②以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为依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突出重点、 难点和热点,在纵横两个方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③责任书规定的任务由市长、专 员总承包。同时,明确各项指标的具体承办单位,进行分解落实。 (二)指标体系 山东省市长、专员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指标主要分为两部分:本届政府的环境目 标和分年度的工作指标。本届政府环境目标,主要纳入大气、地面水、饮用水源、 重点流域、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绿化等目标。年度工作指标是按年 度制定的具体工作任务。 1988年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市长环保责任书分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污染源治理、环保系统自身建设3部分内容。其中共列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 目36个,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129个。1989-1990年度市长、专员环保责任书增加 了环境建设内容。15市地环保责任书共安排环境建设项目119个;重点污染源治理 项目355个。1991-1992年度16个市地环保责任书共列入环境建设项目116个;污 染防治项目222个(其中点源治理项目202个)。1993-1997年的目标责任书共确定 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178个、环保投资90亿元、关停并转迁项目126个。1994年上半 年根据省委、省府要求,分别增加到281个、120亿元和284个。 1991-1992年,山东省10个省直部门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其指标内容分为 环保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两部分,共列入63项环保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包括纳入规 划、计划、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建立示范工程、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技术改造等 方面内容共74项。 (三)制定程序 责任书的制定程序是:①省环保局提出责任书的制定原则和指标体系;②各市 地、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各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并提交初步方案;③省环保局 对初步方案进行审查、综合平衡,并与市地、部门反复协商、修改,确定基本方案; ④责任书经市政府、行署和部门研究同意后,正式行文呈报省政府;⑤省环委会进 行审议、修改后,由省政府领导最终审定。 二、责任书的实施与管理 (一)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制定后,经省长与各市地市长、专员、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公开场合 举行签订仪式后生效。 (二)分解落实指标 1988年签订责任书的4个城市,青岛市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分解责任书指标的, 其它3个城市均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分解。3个城市政府共与30个县市区和市 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区又把指标分解到300多个基层部门和单位。1989年 -1990年度15个市地的市长、专员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219份,各县市 区签订责任书1600多份。1991-1992年度,16市地的市长、专员与各县市区、市 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277份,各县市区签订责任书3000多份。1993-1997年度17 个市地的市长、专员与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418份,各县市区签订责任 书3661份。 省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书的指标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分解。省乡镇企业局、 冶金总公司、煤管局、电力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市地的主管部门和部门内部有关处室 及所属企业签订责任书;省农业厅、一轻厅、二轻厅、水利厅、省建委、省化工厅 等6个部门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将责任书指标分解。 (三)调度检查与调整 1989年12月下旬,受省长赵志浩委托,省环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分别由省环委 会副主任宋一民、赵忠云、孙宝珠带队,对济南、青岛、淄博3市1989-1990年度 环保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990年5月,省环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有关责任书落实情况汇报。8月, 省政府批转省环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市长、专员环境目标责任制意见的报告》。 该报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全面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的4点意见。10月,省 环委会组织20个省直委、办、厅、局的负责人分成7个组,对15市地环境目标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副省长张瑞凤、省政府特邀顾问宋一民带队检查青岛、 潍坊、济南、淄博等市。 1991年10月,省环委会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部分市地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专题 调研。 1992年6月,省人大、省法制局和省环保局组成3个组,对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及 1991-1992年度市长、专员环保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994年4月-7月,山东省组织17个市地、12个省直部门对1993-1997年度环保 责任书进行了修订、调整。省环保局对1993、1994两年工作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调度, 有86%如期完成计划进度。 (四)基础管理 建立环保责任书执行档案。对于责任书的每个项目,从开始实施到最后完成, 各责任单位和环保部门都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方 案、实施方案、图纸、监测报告、论证报告、鉴定证书、进度报表、检查记录、总 结报告、考核结果等。 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地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责任书的日常管理,各责任 单位设立责任书联络员。环保部门承担联络、协调、督促、检查、统计、监测、信 息反馈等日常性管理,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并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议,供政府决策。